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麟(1558年—?),字瑞卿,号用郊,直隶安庆府太湖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何必麟
大明
籍贯直隶安庆府太湖县
字号字瑞卿
出生嘉靖三十七年戊午九月十九日(官年)
逝世卒年不详
出身
  • 万历十年壬午科举人
  • 万历十一年癸未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万历十年(1582年)壬午科应天乡试第三十五名举人,十一年(1583年)联捷癸未科会试第六十名,三甲第七十四名进士[1][2]。都察院观政,本年授福建建阳县知县,十四年被逮问罪,本年遣戍广州,卒。[3]

家族

曾祖何杏;祖父何炌;父何延,母彭氏[4]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七十二》:万历十四年三月,甲子,巡按福建监察御史杨四知题:环闽五十七县,甲科居其一,举贡居其四。其在举贡,资格微弱,既不足以镇压,而谓荐举不及,又自安于卑近;其在甲科,屈指四顾,皆弗若于已也。监司郡守又待以异数,虽甚不肖,亦博上考。乃建阳知县何必麟,则公堂聚敛,算及锱铢,用库千金,如取私囊;诏安知县张大器,则贪婪鲜耻,惧告买和,盟神歃血,与民为誓。如皆宇内县邑所未闻也。他如莆田知县林朝钥,簿书束阁,至府仪门而衣锦绣。漳浦知县王命爵,小器轻儇,假访察以报私仇;浦城知县褚国祥,留连曲薜,纵囚不理矣。此外尸素偷安者,又难以疏举也。夫必麟而下五人,皆甲科也,十余人中,自肆者五,是岂不肖之独萃于闽哉?亦由数少而骄纵之心易起,激劝之道不着耳。夫举贡既以力微而苟安,甲科又以数少而自放,无惑乎循良不多,而民生日困也。乞下吏部,今岁大选闽中各县,少加甲科数员,使相劝励,庶数岁之间,吏习丕变,而海峤之民永乐更生矣。奉旨:前已有旨兼用三途,各该州县繁难的,只著慎选堪任的去。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万历十一年癸未科殿试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