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曾武
生平
清朝光绪十六年(1890年),汪曾武被湖广总督张之洞聘为文案。光绪二十年(1894年),汪曾武中举人。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在北京参加会试期间,他参加了公车上书,被推为代表向光绪帝呈书,获授五品衔。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他因为张之洞保奏而获授四品衔,发交巡警部以主事补用,后来历任民政部借补七品京官、承政厅机要科帮主稿、三海工程监督、大明濠工程监督、民政部机要科正主稿、宪政编查馆《光绪政要》协修、内阁法制院第二科主任、员外郎等职务。[1][2]
中华民国成立后,他历任北洋政府内务部荐任佥事、平政院第一庭书记官。1929年,汪曾武回原籍养病。[1][2]
汪精卫政权成立后,1940年他出任汪精卫政权的江苏省政府委员兼秘书长(高冠吾为省主席)[3],后曾任中央政治委员会内政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4]。汪精卫政权的最高国防会议第六十一次会议任命汪曾武为监察委员[5]。
1949年,汪曾武回到北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汪曾武获聘为北京市文史研究馆馆员。1951年12月,获聘为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1][2]
著作
- 《味莼词》六卷
- 《唐言问答》一册
- 《娄东书画见闻录》四卷
- 《述德小识》
- 《平阳杂识》
- 《历代泉币考略》[2]
清初娄东画派创始人王时敏为其外祖,其《外家纪闻》有载。
参考文献
南京国民政府(汪精卫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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