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
尚爵个性和易简淡,是嘉靖十年(1530年)的河南乡试举人,授掖县知县,当时学官在路上遗失玉器,向旅店索偿,他得知旅店主人冤枉,适逢城隍庙修葺,他就祝告说:“不能抓拿真正得环者就代表没有神。”停工三日后,得环者果然前来自首。之后他升任永平通判,辞官后僻居村落,环境萧然也自得其乐,曾在田园中挖出黄金,他却掩起来不取,人称长者[1][2]。
引用
- ^ 1.0 1.1 乾隆《阜阳县志·卷十三·人物二》:尚爵,字淑人,颍州人,嘉靖辛卯领河南乡荐,授掖县令,时有失环于道者,责偿逆旅主人,爵白其冤;会葺城隍庙,爵祝曰:“不获真得环者为无神。”辍工三日得环者果至自首。寻迁永平郡倅归,灌园自得金,掩其封不取,僻居村落,环堵萧然,晏如也,性和易简淡,人称长者。
- ^ 乾隆《掖县志·卷三》:尚爵,字淑人,颍州卫人,嘉靖辛卯举于乡,授掖令邑,学博道失环,责逆旅主人偿,察其冤;会葺城隍庙,祝曰:“不烛真得环者为无神矣。”辍工三日,得环者果至,升永平通判。
参考文献
- 乾隆《阜阳县志》·卷十三·人物二
- 乾隆《掖县志》·卷三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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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李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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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掖县知县 1549年-155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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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任: 萧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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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张叔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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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永平府通判 嘉靖年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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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任: 齐汝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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