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
性孝順正直,领天啓七年(1627年)丁卯科广东乡荐,崇祯元年(1628年)联捷戊辰科進士,初授行人司行人,奉使谕祭楚藩,迁工科给事中。奉使册封江右两藩,转任礼科左右给事,首请改正先朝实録,不讓贤奸倒置。复請求王府之官不得摄篆,百姓不得投靠王府使役,都是別人不敢說的。巡按葛徵奇疏免粤东虚税,九鼎請求主管官員處理,粤民获苏。升任吏科都给事,请求立即考选授官,以收人材。正直敢言,声布中外[1]。在任上去世,皇帝賜給車馬運靈還鄉。所著疏草若干卷,藏于家中[2]。
参考文献
- ^ 《崇祯实录卷之十二》:崇祯十二年春正月丙寅享太庙,吏科都给事中郭九鼎请行营设监军,专纪功罪,从之。
- ^ 《东莞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