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福㫕
阮福㫕(越南语:Nguyễn Phúc Quang/阮福㫕,1811年9月10日—1845年6月29日),越南阮朝嘉隆帝第十二子,生母美人鄭氏清。
生平
明命六年(1825年),受封為安慶公(越南语:An Khánh Công/安慶公),明命十二年(1831年)母親鄭氏清逝世,他請求加倍優待其母的建築物料,並且連續兩年如此;明命十三年(1832年)更要求預支翌年俸祿,於是明命帝下旨警告他不要貪得無厭,否則交由刑部處理。
明命十四年(1833年)正月,他又因負責祭祀列廟時遲到再次受尊人府商議罰祿一年。紹治五年(1845年),阮福㫕去世,壽三十五歲,諡莊敏,無嗣。
同慶年間,朝廷以兄長延慶王阮福晉之子阮福延堞主安慶公祀,改名阮福欽墭。成泰十一年(1899年),追贈為安慶郡王(越南语:An Khánh Quận Vương/安慶郡王)[1],改諡莊恭[2]。
子女
阮福㫕只有1女,死後朝廷為他立嗣,過繼兄長之子為子。明命帝為其後裔制定了二十字藩系詩,阮福㫕子孫名字第一字需要按照藩系詩,第二字則按土、金、水、木、火的五行順序起名。
腳注
- ^ 《欽定大南會典事例續編後次》卷一·尊人府·襲爵。
- ^ 據墓碑“安慶郡王諡莊恭之寢”。
參考資料
- 《大南實錄》正編列傳初集 卷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