珞珈山街住宅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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珞珈山街住宅区,又名怡和房子[1][2]怡和新房[3]珞珈碑路怡和洋行公寓[4]珞珈碑路高级住宅区[4]三教街公寓[2],是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珞珈山街1—46号的一处旧租界高级住宅区。住宅区依托珞珈山街修成,计27栋住宅,中有花园。其中鄱阳街139号曾召开了八七会议;珞珈山街12号建筑曾作为中共中央长江局机关的办公场所。现住宅区整体及中共中央长江局旧址武汉市文物保护单位八七会议会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珞珈山街住宅区
珞珈山街住宅区
(包括长江局旧址和八七会议会址)
武汉市文物保护单位
地址江岸区珞珈山街1—46号
分类近现代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时代1912—1927年
认定时间2011年3月21日
官方名称珞珈山住宅区
评定时间1993年7月28日
时代1910—1927年
等级二级保护
保留原因武汉市最优秀的早期成片建筑的居住小区之一

住宅区概述

在俄罗斯开辟汉口俄租界之时,住宅区所在的这一片区域还没有任何建筑,此后一度被当作球场使用[5]。二十世纪初,在此经营茶叶生意的俄商巴诺夫将这块地皮转卖给英国人,此后在英国怡和洋行大班杜百里的张罗下,决定在此处为怡和洋行的高级职员修建住宅区。建筑群的设计事务由景明洋行的德国人石格士负责,工程修建事务汉协盛营造厂负责。建筑群于1910年[註 1]开工,1927年完工。[4][1]

建成后的珞珈山街住宅区有高级住宅27栋,每栋住宅皆为二至三层混合结构,虽然建筑群中大多数建筑属于联排体住宅建筑,但细分到每一栋住宅的形制上,却并非全部按照同一样式建造。黎黄陂路兰陵路间建筑外立面皆由清水红砖墙搭建,外有楼梯通往二层。建筑一层多用作杂物间及佣人居所,二层主要用作门厅、餐厅、客厅,三层为卧室、书房。[4][1]在住宅区中心还有一座花园,园中有“洛加”石碑一座,洛加传为一名俄商的名字。至1950年代,住宅区中间的花园尚且留存,中有古树。但此后花园便没有人打理,渐渐荒废,1967年洛加碑被毁。[5]

1983年,武汉市人民政府出资将花园修复,1984年4月开放,同时命名花园为“珞园”。[5]现珞珈山街及珞珈山街住宅区业已被辟为历史风貌步行街[6]

珞珈山街

住宅区中间的街巷以洛加碑而得名“洛加碑路”。民国35年(1946年),当地以武昌珞珈山之名恰与洛加碑路之名谐音,将洛加碑路改称“珞珈山路”。1949年后改称“珞珈山街”。至1950年代,住宅区中间的花园尚且留存,中有古树。但此后花园便没有人打理,渐渐荒废。1967年洛加碑被毁,珞珈山街也改名“韶山横街”,1972年复名。[5][4]

八七会议会址

中共中央长江局机关旧址

中共中央长江局机关旧址
 
武汉市文物保护单位
地址江岸区珞珈山街12号
分类革命遗址及革命纪念建筑物
时代1927年
认定时间1983年4月7日

住宅区中门牌为12号的建筑曾为中共中央长江局机关的驻地。民国16年(1927年)七一五政变后,中国共产党在汉口的活动转至地下,洛加碑街12号在当时便是罗亦农的住所。此后中共湖北省委的办公场所从汉口尚德里转移至此处。当年9月,中共中央决定迁至上海,同月28日决定在汉口设立中共中央长江局,领导河南、湖北、湖南、安徽等省的党务工作,此处又成为中共中央长江局的办公场所,直至11月长江局撤销。[4][5]

轶事

  • 住宅区中有一座房屋曾为美国海顿公司(HARTUN INDUSTRY INC LOSANGELES U.S.A)资产,民国时曾作为该公司汉口办事处使用,1949年后海顿公司职员从武汉撤走,但未将房屋产权让与他人,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问题一直未能解决。二十世纪末,武汉的房管部门曾就该建筑的产权问题与海顿公司取得联系,此后海顿公司将房屋出售给武汉市有关房管部门(以一象征性的出售价格)。[4]
  • 2019年7月,江岸区地名委员会办公室在巡视一元街道时,发现珞珈山街的路名牌被写作“珞珈山路”,与武昌的珞珈山路混淆。地名办与所属辖区的城管部门反映后,当年8月既有路名牌被撤下,并更换为正确的路名牌。[6]

建筑保护情况

珞珈山街住宅区

1993年7月28日,以“珞珈山住宅区”的名义被武汉市人民政府列为第一批武汉市优秀历史建筑[7]

2011年3月21日,珞珈山街1—46号以“珞珈山街住宅区”的名义被武汉市人民政府列为第五批武汉市文物保护单位[8]

文物的保护范围:珞珈山街住宅区旧址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旧址外墙为界,东南面向外延伸至相邻建筑外墙线,西南面向外延伸至兰陵路北侧规划道路红线,西北面向外延伸10米,东北面向外延伸至黎黄陂路南侧规划道路红线[9]

文物的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东南面向外延伸29米至鄱阳街规划道路中线,西南面向外延伸7.5米至兰陵路规划道路中线,西北面向外延伸78米至胜利街规划道路中线,东北面向外延伸8米至黎黄陂路规划道路中线[9]

中共中央长江局机关旧址

1983年4月7日,珞珈山街12号以“中共中央长江局机关旧址”的名义被武汉市人民政府列为第二批武汉市文物保护单位[10]

文物的保护范围:(与八七会议会址)均实行联体保护,保护整栋建筑[11]

文物的建设控制地带:东面至洞庭街规划红线;南面至兰陵路规划红线;西面至珞珈山街规划红线以西二十米;北面至市物资局大楼(信义公所旧址)北边五米[11]

注释

注脚
  1. ^ 1.0 1.1 1.2 1.3 汉口租界志(2003年),第200页
  2. ^ 2.0 2.1 江岸區志(2009年),第154页
  3. ^ 八七会议会址纪念馆(湖北篇). 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 [2024-07-25]. 
  4. ^ 4.0 4.1 4.2 4.3 4.4 4.5 4.6 珞珈碑路怡和洋行公寓. 武汉出版社. 武汉出版社. [2024-07-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9-03). 
  5. ^ 5.0 5.1 5.2 5.3 5.4 武汉地名志(1990年),第309页
  6. ^ 6.0 6.1 百年老街路名牌如今正名. 武汉市人民政府. 长江日报. [2024-07-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7-27). 
  7. ^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在城市建设中保留历史优秀建筑物报告的通知(武政办〔1993〕96号), 1993年7月28日 
  8. ^ 武汉市人民政府.   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武政〔2011〕23号). 维基文库. 2011年3月21日. 
  9. ^ 9.0 9.1 武汉市人民政府.   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部分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武政〔2019〕9号). 维基文库. 2019年3月9日. 
  10. ^ 武汉市人民政府, 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文物管理处《关于公布武汉市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的请示》(武政〔1983〕35号), 1983年4月7日 
  11. ^ 11.0 11.1 武汉市人民政府.   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武政〔1993〕55号). 维基文库. 1993年9月9日. 
备注
  1. ^ 一说为1919年[1]

参考文献

  • 武汉市江岸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江岸区志. 武汉: 武汉出版社. 2009. ISBN 978-7-5430-4079-3 (中文(中国大陆)). 
  • 汉口租界志编纂委员会. 汉口租界志. 武汉: 武汉出版社. 2003. ISBN 978-7-5430-2941-5 (中文(中国大陆)). 
  • 武汉市地名委员会. 武汉地名志. 武汉: 武汉出版社. 1990. ISBN 7-5430-03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