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兵役制度
大韩民国征兵制始于1950年代初期,韩国公民的兵役义务是18岁到40岁(战时期到45岁)的男性公民,要求18岁至35岁的男性公民(拒绝或逃避征兵者等到37岁)服义务役。女性公民则不受要求,但可自愿加入。该制度以1948年《大韩民国宪法》第39条为依据,征兵工作由韩国国防部兵务厅负责。
役种
- 现役
- 预备役
- 补充役
- 兵役准备役(韩语:병역준비역/兵役準備役 byeongyeokjunbiyeok):现役、预备役、补充役、非第二国民役的兵役。 从兵役义务年龄开始的年龄开始编入。 17岁开始准备编入,18岁那年1月开始编入。 到2016年为止被称为第一国民役(韩语:제일국민역/第一國民役 jeilgukminyeok),这与台湾兵役制度的接近役龄男子类似。
- 战时勤劳役(韩语:전시근로역/戰時勤勞役 jeonsigeunroyeok):征兵检查中不能服现役或补充兵役,但战时可以服军事支援工作的兵役。到2016年为止被称为第二国民役。(韩语:제이국민역/第二國民役 jeigukminyeok)在韩国国内被称为平时免役。
具体情况
基于国家安全及防范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朝鲜、朝鲜、北朝鲜)的需要,韩国对男性实行征兵制。大韩民国国军各军种兵役长度为:陆军21个月,海军陆战队21个月,海军23个月,空军24个月。“因良心拒绝服役者”(Conscientious Objector)会被判刑监禁。对于身体检查未合格者(包含精神异常者、患重大疾病者、残疾人、纹身超过全身皮肤三分之一以上面积者,身高或体重过高及过低者)、体育(奥运会奖牌、亚运会金牌)或学业成绩有特殊表现者、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且未在国内停留超过一年者、从事特殊职业(如神职人员)者、高学历或仅有小学文化水平者,被剥夺政治权利者以及到达适役年龄但需承担三人及以上生活费用者可免除兵役;目前大韩民国政府正在研究缩短兵役长度的方案。
但有些情况是如果家中独生子是有可能豁免兵役,韩国男演员李炳宪是其中1个例子。
韩国兵役法规定,凡是20到30岁的男性公民经兵役体检合格均服从国家兵役制度,最晚在满28岁(如是硕士研究生:29岁)服役,任何人不得违抗。根据体检结果、兵役、服役期限的不同,现今韩国分五种服役制度:
- 5级:得过严重疾病但可独立生活者,需接受短期军事理论培训。
- 4级:身体较健康,可尝试4周的简单军事训练,然后替代役服务。
- 1级-3级:需服役21个月(陆军),是基本现役。
兵役义务年龄
年龄标准为○○岁那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 平时兵役义务对象年龄
- ■: 战时兵役义务对象年龄
- 征兵检查及入营义务:征兵检查及入营义务:指通过征兵检查和征兵入伍的义务。从该年龄开始的年龄到结束的年龄被称为"征兵义务的年龄"。
年龄 | 兵役义务 | 征兵检查及入营义务 | 役种 | 备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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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以下 | 兵务厅在第二年从行政自治部接收被编入兵役准备役者(男性17岁)的居民登记电子数据,并将该电子数据传送给地方兵务厅。 | |||
18岁 | 平时的兵役义务对象 | 没有,但可以自愿入营。 | 编入兵役准备役。 自愿入伍的现役兵入伍者在入伍后,在志愿兵体检中被判定为不合格时,可以免除战时劳务或兵役。 根据残疾人登记制度登记残疾人将被战时劳动役或免除兵役注1。 |
1.20岁起根据《民防基本法》编成民防队的对象年龄。 2.作为现役兵服役期间逃逸时,陆海空军参谋总长下达复职命令的对象。 3.免除征兵检查及入伍义务年龄(38岁~40岁,战时38岁~45岁)的预备役、实役服役结束的补充役在战时可能会根据预备军法编成预备军。 |
19~35岁 | 在所有兵役义务者的征兵检查和征兵检查中,合格判定者(现役入伍对象和补充役召集对象)都有入伍义务。 | 1.按照征兵检查结果(兵役处分)执行(现役入伍对象、补充役、战时、免除兵役)。 2.现役服役到义务服役期间时编入预备役。 4.从2020年10月开始,代替役对象将被编入代替役。 | ||
36~37岁 | 1.平时一般兵役义务者无征兵检查和入伍义务。 2.平时有兵役法违反者、国外滞留者等征兵检查义务,作为他们的补充役处理时有召集社会服务要员的义务。 3.战时有义务对所有兵役义务者进行征兵检查和现役入伍。 |
1.与上述相同。 2. 违反兵役法者或国外滞留者等根据征兵检查结果编入补充役或战时劳动役或免除兵役。 | ||
38~40岁 | 在任何情况下均无征兵检查及入伍义务。 | 与上述相同。 | ||
41~45岁 | 1.平时服兵役的义务终止 2.战时服兵役的义务延长 |
平时现役、预备役及补充役的兵、战时勤劳役的免役注2。 | 根据预备军法,战时完成预备役、实役服役的补充役有可能编入预备军。 | |
46岁以上 | 平时及战时兵役义务的终止,因此免役现役、预备役及补充役的兵、战时勤务员注2。 | 战时民防卫队编制对象延长至50岁。 | ||
注1:部分残疾人(轻度残疾人)、满19周岁的年纪,残疾人的残疾状态发生变化或出现返还残疾人登记证事由时,应接受征兵检查。 注2:军官、下士官按照军队人事法规定的阶级年龄退休年龄,在达到他们年龄退休年龄时退役。 |
双重国籍
具双重国籍的男子,在他们年满18岁那年的3月31日前,必须选择单一的国籍。如果放弃韩国国籍,他们无需履行服兵役的义务,但是如果他们没有作出选择,则假设他们仍然持有韩国国籍[1]。曾有多宗案例,在美国出生的韩国人,在不知自己拥有韩国国籍的情况下到访韩国,于入境时被拦截,及后被强迫送到服役[2]。值得一提的是,弃韩国国籍之后,该男子于40岁前都不符合申请F系列工作签证的资格。
争议
违反强迫劳动公约
国际劳工组织虽然将纯军事性质的兵役剔除于强迫或强制劳动公约之外[3],但是非军事的兵役则被认定为违反公约[4]。据国际劳工组织,要求被评定为4级的人士,在低于市场工资的条件下,当社会服务要员(사회복무요원),是一种强迫劳动[3]。
霸凌文化
参考
- ^ FAQs-Dual Citizens | U.S. Embassy & Consulate in Korea. U.S. Embassy & Consulate in Korea. [2017-10-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1-10) (美国英语).
- ^ The accidental citizen soldier. 2004-04-08 [2022-12-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28).
- ^ 3.0 3.1 Convention C029 - Forced Labour Convention, 1930 (No. 29). [2022-12-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17).
- ^ Republic of Korea: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Forced Or Compulsory Labour (PDF). [2022-12-28].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2-10-05).
外部链接
- South Korea's Military Service Act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in English)
- Military Manpower Administration official website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韩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