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
性孝順正直,領天啓七年(1627年)丁卯科廣東鄉薦,崇禎元年(1628年)聯捷戊辰科進士,初授行人司行人,奉使諭祭楚藩,遷工科給事中。奉使冊封江右兩藩,轉任禮科左右給事,首請改正先朝實録,不讓賢奸倒置。復請求王府之官不得攝篆,百姓不得投靠王府使役,都是別人不敢說的。巡按葛徵奇疏免粵東虛稅,九鼎請求主管官員處理,粵民獲蘇。升任吏科都給事,請求立即考選授官,以收人材。正直敢言,聲布中外[1]。在任上去世,皇帝賜給車馬運靈還鄉。所著疏草若干卷,藏於家中[2]。
參考文獻
- ^ 《崇禎實錄卷之十二》:崇禎十二年春正月丙寅享太廟,吏科都給事中郭九鼎請行營設監軍,專紀功罪,從之。
- ^ 《東莞縣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