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政府
陕西省政府是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在陕西省的最高地方行政机关。自民国16年(1927年)6月武汉国民政府指定于右任为陕西省政府主席及省政府委员及各厅厅长开始,到民国38年(1949年)12月初中共解放军进入陕南南郑县为止,前后历时23年。
陕西省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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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政府机构 | |
基本信息 | |
所属部门 | 行政院 |
授权法源 | 省政府组织法 |
主要官员 | |
省主席 | 于右任 → 石敬亭(代) → 宋哲元(代) → 田雄飞(代) → 刘郁芬(代) → 杨虎城 → 邵力子 → 王一山(代) → 孙蔚如 → 蒋鼎文 → 熊斌 → 祝绍周 → 董钊 |
组织编制 | |
内部单位 | 1处、4厅及其他专管处局 |
成立沿革 | |
成立日期 | 1927年6月10日 |
解散日期 | 1949年12月 |
构成
民国16年(1927年)6月10日,武汉国民政府指定于右任为陕西省政府主席,并于同月13日任命陕西省政府委员及各厅厅长。“宁汉合流”以后,南京国民政府于7月18日改组陕西省政府,重新任命陕西省政府委员。10月30日再次改组陕西省政府委员会,正式任命于右任为省政府主席(实际并未上任),并增设农矿等厅。民国19年(1930年)11月25日再次改组陕西省政府,缩减委员为7—9人,并裁撤司法厅与农矿厅,之后陆续增设保安处、审计处、水利局、印花烟酒税局及保安司令部等行政机构。
陕西省政府机构下设秘书处,民政、财政、建设、教育4厅,省保安处、省人事处、省会计处与统计处、省社会处、省地政局、省合作事业管理处、省驿运管理处、省卫生处、省粮食管理局等等。[1]
省政府驻地
省政府的省会一直在西安市(1943年以前为长安县县域),第二次国共内战后期,国民政府已处于日暮途穷的境地。民国38年(1949年)初,解放军第一野战军发动春季攻势和陕中战役;5月,陕西政府南迁南郑县。[2]
陕北行政公署
民国36年(1947年)5月,陕西省政府主席祝绍周为恢复陕北行政建制,配合胡宗南重点北进延安,呈请国民政府行政院决议通过,于同年9月17日成立陕北行署,并通过《陕西省政府陕北行署组织规程》,内容规定行署隶属于陕西省政府,并受西安绥靖公署主任的指挥监督。行署设在延安,以榆林、延安、绥德3个专署所辖陕北19县为其管辖区。由陕西省政府委员顾希平为主任。民国37年(1948年)4月胡宗南撤出延安后,陕北行署于4月20日撤回西安。[3]
历任陕西省政府主席
参见
参考文献
- ^ 《陕西省志政务志》 - 陕西地情网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2013-01-16.
- ^ 《民國時期各省政府駐地》 - 新浪博客. [2013-12-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21).
- ^ 《解放陝西全境概述(上)》 - 王朝網路. [2013-12-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2-15).
- ^ 田雄飞(1888~?) 字德三,陕西榆林人。日本早稻田大学毕业。1928年4月任陕西省政府委员兼建设厅长(1928.2—1928.11)。期间,在宋哲元前往河南攻打樊钟秀时,代理陕西省政府主席(1928.5—1928.6)。
前任: 国民军联军驻陕总司令部 |
陕西省最高行政机构 | 继任: 陕西省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