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注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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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注音文的使用=鉗制言論自由?
如果禁止某種思想,如「禁止含有自由主義傾向的句子出版」,這是言論自由;如果篡改詞典或者引導人們使用某種用法,比如民主集中制,這和言論自由擦邊;如果禁止人們使用某種語言,比如以官話代替壯語授課,這是侵犯語言權力;如果禁止人們使用某種方言,比如禁止使用粵語,這和侵犯語言權力擦邊。如果只是一種語言內的正字法規定或者改革,這種事情各個國家都有,就不要扣上鉗制言論自由的帽子了。ㄈㄡˇㄗㄜˊㄋㄧˇㄩㄥˋㄓㄩˋㄧㄣ ㄈㄨˊㄏㄠ,Wǒ yòng hànyǚpīnyīn,0100 3938 0022 2429 7193 4316、شِيَوْ عَر دٍ、Хуэйзў йүян、吙煋呅、#◇@←◎■_→ ̄◇ ̄■,(否則你用注音符號,我用漢語拼音,他用中文電碼、小兒經、東干文、火星文、自創密碼),中文就亂了套啦。如果還認為注音文=言論自由的可以在自由的百科全書試一試,如果你把條目用注音文編輯的話保證你會變成VIP的。--Almsev Talk 2015年1月24日 (六) 17:12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