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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声明。
法官法是中华民国的一部法律,目的在于规范法官和检察官的职权行使与伦理监督。
法官法 Judges Ac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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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行日期 | 2012年7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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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次数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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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正 | 2021年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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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 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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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 院本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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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 司法行政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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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条文 | 法官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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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 法规沿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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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10月1日由司法院、行政院、考试院及民进党党团等提案,经立法院程序委员会审议后送交相关委员会讨论
- 2011年6月14日通过二读,送交三读
- 2011年6月14日通过三读,送交总统签署
- 2011年7月6日由总统马英九签署总统令公布后,自2012年7月6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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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本法共有11个章次、计有103条条文,用以规范司法官的任用、司法伦理、法官会议、身份保障、职务法庭、给予和考察、进修等事项,并导入外部评鉴机制监督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