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屏大学筹设案
凤屏大学筹设案,是1995年至2000年代的台湾民间兴学计划,由台凤股份有限公司主导,规划于屏东县内埔乡设立一间综合大学。该案历时近10年,由于财务难题无法解决,计划最终被放弃。
凤屏大学筹设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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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类型 | 私立,综合大学 |
校址 | 中华民国台湾省屏东县内埔乡 |
校区 | 市郊 |
筹设过程
台凤公司在台湾省屏东县内埔乡老埤农场拥有土地753公顷,随着凤梨生产基地外移,计划将原有的土地开发出结合休闲、文化、学术、科技等多功能的龙泉新市镇[1]。1995年,台凤公司开始筹设“凤屏法商管理学院”,远期目标为屏东县唯一一所私立综合大学。筹设案送交中华民国教育部,1997年教育部高教司通过凤屏法商管理学院筹设案。1998年,“凤屏法商管理学院筹设案”变更为“凤屏大学筹设案”,将原有的法商管理学院改为综合大学,包含法学院、管理学院、人文艺术学院及设计学院共四个学院。[2]:36[3]
惟龙泉新市镇开发计划爆发弊案,台凤公司炒作股价,违反证券交易法,卷入司法诉讼,凤屏大学筹设案也随之停摆,未有进展。[4]至2000年代中期,中华民国教育部提高设校门槛,筹设案逾5年未招生即撤销许可,撤销数十件新学校的筹设许可,凤屏大学的筹设案遂告结束。
参考文献
- ^ 台凤股份有限公司. 《產業研究報告與投資建議》. 台凤法人说明会. 1998-10-30.
- ^ 教育部秘书室. 〈原則同意高成管理學院等校院進行籌設〉. 《教育部公报》第282期. 1998-06-30.
本部四月廿七日召开私立大学校院设立审议委员会议,由林清江部长主持,有关机关代表出席,会议研商决定,高成管理学院、淡江大学兰阳分部、长庚大学高雄分部进行筹设,凤屏法商管理学院,申请变更为凤屏大学进行筹设,均应依规定提报详细筹设计划,办理环境影响评估等相关工作报经核定后始可立案招生。
高成管理学院校址在高雄县旗山镇、凤屏大学在屏东县内埔乡、淡江大学兰阳分部在宜兰县礁溪乡、长庚大学高雄分部在高雄县鸟松乡。 - ^ 黄荣村,“我国高等教育发展规划研究专案报告”,立法院教育委员会,台北立法院,2003年4月17日。
- ^ 法官叶建廷.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判決書,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八十九年度訴字第三0二號. 台湾台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