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振川(1949年11月),北京市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第十二屆和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北京地區代表。

馬振川
出生1949年 編輯維基數據
職業政治人物 編輯維基數據

簡歷

  • 15歲入公安學校。早年曾為戶籍警、治安警、刑警;歷任北京市公安局宣武分局副局長,密雲縣公安局局長,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處長,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長,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長等職。
  • 2001年9月24日接替強衛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長[1]
  • 2004年4月,升任中共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副書記,兼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長。
  • 2010年1月30日,當選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次月卸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長一職。
  • 2012年1月任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副書記。
  • 2013年1月28日,被選為全國人大代表,並離任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副書記[2]。2018年2月24日,當選為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3]

主抓大案

  • 2001年打悶棍焦文軍案
  • 2001年李小平特大系列劫車殺人案

參考文獻

  1. ^ 艾淑英. 第29次人大常委会会议. 北京年鑑 (北京年鑑社). 2002: 103. ISSN 1002-3658. 
  2.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马振川. 全國人大網. [2013-03-06]. [永久失效連結]
  3. ^ (受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中新网. 中新網. [2021-02-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2-27). 

參見

警職
前任:
強衛
北京市公安局局長
2001年9月-2010年2月
繼任:
傅政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