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珵埏
生平
朱珵埏的祖父即沈宣王的父亲沈宪王朱胤栘是以灵川王进封的沈王,按《宗藩条例》,由郡王进封亲王者,除继承人外,诸子无论嫡庶都只能按郡王之子受本等官职,即朱珵埏只能受封镇国将军。万历二十年(1592年),朱珵埏的兄长沈定王朱珵尧奏称弟弟朱珵垲、朱珵埏是《宗藩条例》以前进封的亲王的子孙,请求进封郡王。神宗念及宗亲,特准。礼部尚书李长春等认为不可准许,辅导官不能谏阻,应该交巡按御史提问,坚持不可封朱珵垲、朱珵埏为王。四月,神宗说特恩不能引以为例,按之前的旨意办理。[2]
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朱珵尧再请求封朱珵垲、朱珵埏为王,神宗准许。礼部尚书罗万化及礼科给事中张贞观力争,称朱珵垲、朱珵埏应该仅仅封为将军,朱珵尧是出于兄弟私爱才坚持让弟弟封郡王。四月,神宗说按之前的旨意办理。[3][4]
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三月,神宗因为奖励朱珵尧恭顺,允许封朱珵垲、朱珵埏为郡王,仍给镇国将军的俸禄,[5]引以为例请求封王的按违制处理。同月,为朱珵垲、朱珵埏铸造灵寿王、六合王的麟钮银印。[6]同年,朱珵垲、朱珵埏受封为灵寿王、六合王。[1]
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四月,礼部尚书范谦安排册封,遣阳武侯薛钲、修撰翁正春、光禄寺少卿孙玮、行人王経邦等二十人为正副册封使,选长治县民女崔氏封为六合王妃。[7]
后来吉宣王朱翊銮奏请按朱珵垲、朱珵埏分别封为灵寿王及六合王、秦靖王朱敬镕子朱谊𣴖封为崇信王等由小宗入继的亲王的子孙仍可封郡王的事例,早正儿子朱常汶、朱常 的名分,及请求改封二人各自的夫人陈氏、周氏为王妃。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正月,神宗不顾礼部反对,命令朱常汶、朱常 准照秦王府的例子改封郡王,他人不得引以为例。[8]二月,礼科给事中杨天民称以前秦、沈二王府的王子得封郡王已经错了,岂可再错,要防止他人心存侥幸效仿,请求按礼部所请停止封朱常汶、朱常 为郡王,神宗不采纳。[9]
朱珵埏不知何年去世,子朱效銮袭封。隆武二年(1646年)八月朱效銮投降清朝时,他的母亲(或即崔王妃)还在世,一同被山西巡抚押解。[10]
参考资料
- ^ 1.0 1.1 《明史》卷一百二·表第三·诸王世表三
-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二百四十七》
- ^ 《明史》卷二百三十三·列传第一百二十一·张贞观传
-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二百五十九》
- ^ 《明史》卷一百一十八·列传第六·沈王模传
-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二百七十一》
-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二百八十四》
-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二百九十三》
-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二百九十四》
- ^ 《内阁大库档案》
无 原因:明政府封之 |
明六合国国王 1594年—?年 |
继任者: 子朱效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