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然演绎是数理逻辑中证明论中尝试提供像“自然”发生一样的逻辑推理形式模型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是与使用公理的公理系统相对的方式。自然演绎来源自对共通于弗雷格、罗素和希尔伯特系统的命题逻辑公理化(希尔伯特演绎系统)的不满。这种公理化最着名使用是在罗素和怀特海的《数学原理》的数学论述中。在1926年由扬·武卡谢维奇在波兰发起的一系列研讨会提倡一种对逻辑的更加自然处理,斯坦尼斯瓦夫·亚希科夫斯基做了定义更自然的演绎的最早尝试。他在1929年首先使用了一种图表表示法,并在1934年和1935年的一序列论文中更改了他的提议。但是他的提议没有流行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