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樾(1546年—?),字子亨,浙江寧波府鄞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1]

董樾
大明四川按察司副使
籍貫浙江寧波府鄞縣
字號字子亨
出生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十一月十一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金氏
出身
  • 萬曆四年丙子科舉人
  • 萬曆五年丁丑科進士出身

生平

浙江鄉試第五十八名,萬曆五年(1577年)丁丑科會試第一百六十七名,登二甲第四十名進士[2][3]。六年三月授翰林院简讨,充潞王讲读官,升编修,九年考满,十四年十二月升修撰,仍暂管简讨、讲读事务,充任东宫侍讲。外任广西右参议,二十一年五月起补贵州参议[4]播州(今属四川)宣慰杨应龙发动叛乱,董与都司林盛统兵平叛,出播难民,随檄宣慰,给予难民土地耕种,流民于是得到安顿。迁任四川按察副使[1]

家族

曾祖董珍,封戶科給事中;祖父董鈿,曾任陰陽訓術;父董洤。母薛氏。具庆下[5]

相关条目

参考来源

  1. ^ 1.0 1.1 浙江档案网. 董樾. 浙江历史名人辞典.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年11月8日). 
  2.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3.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4. ^ 《贵州通志》卷十七
  5.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五年丁丑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