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临亨
王临亨(1556年—1603年),字止之,直隶苏州府昆山县军籍,太仓州人,明朝政治人物。
王临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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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浙江杭州府知府 | |
籍贯 | 直隶苏州府太仓州 直隶苏州府昆山县军籍 |
字号 | 字止之 |
出生 | 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 |
逝世 | 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 |
配偶 | 娶张氏 |
亲属 | (祖父)王三锡、(父)王重鼎 (子)王志坚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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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万历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举人,万历十七年(1589年)己丑科进士,授浙江西安县知县,适逢歉收,曾设粥救荒。后调海盐县,迁刑部主事,升郎中,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擢浙江杭州府知府[1]。同年卒,年四十八,葬于昆山祖坟[2][3]。临终前自草墓志铭,与家人诀别,谈笑而逝。
家族
参考文献
- ^ 邵晋涵、郑沄《杭州府志·卷六十二》
- ^ 《汉籍电子文献数据库·明人传记资料索引》791:王临亨,字止之,昆山人。万历十七年进士,授浙江西安令,发奸擿暴,无敢夤缘为非者。迁刑部主事,升郎中,时缇骑多罗织,临亨得情必平反之,擢知杭州府,便道归。卒于三十一年,年四十八。
- ^ 《苏州府志》:王临亨,字止之,王三锡孙。万历己丑进士,授西安知县。邑多盗,以参伍法相钩诘,盗无所容。鞠狱辄得其真,民不敢欺。会有海警,调知海盐县。至则急缮城垣,公帑不足,取之俸锾,不废民间一钱。邑豪有结党称十龙者,甚横,廉得其杀人状,相继笞死,民大悦。迁刑部主事,恤刑广东。故事:减大辟不得过百人,临亨平反至二百馀人,吏执案请,临亨曰:我知活人耳,宁计驳耶?高凉有盗珠者,中官张其事,坐六十人劫盗,俱论死,巡按不能救。临亨念激之则相持益坚,乃故为好言以动之,中官唯唯,六十人遂得减死。迁云南司郎中,掌都下狱。时缇骑多罗织,临亨得情必平反之,擢知杭州府,便道归。卒于三十一年,年四十八。
- ^ 钱谦益《琅邪王府君墓表》:祖讳三锡,光州太守。父讳重鼎。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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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朱正色 |
浙江杭州府知府 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上任 |
继任: 李文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