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管理员布告板/编辑争议/存档/2022年10月

最新留言:YFdyh000在2年前发布
@LarryChou0129-- 2022年10月2日 (日) 12:38 (UTC)
剛觀察了一下,似乎@黑夜暗夢不熟悉移動操作,逕將條目內容進行剪貼移動。-- 2022年10月2日 (日) 12:39 (UTC)
@ATannedBurger恕我直言,这种剪贴移动被回退之后还一直剪贴只能定性为破坏。HotaruTalk 2022年10月2日 (日) 12:53 (UTC)
@Mafalda4144另一位參與回退的編者。-- 2022年10月2日 (日) 12:43 (UTC)
我看不懂他的操作,剛剛建立了新頁面莫哈末馬末·阿蘭汗我只是路過看到而已對不起--Mafalda4144留言2022年10月2日 (日) 12:52 (UTC)
上個頁面被提刪,該用戶立刻又重建一個莫哈末·馬末·阿蘭--Mafalda4144留言2022年10月2日 (日) 12:59 (UTC)
  • 澳門新福利公共汽車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相關用戶多次大篇幅刪減條目內容(刪減近3萬字),更自行決定部份可供查証內容不應存在而刪除,嚴重影響維基百科收錄內容品質。
  • 提報人:Lei io hong留言2022年10月2日 (日) 12:33 (UTC)
    澳門新福利公共汽車
    條目已提及涉及
    中立性有争议
    。其內容、語調可能
    帶有明顯的個人觀點或地方色彩
    閣下所引用的內容均屬非官方或報章所報導的交通意外報導,內容或存在一定偏差,如果收錄所有FACEBOOK或其他網上平台所有輕微交通意外,只會令維基變成了內容收錄站,或使內容出現嚴重的偏差,誤導讀者。過去該頁面亦曾討論過,應以︰「官方公怖為準。民間及外間估計事實,不能作準!非官方認可作品內容,亦不可以視作事實根據的全部。」,敬請閣下在記載交通意外等內容時,以官方或報章內容為主。
    --Foodsfoods留言2022年10月2日 (日) 12:44 (UTC)
    相關內容已附有連結及相應相片顯示有關事故,並非每樣事件皆有官方公佈,且當中只記錄事件,不是判斷事實,故不存在估計之說。--Lei io hong留言2022年10月2日 (日) 12:50 (UTC)
    雖然內容已附有連結及相應相片顯示有關事故,但一些網上網站本身存在一定的偏見成份,其內容的部分有可能會誤導維基讀者,而澳門新福利公共汽車條目已強調涉及「中立性有争议。其內容、語調可能帶有明顯的個人觀點或地方色彩。」這些內容不應於維基主頁面內報導。
    另外,閣下於新福利條目撰寫︰「橫琴澳方口岸,新福利服務嚴重不足」,而該口岸的巴士服務亦有另一間澳巴公司營運,但在澳巴頁面上卻沒有任何一個澳巴於該口岸服務嚴重不足的內容,同時更引用非官方網上報導︰「澳門巴士/公共交通迷Facebook專頁發佈一條影片,以「國家送禮交局倒米」為題,片中顯示橫琴澳方口岸巴士站因25B路線巴士嚴重不足」,涉及對FACEBOOK專頁宣傳成分,以及帶有明顯的個人觀點。--Foodsfoods留言2022年10月2日 (日) 13:04 (UTC)
    「只會令維基變成了內容收錄站」另外,維基百科本來就是海納百川,百科內容如人為刪減,維基百科便成為經刪改的百科站。--Lei io hong留言2022年10月2日 (日) 12:51 (UTC)
    那如果記載過去新福利所有非官方或報章渠道的網上發佈的輕微交通意外,新福利頁面內容則會上千宗非常輕微交通意外,令讀者失去對此頁面閱讀的重心,同時亦難以判斷每宗意外內容的真偽性,因此交通意外須以公信力較高的主流媒體作報導。另外,部分上萬字的內容已在其他維基頁面中上建立,無需再於新福利頁面上作出重覆報導,應善用主條目連結引導讀者對內容進行詳細閱讀。--Foodsfoods留言2022年10月2日 (日) 14:40 (UTC)
    WP:NOTNEWS。只有“公共交通迷”即时报道的事件可能不值得记载。像是“發生頭尾相撞,其中,後方車輛玻璃爆裂”事件,记载有任何长期意义吗,WP:NOTSTATS。--YFdyh000留言2022年10月2日 (日) 16:17 (UTC)
    百科內容就是廣納百川,如何衡量值不值得?--Lei io hong留言2022年10月3日 (一) 02:31 (UTC)
    閣下於新福利頁面上撰寫︰「2021年11月12日,澳門巴士/公共交通迷Facebook專頁發佈一條影片,以「國家送禮交局倒米」為題,片中顯示橫琴澳方口岸巴士站因25B路線巴士嚴重不足,過千人排隊候車苦況,而人多到要環繞口岸一周,龍尾甚至排到口岸出入境車道,最長需等候1小時始能成功上車;而即使能上車,由於巴士路線需在路氹繞路行駛,需預留額外一小時乘車時間。」
    此句話已違反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的規定,內容涉及明顯的直接宣傳專頁成分,和內容中的數字純算估值,不符合維基「推算、推測或推定性質」,同時亦帶有「明顯的個人的個人觀點」。另外閣下所舉例的出處大部分來自源於該專頁,當中的即時報導事件均是小事件,同時內容亦存在一定的偏差,不值得進行記載,如果列出所有網上對新福利交通意外,作出過度統計清單,漫長而龐大的統計清冊混淆讀者並降低條目的可讀性和整潔。--Foodsfoods留言2022年10月3日 (一) 02:48 (UTC)
    因應你的意見,已將有關內容刪去,但閣下卻一直回退令有關內容重現。--Lei io hong留言2022年10月3日 (一) 03:30 (UTC)
    本人已刪除具宣傳推測明顯的個人的個人觀點,希望閣下不要再將違反維基規定的重現在該頁面上。--Foodsfoods留言2022年10月3日 (一) 04:28 (UTC)
    本人亦無恢復具宣傳、推測及明顯的個人的個人觀點的內容。另外,根據維基百科:可供查證,撰寫良好百科全書條目的關鍵之一,就是要以具有公信力的出版者記錄或發表過的事件、主張、理論、概念、意見和論證作為編寫依據。閣下指稱非官方來源,事實上多次獲官方及本地傳媒廣泛轉載及報導。同時,有關來源並非單純文字,而是有相片等佐証,而且相關條目只作為條目中相關事項的記錄,而非判斷事件本身責任,屬歷史性的內容。本身澳門新福利公共汽車條目只是一間公司的歷史記錄,等同公司歷史中包含每次巴士路線調整一樣。--Lei io hong留言2022年10月3日 (一) 05:09 (UTC)
    該專頁坊間及官方亦多次指出該專頁內容呈虛偽、謠言等指控,公信力較為不可靠,這不符合維基百科:可供查證「通常不可靠的来源」,在引用第一手交通事故時需避免引用這些連結,應以官方或主流媒體為主。--Foodsfoods留言2022年10月3日 (一) 05:21 (UTC)
    現時經修改後的已加入你要求的官方主流媒體來源.--Lei io hong留言2022年10月3日 (一) 22:14 (UTC)
    Foodsfoods用戶認為維基百科是你的私人書本,所有條目內容是你超的才可以留下或被記錄。10月2日前,在用戶擴充條目內容時,閣下聲稱不是官方、主流媒體所以刪除,故本人及共他用戶也努力找到你想要的官方、主流媒體,但你又10月4日起,又以​內容涉及累贅、無關緊要的小事、內容或存在不實和跨大,或沒有發生任何交通意外為由而被刪除,有感該用戶只是惡意編輯,並惡劣破壞其他用戶的貢獻。--Lei io hong留言2022年10月4日 (二) 21:21 (UTC)
  • 吐槽一下,如果只進不出那這篇條目很快就會超過系統上限然後死掉,海納百川也要考慮一下計算機限制。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2年10月3日 (一) 03:08 (UTC)
    Lei io hong不斷引用「公共交通迷」facebook專頁內對新福利各大大小小的意外,一字不漏全寫在新福利維基頁面內,使該頁面占據大面積的無關重要的交通事件,影響讀者閱讀,本人已多次作出維基定義解釋及刪除相關違反維基定義的內容,但Lei io hong始終不斷地進作回退,且新增更多小事件內容,希望管理員盡快對此事件作出裁決。--Foodsfoods留言2022年10月3日 (一) 03:18 (UTC)
    因應你的意見,已將有關意外的來源,由該專頁調查為新福利官方網站。--Lei io hong留言2022年10月3日 (一) 03:28 (UTC)
    百科內容應廣納百川,而非你不想看就叫無關重要。敬請你明白維基百科不是你一人的世界。多謝。--Lei io hong留言2022年10月3日 (一) 03:29 (UTC)
    維基百科不是不經篩選的資訊收集處、更不是日記或新聞報道收集處,「廣納百川」並不代表所有內容都應當收錄,不然維基百科社群不會訂立關注度維基百科不是什麼等方針指引。維基百科五大支柱之第一中寫明:「維基百科[...]不是紀錄瑣事的地方」,單純的新聞收錄並無實際意義。我可以原句送回給你:「百科內容的海納百川應是經篩選有相當重要性的人事物而收錄,這是方針指引所要求的,而非你想看就叫做重要。敬請你明白維基百科不是你一人的世界,謝謝。」--西 2022年10月8日 (六) 02:58 (UTC)
  • 处理:提報人已由管理员Shizhao   封禁5天。--MCC214Sign | Contributions 2022年10月10日 (一) 10:27 (UTC)
“而时节性路线是指”是否有清晰书面定义,用于大型活动、节日是否仅字面理解。我是否能理解“时节”包含为工程活动而临时、因时因地、可能一次性开设的非定期时令性线路,而非定期(节日)或不定期(活动)的线路。如果指为大型活动提供服务,32X、88X等线路似乎也将符合,线路序言能否也称时节性路线。刊发多次的标准所述【編號中包括英文字母「T」的路線,表示時節性巴士路線;】,似乎很清楚。其实我个人对序言阐述该定义无感,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我不反对序言去除定义阐述、仅称巴士线路,交由读者自行了解和理解。--YFdyh000留言2022年10月15日 (六) 16:33 (UTC)
官方已清楚分出有關分類。請細心閱讀理解。--Lei io hong留言2022年10月16日 (日) 11:49 (UTC)
  • 处理:

另外,根據政府公報刊出的兩巴合同-(澳巴合同 [6]) (新福利合同 [7]),當中附件一(第一條)清楚寫出那些路線是「時節性」,另(第二條)清楚寫明(六)編號中包括英文字母「T」的路線,表示時節性巴士路線。 --Lei io hong留言2022年10月25日 (二) 09:21 (UTC)

  • 处理:
  • 巴士迷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其在條目中刪除由傳媒報導關於澳門地區巴士迷的介紹,其理據稱是「只列出獨特性或具官方代表性」,當中,有關團體獲傳媒報導,可見已符合獨特性。同時,巴士迷本身是非官方組織,而可能是私人朋友之間組成,其以自己角度不斷刪除條目進行破壞,敬請予以跟進處理,並對該用戶實施封禁,防止條目繼續被破壞!
  • 提報人:Lei io hong留言2022年10月26日 (三) 14:32 (UTC)
    希望閣下注意一下不要反覆惡意提報「當前的破壞」,同時閣下經常在維基頁面內宣傳「澳門巴士/公共交通迷」專頁於維基巴士迷新福利意外列表中,已令多名編者反感及有宣傳專頁的用意,同時該團體亦非澳門首個討論巴士的討論區,新福利早在2001年成立有關討論站,因此有必要對錯誤及具明顯宣傳內容作出更正。--Foodsfoods留言2022年10月26日 (三) 15:24 (UTC)
    為何你會反思你自己反覆惡意破壞的行為,反而批評別人提報你破壞?在維基頁面內,很多條目本屬私人企業,難道也是宣傳?本人深感你與「澳門巴士/公共巴士迷」專頁之間存有不可告人仇恨引至你於維基百科作出破壞行為。就巴士迷條目,該段內容引述報章而非你所指的「澳門巴士/公共巴士迷」,而你一再稱新福利成立討論站也只是巴士公司留言板罷了,管理方面由巴士公司操控,明顯非巴士迷之本質。而且,維基百科不是聯群結黨的地方,而是按維基化進行編輯,不少你的編者朋友人多就可以任意破壞,敬請你停止再作出破壞行為。--Lei io hong留言2022年10月26日 (三) 17:13 (UTC)
  • 处理:

如果一个词以缩写的形式出现的频率多于以全称出现的频率...当然,这里说的频率都是指以中文撰写的可靠来源内的出现次数。很少有人使用的缩写...或者中文环境下不太使用的缩写...应当避免使用。

然则我此前在Talk:粵語再三请Longway22君提供有效的关于此两缩语的可靠来源,未获得正面回复,因此在基于Talk:粵語中讨论内容下以弥合共识之前提,使用中性名词,以求避免不必要的编辑争议(而这一编辑相信已经弥合一定程度上的共识,是因为此后的Special:Diff//74253121中Longway阁下并未就此两修改进行回退,相信在此两名词使用之中立性上已无存疑);然而阁下仍持续使用原两未有可靠来源的缩语于注释中,则我在Special:Diff//74255885编辑摘要中已根据WP:BURDEN再次请阁下基于此刻的“添加或恢复内容的编辑者”身份,补充可靠来源,惜仍未获回复。根据WP:BURDEN

缺乏来源的内容将可以被删除(尤其受合理质疑而确无可靠来源查证的内容),但在删除前应给予加入此内容的编者充足的时间来补充来源...

我至今仍给出阁下充足时间来补充来源(同样参见粤语条目最后一次Special:Diff//74255885的编辑摘要),而不是像阁下来试图给我套上一个帽子。
其次,WP:BURDEN

引用的来源须明确支持条目中出现的信息。

阁下引述的所谓有关“1950年代前后语言学家陈望道先生及官方文件等角度与材料”,讨论的是中国大陆创设“普通话”概念时的定义演变问题,是否足以明确支持阁下使用“北语”和“北话文”这两个缩语呢?在此也请其他有识之士旁见,以免说我一家之言。
第三,阁下持续地在Talk:粤语粤语以至本页面称在下“持以whataboutism坚持以单一官方概念固化表述之多元观点辅助理解”或“唯一繁复强调之一统采用官方化要求”,根据我在Special:Diff//74251410中进行的原编辑,使用“官话白话文”等相信中立性较强的原段落此前已经存在的说法,已经最大程度顾虑阁下在Talk:粤语中的陈述——尽管那当中有并非达成共识的部分。也在此请各位评论使用“官话白话文”和“现代汉语在北方官话基础上形成的通用语”(PS:我并不想这么拗口的)来取代所谓“北语”、“北话文”、“现代标准北语”、“现代标准北话文”到底是真的为了迎合所谓“单一官方概念”(抱歉,两岸四地及新马等华文区哪一地的官方概念——之所以要套入“官方”这个词语,恕我不欲猜测阁下意图——在法律和政策书面语层面上使用“官话白话文”一词?一个正常的学术概念受到来自不明意图的“官方化”污名攻击,实在使人遗憾),还是受到了不当的评价。
最后,我不是一个条文主义者,也很抱歉本文中有大量方针指引的原文引用,但面对明显不符合方针指引的编辑下我已保持最大善意——包括如今我仍在撤销编辑摘要中请Longway提供有效来源——因此实在不得不鲜明指出Longway君编辑中诸争议之处。有影响阅读体验之处,其责任应当在我的。--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10月26日 (三) 08:01 (UTC)
Talk:粤语討論頁面內本已有相應表述,但提出爭議方看來仍然是沒有引用任何來源提出任何新的論述,個人有關指明繁複強調一統化定義本身歷史上既已具特定局限性論述,如個人一開始就援引獨立第三方可繼續驗證之學者及相關史記等佐證,而後著之附註化處理亦為減少相應被提出爭議方繼續針對之個人協作之提出,但提出爭議方一如所示似乎非常不願意接納任何偏離其觀點之處理、無論該類處理僅以附註呈現之並不再於正文一統化顯示,提出爭議方可以認為並不接納個人消除爭議之法。加之提出爭議方不僅沒有引用任何可繼續驗證之基礎、且有反复whataboutism而無法對相關論說提出適切比照之對證,認為難以在引據論證有所欠妥兼有可能潛在法律威脅之下繼續合理推進議案。謹留述作記。——約克客留言2022年10月26日 (三) 08:43 (UTC)
第一,所谓“Talk:粤语内本已有相应表述”,如果是指阁下推演的“粤语有关缩语习惯合相应提供报告书所示其定义、“北”和“话”这些是都有相当逻辑路径之语句串联”,则阁下似乎正涉及原创研究,是显著的。此外,我实在是没有看到任何直接的有关这两个名词的使用例子等可靠来源。(注:报告书,指s:关于当前文字改革和汉语拼音方案的报告——这个方案居然与“粤语有关缩语习惯合”,真是关公战秦琼。)
其次阁下把我放在“提出争议方”的位置上似乎是有意忽视在下是在就无可靠来源的名词——甚至似乎有原创研究之嫌——提出质疑和来源请求的事实,而把我放在一个惹事生非的位置上;然而同时阁下仍拒绝回应您在注释中加入在上一个编辑正文内被移除的缺少可靠来源的名词时即已具备的“添加或恢复内容的编辑者”身份以及由此所导致的“添加或恢复内容的编辑者应承担举证的责任”——而举证的内容(即所谓“独立第三方可继续验证之学者及相关史记等佐证”,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参见Special:Diff//74253121——到底陈望道的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当局创设“普通话”的相关会议和文件,和您使用两个没有可靠来源的词汇有什么关联性?)又并不能“明确支持条目中出现的信息”——列举文献不等于有效的“援引佐证”,要有关,有关,有关
再次,至于“繁复强调一统化定义本身历史上既已具特定局限性论述”指控,请勿颠倒是非,隐去我的前提——我是在质疑这两个词的原创研究和缺少来源的问题,至于使用什么词来取代的讨论,我在Special:Diff//73912998已经明确提到过,“是完全可以接受的讨论”——然而阁下在此后的讨论中始终回避这一问题而以所谓whataboutism言之,实在令人遗憾。
最后,阁下声称我违反WP:LEGAL——好吧,您加了“潜在”——我实在不知道我的哪一句话涉及法律威胁(或“潜在的”法律威胁),不知道有没有其他朋友能指教我——难道说列举本地的方针和指引也属于“法律威胁”的范畴了么?若如此,这实在是使我失笑了——那么在本地的大量用户可能都需要忧心自己被扣上这样的帽子——希望阁下不是这样的意思吧。阁下指称我涉WP:LEGAL也是在Talk:粤语的时候就开始了,我还是沿用我此前在那边说的一句话好了:“...是严重的指控,然而这里通篇甚至没有提到法律相关问题——我也不明白阁下提及这个问题是基于何种文字与证据,因此我不便回应,亦拒绝接受。”--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10月26日 (三) 09:22 (UTC)
這個每次回覆一大輪但是只會每個點單獨挑出來、單獨論說有口誤甚麼甚麼,但是沒有可對證之來源啊?如見其為何繁複否定可繼續驗證之論述而繼續堅持不接納任何退而求其次之、且堅持不引用任何實據材料或觀點就直接訴諸孤立、不對稱不合比例地引用規制以限制採編?個人只期望提出爭議方有適當完整之引據新材料及論證相應術語為何不能被接納、或者起碼可以說明明確禁止使用非官方正式稱呼術語之可參考重要觀點,很可惜提出爭議方似乎仍然對個人相應意向視而不見,且不予理會補充可對證驗證之材料,然後就不斷重複一套不斷抽離所有觀點、每個路線都拒絕商議共議,而無法達成形成適當可行之論述效果。在此亦表示遺憾。--約克客留言2022年10月26日 (三) 12:29 (UTC)
如果像阁下这样的引用A材料以论证没有直接关联的B结论可以称之为“可对证之来源”、“可继续验证之论述”、“实据材料或观点”、“有适当完整之引据新材料”,那么我只能请您看一看WP:SYN的叙述了。

切勿汇集、综合多个来源的信息或单个来源中的不同部分,以得出或暗示并未由来源明确提及的结论。编辑者不应犯下这样的错误:因为A发表于可靠来源,B也发表于可靠来源,因此就可以在条目中将A和B综合起来得出或暗示结论C。这等同于原创研究,因为这是对已发表材料的不恰当综合或总结,会产生新的立场。

这话也不是我说的,是方针说的,是不是?您的来源有没有明确提及有关“北语”和“北话文”的结论呢?
至于“诉诸孤立、不对称不合比例地引用规制”,我只好长叹一声了:这两个名词既然没有可靠的来源——甚至都缺少来源——的情况下,如何符合三项核心内容方针的表述?这还能称得上是一个对称与合乎比例的表述甚至“术语”吗?
最后,我得最后一次声明,这个词,我找不到这个词的有效来源,因此我感到疑虑,于是我提出质疑和来源请求,而阁下在Talk:粤语的说法是:“...衡常俗语...非仅限制由所谓学术来源研究缺乏而不存在之”(阁下是否要回应一下这个表述与阁下一直要求我提出“可对证之来源”的说辞是否存在可能的冲突之处?阁下这句话似乎已经接受了“学术来源研究缺乏”这个说法)。我对这个本身没有来源声明的词感到疑虑,又找不到可靠来源例子,结果来请教人,结果也没有人能给一个可靠来源(哪怕是来源呢摔),于是提议修改,那阁下就是这么回复我的。后来我也认同你这个观点,好吧,没有学术来源不要紧,来点约定俗成的例子或生活使用例子?然后阁下就提出“粤语有关缩语习惯”,但就像MOS:ABBR说的——我相信大多数人也会这么认为——缩语也得讲使用频率啊,而要讲使用频率,不拿可以查证的来源或者搜索工具的搜索统计结论等等,那靠什么来验证呢?所以,抱歉,我不感到阁下的论述是“可继续验证”的——你提供了什么对口的资料、什么直接的来源来验证呢?
以上,是我的阶段性声明,如果有任何新的直接有关的材料请诸君——当然也包括阁下——提出来,那我还是那句话,我很高兴撤回我的怀疑并受教。回复一大轮是我的个人习惯,阁下应该不陌生了,如果长篇是违反方针或共识的话,请你指出,我也会欣然受教。--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10月26日 (三) 13:24 (UTC)
閣下依然堅持無視個人提出之繼續推論之路線,只怕閣下會繼續每一點撕裂開再逐個單獨解釋、閣下也還是沒有提供對等可檢視之論述,閣下之說辭是非常刻薄且有所不對等要求,閣下在該案內明顯意圖並非達成商議共解而是很堅持地壓制任何與閣下提出一統化使用唯一術語之目標有任何相左的化解路線,個人難以認為在本地機制內可能有更多精力被持久萬里而無法正常商議。——約克客留言2022年10月27日 (四) 01:48 (UTC)
没有直接相关的可供查证的资料的“继续推论之路线”,那与街头巷尾的家长里短流言蜚语有什么区别呢?所以这样的“继续推论之路线”我是不能接受的,阁下要推定这是无视,那就随阁下意吧。
本来,就“北语”这个词而论(不是“现代标准北语”这种生搬硬套的词汇),是可以找到不少使用痕迹的,例如:

“永嘉南渡之士族其北方原籍虽各有不同,然大抵操洛阳近傍之方言,似无疑义。故吴人之仿效北语亦当同是洛阳近傍之方言。”(陈寅恪《东晋南朝之吴语》,载《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七本第一分,1936年,商务印书馆)
“现在吴语的底层具有闽语的成分,可能南北朝时的吴语就是现在闽语的前身,而当时的北语则是现在吴语的祖先。”(袁碧霞、马楚莺《吴闽语关系问题的回顾与前瞻》转引丁邦新《吴语中的闽语成分》(载《丁邦新语言学论文集》,商务印书馆,1998))

当然了,这些来源很遗憾地不能佐证阁下的“粤地语文社群历史传统上有俗称该近代化统一语和文体系为‘北语’&‘北话文’,其缩语化可有时等比为‘北京语音’而笼统代表‘北方话’”的创见,因为:1、这些文献并非直接针对粤语,也就不符合“引用的来源须明确支持条目中出现的信息”的要求;2、这些文献中谈到的“北语”是一种相对于其文所论述的语言(而且在不同文段中尚且还需要加入时间性状语)使用地以北的汉语言的泛称,可以类同于“北方话”这样的称呼,但文献中也无法体现所谓的“俗称近代化统一语和文”的特定使用用途。——至于我为什么不找一些与粤语有关的文献?因为我到目前为止确实是找不到,但阁下一再指称我无来源已经接近到了质疑我的文献搜索能力的地步,于是我不得不简单陈述。尽管这不是与粤语直接相关的文献,但至少,这样的来源,起码是一个可以查证的,与这个词直接相关的来源,而不是以A论B。至于“北话文”这种,呵呵。(嗯,可能我这“呵呵”是挺刻薄的。)
那么,请问阁下是否能提供类似于这样的,有直接相关或能够符合“明确支持条目中出现的信息”的来源呢?本来,我是质疑一个东西没有来源,你拿了一个没有相关度的来源来说这个东西有来源,反指我不能提供来源来证明这个东西无来源——这样的逻辑已经使在下瞠目结舌;接下来,阁下又三番四次指称我“压制”论述——当然这是阁下的言论自由——我只好一笑置之了:如果认为一个东西没有相关的可供查证的来源就是“压制”,那么,就压制吧。然而我愿意表达最大的善意:就是再次请阁下提供通常认知下的能称为“直接有关”的来源参考,文献也可以,可供查证的日常生活例子也可以(当然我相信后者的效力会弱一些,需要一定的数量或搜索统计之类)。当然了,阁下也可以再次指称我“明显意图并非达成商议共解”——说实在,“共解”或共识吧,都是得靠可供查证的来源支撑的——或者什么“whataboutism”的(对,我觉得我引用吴语的文献按阁下的标准应该是是挺whataboutism的,也不劳阁下批判了——抱歉,我又刻薄了)。--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10月27日 (四) 06:06 (UTC)
您的所謂來源質和量都真是不夠好。能不能將您維當是正兒八經的百科全書看待?Ghren🐦🕐 2022年10月26日 (三) 17:27 (UTC)
閣下說話似乎未有假定商議之,還望有適當延續合理商議之。--約克客留言2022年10月27日 (四) 01:42 (UTC)
Special:diff/74253121中插入的注脚已完全偏离条目主题——为何要在粤语条目中大谈北方话的名称?至于这段内容是否有可靠来源支撑,倒在其次了。-- 2022年10月28日 (五) 05:45 (UTC)
  • 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