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俊彦
生平
天启七年(1627年),颜俊彦参加顺天乡试,中式举人[2],崇祯元年(1628年)成进士,担任广东广州府推官。当时市舶司官员都会在海外归来的船只掠夺货物,并收受贿赂;他抵任后,拒绝舶商进献的珠塔,遭两广总督熊文灿嘲讽,他回答:“不知道制府喜欢它,我还回了,不可再索取了。”令对方大怒。适逢海盗郑芝龙在广州出没,熊文灿就借机征召他抚定;他在郑芝龙举办的宴会不喝酒,又斩杀舞姬,说:“贼臣王敦也不会屈服于石勒,我奉王命而来,怎能被这些东西打动?”郑芝龙感到羞愧,因此受抚,使熊文灿大感懊悔[1][3]。
崇祯三年(1630年)他担任广东乡试主考官,遭议论罢官,到十六年(1643年)复任松江推官,弘光年间与徐葆初、朱日爃、贾必选、陈文显、蔡宸恩、文伯达、吴宪汤、姜绍书、包壮行、史延昙、胡其枝、汪挺、余长弘、沈璇卿、周必强、郑侠如、徐弘道在工部共事,迁任营缮司主事;南京失陷后隐居在菁山,建立菩提精舍修佛学。他在广东时搜罗百多块端砚,隐居后悉数勒在精舍墙壁,号称“砚室”,之后因战乱被毁坏,端砚全部损毁,有著作流传;弟弟颜俊豪擅长诗歌,也出家为僧[4][5]。
引用
-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传第七》:俊彦,字开美,桐乡人。崇祯元年进士。授广州推官,抚郑芝龙,陈兵卫不少慑。
- ^ 光绪《桐乡县志·卷十一·选举志上》:(天启)七年丁卯科解元会稽曹惟才……颜俊彦 保甯乡人,顺天中式,见进士。
- ^ 光绪《桐乡县志·卷十五·人物志下》:颜公俊彦,字开眉,一字开美,号雪臞,崇祯戊辰进士,授广州府推官。所司市舶往例向海外归,必先取所居货籍上陈,并有所馈;公始至,舶商以珠塔一座见遗,不受。是时熊文灿督两粤,闻而欲之使人微讽公。公曰:“不知制府爱此,已还之矣,不可更取也。”文灿大怒,会巨盗郑芝龙出没诸岛,文灿主抚,朝议令择所属吏往谕,文灿以前嫌檄公往。既至,芝龙所海艘数千大陈,兵卫盛气迎入;少顷,布席出,诸姬行酒。公故不饮,竟斩姬,公笑曰:“王敦贼臣尚不屈于石尉仆,奉王命而来岂能以此相动耶?”芝龙惭谢竟就抚,文灿深悔之。
-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传第十一》:(弘光)时工部先后司官可纪者,为徐葆初、朱日爃、贾必选、陈文显、蔡宸恩、文伯达、吴宪汤、姜绍书、包壮行、史延昙、颜俊彦、胡其枝、汪挺、余长弘、沈璇卿、周必强、郑侠如、徐弘道云。……调嵩江,迁营缮主事。南京亡,隐菁山。弟俊豪,字杰士,工诗,去诸生为僧。
- ^ 光绪《桐乡县志·卷十五·人物志下》:庚午,充本省同考,被论罢职。南台建,补松江府推官,迁工部营缮司主事;鼎革后隐居菁山,筑菩提精舍,勤修白业。在粤时搜得端砚百方,归悉勒铭嵌置于壁,名曰“砚室”。兵乱,室毁砚亦不存,著作见艺文。 旧志,参《嘉禾献征录》。
参考文献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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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李长春 |
明朝广州府推官 1628年-1636年 |
继任: 孙襄 |
前任: 林慎 |
明朝松江府推官 1643年-? |
继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