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九鼎(?—?),字圣襄广东广州府东莞县人。

生平

性孝顺正直,领天启七年(1627年)丁卯科广东乡荐,崇祯元年(1628年)联捷戊辰科进士,初授行人司行人,奉使谕祭楚藩,迁工科给事中。奉使册封江右两藩,转任礼科左右给事,首请改正先朝实录,不让贤奸倒置。复请求王府之官不得摄篆,百姓不得投靠王府使役,都是别人不敢说的。巡按葛征奇疏免粤东虚税,九鼎请求主管官员处理,粤民获苏。升任吏科都给事,请求立即考选授官,以收人材。正直敢言,声布中外[1]。在任上去世,皇帝赐给车马运灵还乡。所著疏草若干卷,藏于家中[2]

参考文献

  1. ^ 《崇祯实录卷之十二》:崇祯十二年春正月丙寅享太庙,吏科都给事中郭九鼎请行营设监军,专纪功罪,从之。
  2. ^ 《东莞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