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洪設治局
大洪設治局位於湖北省,民國三十六年(1947年)12月置,命名為大洪設治局,民國三十七年(1948年)7月裁撤。
歷史沿革[1]
- 民國三十六年(1947年)12月10日,內政部方字第1201號公函。
案查前准湖北省政府代電以,該省大洪山區及房縣興山鐘祥隨縣保康京山等縣邊區,層巒疊嶂,易滋匪患。擬請設立大洪、陽日二政治局。經核現行地方行政制度僅縣與設治局,設立政治局於法無據,應改為大洪、陽日二設治局,業經呈奉行政院核定。除通行外,相應函請查照。
民國三十七年(1948年),內政部方字第470號公函。[2]
案查前准湖北省政府公函以:該省大洪、陽日二設治局,雖經呈准設置,尚未籌備成立,現為奸匪竊據全境請暫緩實施等由,經呈奉行政院三十七年七月五日(卅七)四內三〇九七四號指令准予裁撤。除通行外,相應函請查照為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