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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因和条件

语法化的动因和条件是多方面的。[1][2]

语法化的动因可以理解为语法化的对于语法化动因的研究往往着眼于语言使用者在语言演变中所起到的作用,而不着眼于语言结构,通常涉及到语用及认知心理的问题。[2]语用角度来说,语言交流必须同时满足便于表达和便于理解两个条件,因此语篇的组织和交流的意图等可能会使语法化的重要原因。[3]认知心理的角度来看,隐喻认知的主要方式,人的认知规律就是从具体到抽象,所以用虚化成分表示语法关系就是人的一种自然倾向。[4]

除了语用和心理原因,语言间的接触也有可能是原因之一。如东南亚的语言之间借用和仿造语法成分的现象十分普遍,汉语的虚词“得”扩散到越南语đuợc泰语ถูก (thùuk),瑶语túʔ;泰语完成体助词 แล้ว (lέɛw) 早期借助汉语“了”(liǎo)。[5]又如日语第一人称代词」和第二人称代词「」都源自汉语,这种情况下往往还有社会因素在起作用。[3]

此外,语法化是否会受语言内部结构制约,时间跨度得差异等课题仍尚待研究。

江蓝生. 超常组合与语义羡余 ——汉语语法化诱因新探. 中国语文. 2016, 5 (374): 515-525. 

  1. ^ Traugott & Heine (1991)
  2. ^ 2.0 2.1 江蓝生 (2016)
  3. ^ 3.0 3.1 引用错误:没有为名为:0的参考文献提供内容
  4. ^ Lakoff & Johnson (1980)
  5. ^ 引用错误:没有为名为:1的参考文献提供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