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柏侯(1868年11月27日—1924年),字长荫,号伯谦[1]福建福州府闽县人,清朝中华民国政治人物。

陈柏侯
大清广东新会县知县
籍贯福建福州府闽县
字号字长荫,号伯谦
出生同治七年(1868年)十月十四日
逝世民国十三年(1924年)
配偶娶吴氏
亲属父陈祥辉(光绪五年举人)、母吴氏(广西按察使吴征鳌胞姊)、子立委陈博生
出身
  • 光绪十五年己丑恩科举人
  • 光绪二十四年戊戌科进士

生平

光绪十五年(1889年)己丑恩科福建乡试举人,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戊戌科中式进士,以知县用[2],曾历任广东始兴县知县[3]新会县知县,任内恰值梁启超逃亡,不与其家人为难,暗中保护[4],署理南海县知县[5],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在电白县知县任内被革职[6],宣统二年(1910年)开复原官[7],花翎升用知府。入民国后曾任福建东路道道署内务科长[8]。民国十三年(1924年)病逝。

注释

  1. ^ 《螺江陈氏家谱》
  2. ^ “引见新科进士。得旨、……戴光祖、陈柏侯、马桢、……、俱著交吏部掣签分发省分。以知县即用。”。《德宗景皇帝实录》卷之四百十九光绪二十四年五月十三日
  3. ^ “陈柏侯,福建侯官进士,光绪二十七年任知县,为政持大体,与人和蔼可亲,始邑无图书馆,捐廉购经史子集及名臣奏疏杂志数十种,贮文明书院,以便邑人观览,学堂成立,移书其中,近因兵燹毁弃惜哉”。[民国]《始兴县志》卷之十一
  4. ^ “陈伯谦诔词”,梁启超,《饮冰室文集》四十四
  5. ^ 《光绪朝朱批奏折第二三辑内政》,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第881页
  6. ^ “甲辰。谕内阁。周馥奏。考核属员分别举劾一折……。电白县知县陈柏侯、情重命案。不即指验缉拏。……。均著即行革职。”。《德宗景皇帝实录》卷之五百七十一光绪三十三年三月十三日
  7. ^ “知县陈柏侯开复原官,仍以知县留于广东补用,并免班捐复银两以彰公道,除将该革员履廒咨送吏部查县官声尚好,既经查明,该革员误被参劾,未便任其废弃终身,相应仰恳天恩俯准,将已革前任电白县 ...”。《奏设政治官报》第16卷
  8. ^ 《政府公报》民国三年八月二日第8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