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屏大學籌設案
鳳屏大學籌設案,是1995年至2000年代的臺灣民間興學計畫,由台鳳股份有限公司主導,規劃於屏東縣內埔鄉設立一間綜合大學。該案歷時近10年,由於財務難題無法解決,計劃最終被放棄。
鳳屏大學籌設案 | |
---|---|
学校类型 | 私立,綜合大學 |
校址 | 中華民國臺灣省屏東縣內埔鄉 |
校區 | 市郊 |
籌設過程
台鳳公司在臺灣省屏東縣內埔鄉老埤農場擁有土地753公頃,隨著鳳梨生產基地外移,計劃將原有的土地開發出結合休閒、文化、學術、科技等多功能的龍泉新市鎮[1]。1995年,台鳳公司開始籌設「鳳屏法商管理學院」,遠期目標為屏東縣唯一一所私立綜合大學。籌設案送交中華民國教育部,1997年教育部高教司通過鳳屏法商管理學院籌設案。1998年,「鳳屏法商管理學院籌設案」變更為「鳳屏大學籌設案」,將原有的法商管理學院改為綜合大學,包含法學院、管理學院、人文藝術學院及設計學院共四個學院。[2]:36[3]
惟龍泉新市鎮開發計畫爆發弊案,台鳳公司炒作股價,違反證券交易法,捲入司法訴訟,鳳屏大學籌設案也隨之停擺,未有進展。[4]至2000年代中期,中華民國教育部提高設校門檻,籌設案逾5年未招生即撤銷許可,撤銷數十件新學校的籌設許可,鳳屏大學的籌設案遂告結束。
參考文獻
- ^ 台鳳股份有限公司. 《產業研究報告與投資建議》. 台鳳法人說明會. 1998-10-30.
- ^ 教育部祕書室. 〈原則同意高成管理學院等校院進行籌設〉. 《教育部公報》第282期. 1998-06-30.
本部四月廿七日召開私立大學校院設立審議委員會議,由林清江部長主持,有關機關代表出席,會議研商決定,高成管理學院、淡江大學蘭陽分部、長庚大學高雄分部進行籌設,鳳屏法商管理學院,申請變更為鳳屏大學進行籌設,均應依規定提報詳細籌設計畫,辦理環境影響評估等相關工作報經核定後始可立案招生。
高成管理學院校址在高雄縣旗山鎮、鳳屏大學在屏東縣內埔鄉、淡江大學蘭陽分部在宜蘭縣礁溪鄉、長庚大學高雄分部在高雄縣鳥松鄉。 - ^ 黃榮村,「我國高等教育發展規劃研究專案報告」,立法院教育委員會,台北立法院,2003年4月17日。
- ^ 法官葉建廷.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判決書,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八十九年度訴字第三0二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