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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因和條件

語法化的動因和條件是多方面的。[1][2]

語法化的動因可以理解為語法化的對於語法化動因的研究往往着眼於語言使用者在語言演變中所起到的作用,而不着眼於語言結構,通常涉及到語用及認知心理的問題。[2]語用角度來說,語言交流必須同時滿足便於表達和便於理解兩個條件,因此語篇的組織和交流的意圖等可能會使語法化的重要原因。[3]認知心理的角度來看,隱喻認知的主要方式,人的認知規律就是從具體到抽象,所以用虛化成分表示語法關係就是人的一種自然傾向。[4]

除了語用和心理原因,語言間的接觸也有可能是原因之一。如東南亞的語言之間借用和仿造語法成分的現象十分普遍,漢語的虛詞「得」擴散到越南語đuợc泰語ถูก (thùuk),瑤語túʔ;泰語完成體助詞 แล้ว (lέɛw) 早期藉助漢語「了」(liǎo)。[5]又如日語第一人稱代詞」和第二人稱代詞「」都源自漢語,這種情況下往往還有社會因素在起作用。[3]

此外,語法化是否會受語言內部結構制約,時間跨度得差異等課題仍尚待研究。

江藍生. 超常组合与语义羡余 ——汉语语法化诱因新探. 中國語文. 2016, 5 (374): 515-525. 

  1. ^ Traugott & Heine (1991)
  2. ^ 2.0 2.1 江藍生 (2016)
  3. ^ 3.0 3.1 引用錯誤:沒有為名為:0的參考文獻提供內容
  4. ^ Lakoff & Johnson (1980)
  5. ^ 引用錯誤:沒有為名為:1的參考文獻提供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