臺南市 (堡里)
臺南市,是臺灣日治初期臺南廳的一個行政區劃,於1903年已在地籍上被用為一個單位,1916年確立其位階為一堡里[1]。範圍包括臺南府城內外城,即今臺南市中西區東部、北區南端及東區西北端。其西北是外武定里,東北到東邊是永康下里,南邊由東到西是仁和里與新昌里,西南則為効忠里[2]
臺南市 | |
閩南語名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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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漢 | 臺南市 |
全羅 | Tâi-lâm-chhī |
簡介
清代的城市不屬任何堡里。日人領臺後,將清代各城視為街庄社鄉層級,併入鄰近堡里。例如臺北城成為大加蚋堡下轄的「臺北城內」等,唯有臺南市例外。臺南市乃合併清治時期之東安坊、西定坊、寧南坊及鎮北坊四坊而成,日人視之為獨立之堡里(稍後還有1916年所設的堡里─臺中)。但此時的市不具法人地位,也不存在市的管理機構,僅是隸屬臺南廳的一個地區名。直至1920年10月市制實施才改變這個情況。
管轄街庄
臺南市下轄街庄可分為三個時期:
相關條目
參考文獻
- ^ 劉澤民. 〈臺灣市街町名改正之探討─以臺灣總督府檔案相關資料為範圍〉. 《臺灣地名研究成果學術研討會論文集》.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2008年12月: 137-140頁. ISBN 978-986-01-6942-3.
- ^ 台灣新舊地圖比對-台灣堡圖(1898~1904): 中央研究院GIS團隊編製. [2013-09-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7-27).
- ^ 台南廳告示第93號
- ^ 臺南廳告示第19號,臺南廳報第423號,大正8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