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珵埏
生平
朱珵埏的祖父即瀋宣王的父親瀋憲王朱胤栘是以靈川王進封的瀋王,按《宗藩條例》,由郡王進封親王者,除繼承人外,諸子無論嫡庶都只能按郡王之子受本等官職,即朱珵埏只能受封鎮國將軍。萬曆二十年(1592年),朱珵埏的兄長瀋定王朱珵堯奏稱弟弟朱珵塏、朱珵埏是《宗藩條例》以前進封的親王的子孫,請求進封郡王。神宗念及宗親,特准。禮部尚書李長春等認為不可准許,輔導官不能諫阻,應該交巡按御史提問,堅持不可封朱珵塏、朱珵埏為王。四月,神宗說特恩不能引以為例,按之前的旨意辦理。[2]
萬曆二十一年(1593年),朱珵堯再請求封朱珵塏、朱珵埏為王,神宗准許。禮部尚書羅萬化及禮科給事中張貞觀力爭,稱朱珵塏、朱珵埏應該僅僅封為將軍,朱珵堯是出於兄弟私愛才堅持讓弟弟封郡王。四月,神宗說按之前的旨意辦理。[3][4]
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三月,神宗因為獎勵朱珵堯恭順,允許封朱珵塏、朱珵埏為郡王,仍給鎮國將軍的俸祿,[5]引以為例請求封王的按違制處理。同月,為朱珵塏、朱珵埏鑄造靈壽王、六合王的麟鈕銀印。[6]同年,朱珵塏、朱珵埏受封為靈壽王、六合王。[1]
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四月,禮部尚書范謙安排冊封,遣陽武侯薛鉦、修撰翁正春、光祿寺少卿孫瑋、行人王経邦等二十人為正副冊封使,選長治縣民女崔氏封為六合王妃。[7]
後來吉宣王朱翊鑾奏請按朱珵塏、朱珵埏分別封為靈壽王及六合王、秦靖王朱敬鎔子朱誼𣴖封為崇信王等由小宗入繼的親王的子孫仍可封郡王的事例,早正兒子朱常汶、朱常 的名分,及請求改封二人各自的夫人陳氏、周氏為王妃。萬曆二十四年(1596年)正月,神宗不顧禮部反對,命令朱常汶、朱常 准照秦王府的例子改封郡王,他人不得引以為例。[8]二月,禮科給事中楊天民稱以前秦、瀋二王府的王子得封郡王已經錯了,豈可再錯,要防止他人心存僥倖效仿,請求按禮部所請停止封朱常汶、朱常 為郡王,神宗不採納。[9]
朱珵埏不知何年去世,子朱效鑾襲封。隆武二年(1646年)八月朱效鑾投降清朝時,他的母親(或即崔王妃)還在世,一同被山西巡撫押解。[10]
參考資料
- ^ 1.0 1.1 《明史》卷一百二·表第三·諸王世表三
-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二百四十七》
- ^ 《明史》卷二百三十三·列傳第一百二十一·張貞觀傳
-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二百五十九》
- ^ 《明史》卷一百一十八·列傳第六·瀋王模傳
-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二百七十一》
-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二百八十四》
-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二百九十三》
-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二百九十四》
- ^ 《內閣大庫檔案》
無 原因:明政府封之 |
明六合國國王 1594年—?年 |
繼任者: 子朱效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