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锦(?—17世纪),䌹卿,号于庵庐州府六安州[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郝锦在崇祯六年(1633年)中举人,次年(1634年)流寇突袭六安,他和千总张国正誓死守城。崇祯十年(1637年),郝锦登进士,授江西丰城县知县。丰城是省内交付粮赋最多的县份,他查清包揽,裁设陋习,用余暇修缮城隍储粮,但在本年未能取足赋税,自署催科政拙卸任。之后他补任新建,施政一如既往,并惩治放肆的宗室;张献忠攻打袁州吉安,他安抚士民,连夜调派兵食应对,人心因此安稳[1][2]

弘光时,郝锦迁任福建道监察御史,上疏说:“各勋镇在村落搜索粮食,尤其是刘泽清,扫荡民舍最猖狂。”又请求利用官买私赂,使用盈余协助公务,以纾解民困,又弹劾胡麒生,正直得诤臣风骨。南京失陷,他在九公山隐居,不接受清朝总督马国柱荐任[3][4]

著作

有《九公山房集》、《易问》、《毛诗偶释》、《尚书家训》等著作。工书法,有《九公山房帖》行世。

引用

  1.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三·列传第九》:同(刘呈瑞)时台臣毕十臣、郝锦、冯明价【玠】、姚士恒皆有声。……锦,字䌹卿,六安人。崇祯十年进士。授丰城知县。邑赋甲江右,核包揽,清里甲,裁陋规。调新建,严治宗室。张献忠入袁、吉,屯粮治械,众心乃固。
  2. ^ 同治《六安州志·卷二十一·人物志》:郝锦,字纲卿,号于庵。崇桢癸酉举于乡,明年流寇突至,与张千兵国正等誓死守城,丁丑成进士,授江西丰城令。丰粮赋甲省,令往往坐困亦以取赢至,则核包揽清甲,悉裁陋规,以其暇缮城隍,储廪积后卒赖之。南部以前令南庾积逋取盈,后令因自署催科政拙去;再补新建,一如治丰时。宗室恣肆莫能绳,悉裁以法,为敛迹。献贼震袁吉,抚军出御士民,夜缒眷属出,为调兵食治守械,从容应之,众心乃安。
  3.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三·列传第九》:迁福建道御史,上言:“各镇分队村落打粮,刘泽清尤狂,扫荡民舍几尽。”又请官买私赂,量出剩余助公,以佐民急。再劾胡麒生,鲠直有诤臣风。南京亡,入九公山。总督马国柱屡荐不起,卒。
  4. ^ 同治《六安州志·卷二十一·人物志》:内陞福建道监察御史,侃侃称诤,已谢病归,结庐九公山,不与外事;督抚马公驻六,欲荐其才,力辞。著有《九公山房集》、《易问》、《毛诗偶释》、《尚书家训》;善书,有《九公山房帖》行世。

参考文献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三·列传第九
  • 同治《六安州志》·卷二十六·人物志
官衔
前任:
谢龙文
明朝丰城县知县
1640年-1642年
继任:
黄鹤仙
前任:
卜象乾
明朝新建县知县
崇祯年间
继任:
王宗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