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俊彥
生平
天啟七年(1627年),顏俊彥參加順天鄉試,中式舉人[2],崇禎元年(1628年)成進士,擔任廣東廣州府推官。當時市舶司官員都會在海外歸來的船隻掠奪貨物,並收受賄賂;他抵任後,拒絕舶商進獻的珠塔,遭兩廣總督熊文燦嘲諷,他回答:「不知道制府喜歡它,我還回了,不可再索取了。」令對方大怒。適逢海盜鄭芝龍在廣州出沒,熊文燦就藉機徵召他撫定;他在鄭芝龍舉辦的宴會不喝酒,又斬殺舞姬,說:「賊臣王敦也不會屈服於石勒,我奉王命而來,怎能被這些東西打動?」鄭芝龍感到羞愧,因此受撫,使熊文燦大感懊悔[1][3]。
崇禎三年(1630年)他擔任廣東鄉試主考官,遭議論罷官,到十六年(1643年)復任松江推官,弘光年間與徐葆初、朱日爃、賈必選、陳文顯、蔡宸恩、文伯達、吳憲湯、姜紹書、包壯行、史延曇、胡其枝、汪挺、余長弘、沈璇卿、周必強、鄭俠如、徐弘道在工部共事,遷任營繕司主事;南京失陷後隱居在菁山,建立菩提精舍修佛學。他在廣東時搜羅百多塊端硯,隱居後悉數勒在精舍牆壁,號稱「硯室」,之後因戰亂被毀壞,端硯全部損毀,有著作流傳;弟弟顏俊豪擅長詩歌,也出家為僧[4][5]。
引用
-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傳第七》:俊彥,字開美,桐鄉人。崇禎元年進士。授廣州推官,撫鄭芝龍,陳兵衛不少懾。
- ^ 光緒《桐鄉縣志·卷十一·選舉志上》:(天啟)七年丁卯科解元會稽曹惟才……顏俊彥 保甯鄉人,順天中式,見進士。
- ^ 光緒《桐鄉縣志·卷十五·人物誌下》:顏公俊彥,字開眉,一字開美,號雪臞,崇禎戊辰進士,授廣州府推官。所司市舶往例向海外歸,必先取所居貨籍上陳,並有所饋;公始至,舶商以珠塔一座見遺,不受。是時熊文燦督兩粵,聞而欲之使人微諷公。公曰:「不知制府愛此,已還之矣,不可更取也。」文燦大怒,會巨盜鄭芝龍出沒諸島,文燦主撫,朝議令擇所屬吏往諭,文燦以前嫌檄公往。既至,芝龍所海艘數千大陳,兵衛盛氣迎入;少頃,布席出,諸姬行酒。公故不飲,竟斬姬,公笑曰:「王敦賊臣尚不屈於石尉僕,奉王命而來豈能以此相動耶?」芝龍慙謝竟就撫,文燦深悔之。
-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傳第十一》:(弘光)時工部先後司官可紀者,為徐葆初、朱日爃、賈必選、陳文顯、蔡宸恩、文伯達、吳憲湯、姜紹書、包壯行、史延曇、顏俊彥、胡其枝、汪挺、余長弘、沈璇卿、周必強、鄭俠如、徐弘道雲。……調嵩江,遷營繕主事。南京亡,隱菁山。弟俊豪,字傑士,工詩,去諸生為僧。
- ^ 光緒《桐鄉縣志·卷十五·人物誌下》:庚午,充本省同考,被論罷職。南臺建,補松江府推官,遷工部營繕司主事;鼎革後隱居菁山,築菩提精舍,勤修白業。在粵時搜得端硯百方,歸悉勒銘嵌置於壁,名曰「硯室」。兵亂,室毀硯亦不存,著作見藝文。 舊志,參《嘉禾獻徵錄》。
參考文獻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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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李長春 |
明朝廣州府推官 1628年-1636年 |
繼任: 孫襄 |
前任: 林慎 |
明朝松江府推官 1643年-? |
繼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