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管理员布告板/编辑争议/存档/2022年10月

最新留言:YFdyh000在2年前发布
@LarryChou0129-- 2022年10月2日 (日) 12:38 (UTC)
刚观察了一下,似乎@黑夜暗夢不熟悉移动操作,迳将条目内容进行剪贴移动。-- 2022年10月2日 (日) 12:39 (UTC)
@ATannedBurger恕我直言,这种剪贴移动被回退之后还一直剪贴只能定性为破坏。HotaruTalk 2022年10月2日 (日) 12:53 (UTC)
@Mafalda4144另一位参与回退的编者。-- 2022年10月2日 (日) 12:43 (UTC)
我看不懂他的操作,刚刚建立了新页面莫哈末马末·阿兰汗我只是路过看到而已对不起--Mafalda4144留言2022年10月2日 (日) 12:52 (UTC)
上个页面被提删,该用户立刻又重建一个莫哈末·马末·阿兰--Mafalda4144留言2022年10月2日 (日) 12:59 (UTC)
  • 澳门新福利公共汽车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相关用户多次大篇幅删减条目内容(删减近3万字),更自行决定部分可供查证内容不应存在而删除,严重影响维基百科收录内容品质。
  • 提报人:Lei io hong留言2022年10月2日 (日) 12:33 (UTC)
    澳门新福利公共汽车
    条目已提及涉及
    中立性有争议
    。其内容、语调可能
    带有明显的个人观点或地方色彩
    阁下所引用的内容均属非官方或报章所报导的交通意外报导,内容或存在一定偏差,如果收录所有FACEBOOK或其他网上平台所有轻微交通意外,只会令维基变成了内容收录站,或使内容出现严重的偏差,误导读者。过去该页面亦曾讨论过,应以︰“官方公怖为准。民间及外间估计事实,不能作准!非官方认可作品内容,亦不可以视作事实根据的全部。”,敬请阁下在记载交通意外等内容时,以官方或报章内容为主。
    --Foodsfoods留言2022年10月2日 (日) 12:44 (UTC)
    相关内容已附有连结及相应相片显示有关事故,并非每样事件皆有官方公布,且当中只记录事件,不是判断事实,故不存在估计之说。--Lei io hong留言2022年10月2日 (日) 12:50 (UTC)
    虽然内容已附有连结及相应相片显示有关事故,但一些网上网站本身存在一定的偏见成分,其内容的部分有可能会误导维基读者,而澳门新福利公共汽车条目已强调涉及“中立性有争议。其内容、语调可能带有明显的个人观点或地方色彩。”这些内容不应于维基主页面内报导。
    另外,阁下于新福利条目撰写︰“横琴澳方口岸,新福利服务严重不足”,而该口岸的巴士服务亦有另一间澳巴公司营运,但在澳巴页面上却没有任何一个澳巴于该口岸服务严重不足的内容,同时更引用非官方网上报导︰“澳门巴士/公共交通迷Facebook专页发布一条影片,以“国家送礼交局倒米”为题,片中显示横琴澳方口岸巴士站因25B路线巴士严重不足”,涉及对FACEBOOK专页宣传成分,以及带有明显的个人观点。--Foodsfoods留言2022年10月2日 (日) 13:04 (UTC)
    “只会令维基变成了内容收录站”另外,维基百科本来就是海纳百川,百科内容如人为删减,维基百科便成为经删改的百科站。--Lei io hong留言2022年10月2日 (日) 12:51 (UTC)
    那如果记载过去新福利所有非官方或报章渠道的网上发布的轻微交通意外,新福利页面内容则会上千宗非常轻微交通意外,令读者失去对此页面阅读的重心,同时亦难以判断每宗意外内容的真伪性,因此交通意外须以公信力较高的主流媒体作报导。另外,部分上万字的内容已在其他维基页面中上建立,无需再于新福利页面上作出重复报导,应善用主条目连结引导读者对内容进行详细阅读。--Foodsfoods留言2022年10月2日 (日) 14:40 (UTC)
    WP:NOTNEWS。只有“公共交通迷”即时报道的事件可能不值得记载。像是“发生头尾相撞,其中,后方车辆玻璃爆裂”事件,记载有任何长期意义吗,WP:NOTSTATS。--YFdyh000留言2022年10月2日 (日) 16:17 (UTC)
    百科内容就是广纳百川,如何衡量值不值得?--Lei io hong留言2022年10月3日 (一) 02:31 (UTC)
    阁下于新福利页面上撰写︰“2021年11月12日,澳门巴士/公共交通迷Facebook专页发布一条影片,以“国家送礼交局倒米”为题,片中显示横琴澳方口岸巴士站因25B路线巴士严重不足,过千人排队候车苦况,而人多到要环绕口岸一周,龙尾甚至排到口岸出入境车道,最长需等候1小时始能成功上车;而即使能上车,由于巴士路线需在路氹绕路行驶,需预留额外一小时乘车时间。”
    此句话已违反维基百科“不是宣传工具”的规定,内容涉及明显的直接宣传专页成分,和内容中的数字纯算估值,不符合维基“推算、推测或推定性质”,同时亦带有“明显的个人的个人观点”。另外阁下所举例的出处大部分来自源于该专页,当中的即时报导事件均是小事件,同时内容亦存在一定的偏差,不值得进行记载,如果列出所有网上对新福利交通意外,作出过度统计清单,漫长而庞大的统计清册混淆读者并降低条目的可读性和整洁。--Foodsfoods留言2022年10月3日 (一) 02:48 (UTC)
    因应你的意见,已将有关内容删去,但阁下却一直回退令有关内容重现。--Lei io hong留言2022年10月3日 (一) 03:30 (UTC)
    本人已删除具宣传推测明显的个人的个人观点,希望阁下不要再将违反维基规定的重现在该页面上。--Foodsfoods留言2022年10月3日 (一) 04:28 (UTC)
    本人亦无恢复具宣传、推测及明显的个人的个人观点的内容。另外,根据维基百科:可供查证,撰写良好百科全书条目的关键之一,就是要以具有公信力的出版者记录或发表过的事件、主张、理论、概念、意见和论证作为编写依据。阁下指称非官方来源,事实上多次获官方及本地传媒广泛转载及报导。同时,有关来源并非单纯文字,而是有相片等佐证,而且相关条目只作为条目中相关事项的记录,而非判断事件本身责任,属历史性的内容。本身澳门新福利公共汽车条目只是一间公司的历史记录,等同公司历史中包含每次巴士路线调整一样。--Lei io hong留言2022年10月3日 (一) 05:09 (UTC)
    该专页坊间及官方亦多次指出该专页内容呈虚伪、谣言等指控,公信力较为不可靠,这不符合维基百科:可供查证“通常不可靠的来源”,在引用第一手交通事故时需避免引用这些连结,应以官方或主流媒体为主。--Foodsfoods留言2022年10月3日 (一) 05:21 (UTC)
    现时经修改后的已加入你要求的官方主流媒体来源.--Lei io hong留言2022年10月3日 (一) 22:14 (UTC)
    Foodsfoods用户认为维基百科是你的私人书本,所有条目内容是你超的才可以留下或被记录。10月2日前,在用户扩充条目内容时,阁下声称不是官方、主流媒体所以删除,故本人及共他用户也努力找到你想要的官方、主流媒体,但你又10月4日起,又以​内容涉及累赘、无关紧要的小事、内容或存在不实和跨大,或没有发生任何交通意外为由而被删除,有感该用户只是恶意编辑,并恶劣破坏其他用户的贡献。--Lei io hong留言2022年10月4日 (二) 21:21 (UTC)
  • 吐槽一下,如果只进不出那这篇条目很快就会超过系统上限然后死掉,海纳百川也要考虑一下计算机限制。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2年10月3日 (一) 03:08 (UTC)
    Lei io hong不断引用“公共交通迷”facebook专页内对新福利各大大小小的意外,一字不漏全写在新福利维基页面内,使该页面占据大面积的无关重要的交通事件,影响读者阅读,本人已多次作出维基定义解释及删除相关违反维基定义的内容,但Lei io hong始终不断地进作回退,且新增更多小事件内容,希望管理员尽快对此事件作出裁决。--Foodsfoods留言2022年10月3日 (一) 03:18 (UTC)
    因应你的意见,已将有关意外的来源,由该专页调查为新福利官方网站。--Lei io hong留言2022年10月3日 (一) 03:28 (UTC)
    百科内容应广纳百川,而非你不想看就叫无关重要。敬请你明白维基百科不是你一人的世界。多谢。--Lei io hong留言2022年10月3日 (一) 03:29 (UTC)
    维基百科不是不经筛选的资讯收集处、更不是日记或新闻报道收集处,“广纳百川”并不代表所有内容都应当收录,不然维基百科社群不会订立关注度维基百科不是什么等方针指引。维基百科五大支柱之第一中写明:“维基百科[...]不是纪录琐事的地方”,单纯的新闻收录并无实际意义。我可以原句送回给你:“百科内容的海纳百川应是经筛选有相当重要性的人事物而收录,这是方针指引所要求的,而非你想看就叫做重要。敬请你明白维基百科不是你一人的世界,谢谢。”--西 2022年10月8日 (六) 02:58 (UTC)
  • 处理:提报人已由管理员Shizhao   封禁5天。--MCC214Sign | Contributions 2022年10月10日 (一) 10:27 (UTC)
“而时节性路线是指”是否有清晰书面定义,用于大型活动、节日是否仅字面理解。我是否能理解“时节”包含为工程活动而临时、因时因地、可能一次性开设的非定期时令性线路,而非定期(节日)或不定期(活动)的线路。如果指为大型活动提供服务,32X、88X等线路似乎也将符合,线路序言能否也称时节性路线。刊发多次的标准所述【编号中包括英文字母“T”的路线,表示时节性巴士路线;】,似乎很清楚。其实我个人对序言阐述该定义无感,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我不反对序言去除定义阐述、仅称巴士线路,交由读者自行了解和理解。--YFdyh000留言2022年10月15日 (六) 16:33 (UTC)
官方已清楚分出有关分类。请细心阅读理解。--Lei io hong留言2022年10月16日 (日) 11:49 (UTC)
  • 处理:

另外,根据政府公报刊出的两巴合同-(澳巴合同 [6]) (新福利合同 [7]),当中附件一(第一条)清楚写出那些路线是“时节性”,另(第二条)清楚写明(六)编号中包括英文字母“T”的路线,表示时节性巴士路线。 --Lei io hong留言2022年10月25日 (二) 09:21 (UTC)

  • 处理:
  • 巴士迷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其在条目中删除由传媒报导关于澳门地区巴士迷的介绍,其理据称是“只列出独特性或具官方代表性”,当中,有关团体获传媒报导,可见已符合独特性。同时,巴士迷本身是非官方组织,而可能是私人朋友之间组成,其以自己角度不断删除条目进行破坏,敬请予以跟进处理,并对该用户实施封禁,防止条目继续被破坏!
  • 提报人:Lei io hong留言2022年10月26日 (三) 14:32 (UTC)
    希望阁下注意一下不要反复恶意提报“当前的破坏”,同时阁下经常在维基页面内宣传“澳门巴士/公共交通迷”专页于维基巴士迷新福利意外列表中,已令多名编者反感及有宣传专页的用意,同时该团体亦非澳门首个讨论巴士的讨论区,新福利早在2001年成立有关讨论站,因此有必要对错误及具明显宣传内容作出更正。--Foodsfoods留言2022年10月26日 (三) 15:24 (UTC)
    为何你会反思你自己反复恶意破坏的行为,反而批评别人提报你破坏?在维基页面内,很多条目本属私人企业,难道也是宣传?本人深感你与“澳门巴士/公共巴士迷”专页之间存有不可告人仇恨引至你于维基百科作出破坏行为。就巴士迷条目,该段内容引述报章而非你所指的“澳门巴士/公共巴士迷”,而你一再称新福利成立讨论站也只是巴士公司留言板罢了,管理方面由巴士公司操控,明显非巴士迷之本质。而且,维基百科不是联群结党的地方,而是按维基化进行编辑,不少你的编者朋友人多就可以任意破坏,敬请你停止再作出破坏行为。--Lei io hong留言2022年10月26日 (三) 17:13 (UTC)
  • 处理:

如果一个词以缩写的形式出现的频率多于以全称出现的频率...当然,这里说的频率都是指以中文撰写的可靠来源内的出现次数。很少有人使用的缩写...或者中文环境下不太使用的缩写...应当避免使用。

然则我此前在Talk:粤语再三请Longway22君提供有效的关于此两缩语的可靠来源,未获得正面回复,因此在基于Talk:粤语中讨论内容下以弥合共识之前提,使用中性名词,以求避免不必要的编辑争议(而这一编辑相信已经弥合一定程度上的共识,是因为此后的Special:Diff//74253121中Longway阁下并未就此两修改进行回退,相信在此两名词使用之中立性上已无存疑);然而阁下仍持续使用原两未有可靠来源的缩语于注释中,则我在Special:Diff//74255885编辑摘要中已根据WP:BURDEN再次请阁下基于此刻的“添加或恢复内容的编辑者”身份,补充可靠来源,惜仍未获回复。根据WP:BURDEN

缺乏来源的内容将可以被删除(尤其受合理质疑而确无可靠来源查证的内容),但在删除前应给予加入此内容的编者充足的时间来补充来源...

我至今仍给出阁下充足时间来补充来源(同样参见粤语条目最后一次Special:Diff//74255885的编辑摘要),而不是像阁下来试图给我套上一个帽子。
其次,WP:BURDEN

引用的来源须明确支持条目中出现的信息。

阁下引述的所谓有关“1950年代前后语言学家陈望道先生及官方文件等角度与材料”,讨论的是中国大陆创设“普通话”概念时的定义演变问题,是否足以明确支持阁下使用“北语”和“北话文”这两个缩语呢?在此也请其他有识之士旁见,以免说我一家之言。
第三,阁下持续地在Talk:粤语粤语以至本页面称在下“持以whataboutism坚持以单一官方概念固化表述之多元观点辅助理解”或“唯一繁复强调之一统采用官方化要求”,根据我在Special:Diff//74251410中进行的原编辑,使用“官话白话文”等相信中立性较强的原段落此前已经存在的说法,已经最大程度顾虑阁下在Talk:粤语中的陈述——尽管那当中有并非达成共识的部分。也在此请各位评论使用“官话白话文”和“现代汉语在北方官话基础上形成的通用语”(PS:我并不想这么拗口的)来取代所谓“北语”、“北话文”、“现代标准北语”、“现代标准北话文”到底是真的为了迎合所谓“单一官方概念”(抱歉,两岸四地及新马等华文区哪一地的官方概念——之所以要套入“官方”这个词语,恕我不欲猜测阁下意图——在法律和政策书面语层面上使用“官话白话文”一词?一个正常的学术概念受到来自不明意图的“官方化”污名攻击,实在使人遗憾),还是受到了不当的评价。
最后,我不是一个条文主义者,也很抱歉本文中有大量方针指引的原文引用,但面对明显不符合方针指引的编辑下我已保持最大善意——包括如今我仍在撤销编辑摘要中请Longway提供有效来源——因此实在不得不鲜明指出Longway君编辑中诸争议之处。有影响阅读体验之处,其责任应当在我的。--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10月26日 (三) 08:01 (UTC)
Talk:粤语讨论页面内本已有相应表述,但提出争议方看来仍然是没有引用任何来源提出任何新的论述,个人有关指明繁复强调一统化定义本身历史上既已具特定局限性论述,如个人一开始就援引独立第三方可继续验证之学者及相关史记等佐证,而后著之附注化处理亦为减少相应被提出争议方继续针对之个人协作之提出,但提出争议方一如所示似乎非常不愿意接纳任何偏离其观点之处理、无论该类处理仅以附注呈现之并不再于正文一统化显示,提出争议方可以认为并不接纳个人消除争议之法。加之提出争议方不仅没有引用任何可继续验证之基础、且有反复whataboutism而无法对相关论说提出适切比照之对证,认为难以在引据论证有所欠妥兼有可能潜在法律威胁之下继续合理推进议案。谨留述作记。——约克客留言2022年10月26日 (三) 08:43 (UTC)
第一,所谓“Talk:粤语内本已有相应表述”,如果是指阁下推演的“粤语有关缩语习惯合相应提供报告书所示其定义、“北”和“话”这些是都有相当逻辑路径之语句串联”,则阁下似乎正涉及原创研究,是显著的。此外,我实在是没有看到任何直接的有关这两个名词的使用例子等可靠来源。(注:报告书,指s:关于当前文字改革和汉语拼音方案的报告——这个方案居然与“粤语有关缩语习惯合”,真是关公战秦琼。)
其次阁下把我放在“提出争议方”的位置上似乎是有意忽视在下是在就无可靠来源的名词——甚至似乎有原创研究之嫌——提出质疑和来源请求的事实,而把我放在一个惹事生非的位置上;然而同时阁下仍拒绝回应您在注释中加入在上一个编辑正文内被移除的缺少可靠来源的名词时即已具备的“添加或恢复内容的编辑者”身份以及由此所导致的“添加或恢复内容的编辑者应承担举证的责任”——而举证的内容(即所谓“独立第三方可继续验证之学者及相关史记等佐证”,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参见Special:Diff//74253121——到底陈望道的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当局创设“普通话”的相关会议和文件,和您使用两个没有可靠来源的词汇有什么关联性?)又并不能“明确支持条目中出现的信息”——列举文献不等于有效的“援引佐证”,要有关,有关,有关
再次,至于“繁复强调一统化定义本身历史上既已具特定局限性论述”指控,请勿颠倒是非,隐去我的前提——我是在质疑这两个词的原创研究和缺少来源的问题,至于使用什么词来取代的讨论,我在Special:Diff//73912998已经明确提到过,“是完全可以接受的讨论”——然而阁下在此后的讨论中始终回避这一问题而以所谓whataboutism言之,实在令人遗憾。
最后,阁下声称我违反WP:LEGAL——好吧,您加了“潜在”——我实在不知道我的哪一句话涉及法律威胁(或“潜在的”法律威胁),不知道有没有其他朋友能指教我——难道说列举本地的方针和指引也属于“法律威胁”的范畴了么?若如此,这实在是使我失笑了——那么在本地的大量用户可能都需要忧心自己被扣上这样的帽子——希望阁下不是这样的意思吧。阁下指称我涉WP:LEGAL也是在Talk:粤语的时候就开始了,我还是沿用我此前在那边说的一句话好了:“...是严重的指控,然而这里通篇甚至没有提到法律相关问题——我也不明白阁下提及这个问题是基于何种文字与证据,因此我不便回应,亦拒绝接受。”--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10月26日 (三) 09:22 (UTC)
这个每次回复一大轮但是只会每个点单独挑出来、单独论说有口误什么什么,但是没有可对证之来源啊?如见其为何繁复否定可继续验证之论述而继续坚持不接纳任何退而求其次之、且坚持不引用任何实据材料或观点就直接诉诸孤立、不对称不合比例地引用规制以限制采编?个人只期望提出争议方有适当完整之引据新材料及论证相应术语为何不能被接纳、或者起码可以说明明确禁止使用非官方正式称呼术语之可参考重要观点,很可惜提出争议方似乎仍然对个人相应意向视而不见,且不予理会补充可对证验证之材料,然后就不断重复一套不断抽离所有观点、每个路线都拒绝商议共议,而无法达成形成适当可行之论述效果。在此亦表示遗憾。--约克客留言2022年10月26日 (三) 12:29 (UTC)
如果像阁下这样的引用A材料以论证没有直接关联的B结论可以称之为“可对证之来源”、“可继续验证之论述”、“实据材料或观点”、“有适当完整之引据新材料”,那么我只能请您看一看WP:SYN的叙述了。

切勿汇集、综合多个来源的信息或单个来源中的不同部分,以得出或暗示并未由来源明确提及的结论。编辑者不应犯下这样的错误:因为A发表于可靠来源,B也发表于可靠来源,因此就可以在条目中将A和B综合起来得出或暗示结论C。这等同于原创研究,因为这是对已发表材料的不恰当综合或总结,会产生新的立场。

这话也不是我说的,是方针说的,是不是?您的来源有没有明确提及有关“北语”和“北话文”的结论呢?
至于“诉诸孤立、不对称不合比例地引用规制”,我只好长叹一声了:这两个名词既然没有可靠的来源——甚至都缺少来源——的情况下,如何符合三项核心内容方针的表述?这还能称得上是一个对称与合乎比例的表述甚至“术语”吗?
最后,我得最后一次声明,这个词,我找不到这个词的有效来源,因此我感到疑虑,于是我提出质疑和来源请求,而阁下在Talk:粤语的说法是:“...衡常俗语...非仅限制由所谓学术来源研究缺乏而不存在之”(阁下是否要回应一下这个表述与阁下一直要求我提出“可对证之来源”的说辞是否存在可能的冲突之处?阁下这句话似乎已经接受了“学术来源研究缺乏”这个说法)。我对这个本身没有来源声明的词感到疑虑,又找不到可靠来源例子,结果来请教人,结果也没有人能给一个可靠来源(哪怕是来源呢摔),于是提议修改,那阁下就是这么回复我的。后来我也认同你这个观点,好吧,没有学术来源不要紧,来点约定俗成的例子或生活使用例子?然后阁下就提出“粤语有关缩语习惯”,但就像MOS:ABBR说的——我相信大多数人也会这么认为——缩语也得讲使用频率啊,而要讲使用频率,不拿可以查证的来源或者搜索工具的搜索统计结论等等,那靠什么来验证呢?所以,抱歉,我不感到阁下的论述是“可继续验证”的——你提供了什么对口的资料、什么直接的来源来验证呢?
以上,是我的阶段性声明,如果有任何新的直接有关的材料请诸君——当然也包括阁下——提出来,那我还是那句话,我很高兴撤回我的怀疑并受教。回复一大轮是我的个人习惯,阁下应该不陌生了,如果长篇是违反方针或共识的话,请你指出,我也会欣然受教。--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10月26日 (三) 13:24 (UTC)
阁下依然坚持无视个人提出之继续推论之路线,只怕阁下会继续每一点撕裂开再逐个单独解释、阁下也还是没有提供对等可检视之论述,阁下之说辞是非常刻薄且有所不对等要求,阁下在该案内明显意图并非达成商议共解而是很坚持地压制任何与阁下提出一统化使用唯一术语之目标有任何相左的化解路线,个人难以认为在本地机制内可能有更多精力被持久万里而无法正常商议。——约克客留言2022年10月27日 (四) 01:48 (UTC)
没有直接相关的可供查证的资料的“继续推论之路线”,那与街头巷尾的家长里短流言蜚语有什么区别呢?所以这样的“继续推论之路线”我是不能接受的,阁下要推定这是无视,那就随阁下意吧。
本来,就“北语”这个词而论(不是“现代标准北语”这种生搬硬套的词汇),是可以找到不少使用痕迹的,例如:

“永嘉南渡之士族其北方原籍虽各有不同,然大抵操洛阳近傍之方言,似无疑义。故吴人之仿效北语亦当同是洛阳近傍之方言。”(陈寅恪《东晋南朝之吴语》,载《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七本第一分,1936年,商务印书馆)
“现在吴语的底层具有闽语的成分,可能南北朝时的吴语就是现在闽语的前身,而当时的北语则是现在吴语的祖先。”(袁碧霞、马楚莺《吴闽语关系问题的回顾与前瞻》转引丁邦新《吴语中的闽语成分》(载《丁邦新语言学论文集》,商务印书馆,1998))

当然了,这些来源很遗憾地不能佐证阁下的“粤地语文社群历史传统上有俗称该近代化统一语和文体系为‘北语’&‘北话文’,其缩语化可有时等比为‘北京语音’而笼统代表‘北方话’”的创见,因为:1、这些文献并非直接针对粤语,也就不符合“引用的来源须明确支持条目中出现的信息”的要求;2、这些文献中谈到的“北语”是一种相对于其文所论述的语言(而且在不同文段中尚且还需要加入时间性状语)使用地以北的汉语言的泛称,可以类同于“北方话”这样的称呼,但文献中也无法体现所谓的“俗称近代化统一语和文”的特定使用用途。——至于我为什么不找一些与粤语有关的文献?因为我到目前为止确实是找不到,但阁下一再指称我无来源已经接近到了质疑我的文献搜索能力的地步,于是我不得不简单陈述。尽管这不是与粤语直接相关的文献,但至少,这样的来源,起码是一个可以查证的,与这个词直接相关的来源,而不是以A论B。至于“北话文”这种,呵呵。(嗯,可能我这“呵呵”是挺刻薄的。)
那么,请问阁下是否能提供类似于这样的,有直接相关或能够符合“明确支持条目中出现的信息”的来源呢?本来,我是质疑一个东西没有来源,你拿了一个没有相关度的来源来说这个东西有来源,反指我不能提供来源来证明这个东西无来源——这样的逻辑已经使在下瞠目结舌;接下来,阁下又三番四次指称我“压制”论述——当然这是阁下的言论自由——我只好一笑置之了:如果认为一个东西没有相关的可供查证的来源就是“压制”,那么,就压制吧。然而我愿意表达最大的善意:就是再次请阁下提供通常认知下的能称为“直接有关”的来源参考,文献也可以,可供查证的日常生活例子也可以(当然我相信后者的效力会弱一些,需要一定的数量或搜索统计之类)。当然了,阁下也可以再次指称我“明显意图并非达成商议共解”——说实在,“共解”或共识吧,都是得靠可供查证的来源支撑的——或者什么“whataboutism”的(对,我觉得我引用吴语的文献按阁下的标准应该是是挺whataboutism的,也不劳阁下批判了——抱歉,我又刻薄了)。--银色雪莉留言2022年10月27日 (四) 06:06 (UTC)
您的所谓来源质和量都真是不够好。能不能将您维当是正儿八经的百科全书看待?Ghren🐦🕐 2022年10月26日 (三) 17:27 (UTC)
阁下说话似乎未有假定商议之,还望有适当延续合理商议之。--约克客留言2022年10月27日 (四) 01:42 (UTC)
Special:diff/74253121中插入的注脚已完全偏离条目主题——为何要在粤语条目中大谈北方话的名称?至于这段内容是否有可靠来源支撑,倒在其次了。-- 2022年10月28日 (五) 05:45 (UTC)
  • 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