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庚 (明朝)
生平
万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湖广乡试举人,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二甲第五名进士。授户部主事,升郎中,三十四年(1606年)出为浙江布政使司右参政,升山西按察使、江西左布政使,四十三年(1615年)六月升顺天府府尹[1],四十四年(1616年)二月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山东[2],四十七年(1619年)二月升户部左侍郎,出督辽饷[3],天启二年(1622年)三月升南京刑部尚书,三年(1623年)迁户部尚书,未任,丁忧归,魏忠贤以李长庚为东林党人,削籍归里。崇祯元年(1628年)五月起为工部尚书,丁忧去职,五年(1632年)八月任吏部尚书,与建极殿大学士温体仁不甚合,李长庚推荐兵部职方司员外郎王懋学为真定府知府,崇祯帝不允并怒责,削籍为民。家居十年,十七年(1644年)卒[4]。
参考文献
- ^ 《江西通志》:李长庚,万历二十三年进士,授户部主事,历任江西左布政,除解费,察吏弊,清介绝俗。惟重士尊儒,属郡操觚者皆愿列其门,士民爱之,立祠滕王阁之右。入为顺天府尹,改右副都御史,巡抚山东,勤荒政,平武定寇盗,民赖以苏。
- ^ 万历四十四年二月,顺天府府尹李长庚为右副都御史巡抚山东。
- ^ 万历四十六年,辽东用兵,议行登莱海运。明年,特设户部侍郎一名,兼右佥都御史,督辽饷,驻天津,以长庚为之。
- ^ 《汉籍电子文献数据库-明人传记资料索引》200:李长庚,字酉卿,麻城人。万历二十三年进士,授户部主事,历江西左布政使,所在励淸操。擢右副都御史、巡抚山东,尽心荒政,民赖以苏。旋为户部左侍郎,出督辽饷,百务坌集,长庚悉办治。崇祯间历吏部尚书,以忤温体仁斥为民。十七年卒。
参看
延伸阅读
[编]
官衔 | ||
---|---|---|
前任: 汪应蛟 |
明朝户部尚书 1623年 |
继任: 陈大道 |
前任: 刘廷元 |
明朝工部尚书 1628年 |
继任: 张维枢 署 |
前任: 曾楚卿 署 |
明朝吏部尚书 1632年-1634年 |
继任: 谢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