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洪设治局
大洪设治局位于湖北省,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12月置,命名为大洪设治局,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7月裁撤。
历史沿革[1]
-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12月10日,内政部方字第1201号公函。
案查前准湖北省政府代电以,该省大洪山区及房县兴山钟祥随县保康京山等县边区,层峦叠嶂,易滋匪患。拟请设立大洪、阳日二政治局。经核现行地方行政制度仅县与设治局,设立政治局于法无据,应改为大洪、阳日二设治局,业经呈奉行政院核定。除通行外,相应函请查照。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内政部方字第470号公函。[2]
案查前准湖北省政府公函以:该省大洪、阳日二设治局,虽经呈准设置,尚未筹备成立,现为奸匪窃据全境请暂缓实施等由,经呈奉行政院三十七年七月五日(卅七)四内三〇九七四号指令准予裁撤。除通行外,相应函请查照为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