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振川(1949年11月),北京市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第十二届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北京地区代表。

马振川
出生1949年 编辑维基数据
职业政治人物 编辑维基数据

简历

  • 15岁入公安学校。早年曾为户籍警、治安警、刑警;历任北京市公安局宣武分局副局长,密云县公安局局长,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处长,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等职。
  • 2001年9月24日接替强卫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长[1]
  • 2004年4月,升任中共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兼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长。
  • 2010年1月30日,当选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次月卸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长一职。
  • 2012年1月任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 2013年1月28日,被选为全国人大代表,并离任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2]。2018年2月24日,当选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3]

主抓大案

  • 2001年打闷棍焦文军案
  • 2001年李小平特大系列劫车杀人案

参考文献

  1. ^ 艾淑英. 第29次人大常委会会议. 北京年鉴 (北京年鉴社). 2002: 103. ISSN 1002-3658. 
  2.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马振川. 全国人大网. [2013-03-06]. [永久失效链接]
  3. ^ (受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中新网. 中新网. [2021-02-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2-27). 

参见

警职
前任:
强卫
北京市公安局局长
2001年9月-2010年2月
继任:
傅政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