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区军用码头

香港金鐘的軍事碼頭

中区军用码头(英语:Central Military Dock)是香港一座军事码头,位于香港岛金钟添马舰解放军驻港部队大厦的正前方,占地0.3公顷,建造工程项目在2013年大致完成;码头规模足以停泊深圳号等大型导弹驱逐舰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曾经表示,解放军驻港部队亦同意,当军用码头不作军事用途时,会开放码头范围作为长廊一部份,让公众使用。[1]不过民间批评该用地围封多年不对外开放,从来没有解放军船只出入,而且每年管理、保养及维修开支高达27.5万港元,认为“军事设施不宜开放予公众”的说法欠理据,应该在解放军船只停泊时才作军事用途。[2]

中区军用码头建筑以铁丝网重重围封,多年来不对外开放,引起市民批评
晚上的中区军用码头,地面有大量杂草未有清理
驻港解放军056型飞弹护卫舰停泊于中区军用码头

设施

码头全长150米、宽20米,面积为32,000平方呎。外围由两重3米高的铁栏包围,配合闭路电视系统监察。码头内部设有一座面积约700平方呎的单层办公室、一座拥有4间浴室洗手间的建筑物及一座4.5米高的电机房,岸边设有3个登岸阶梯。中环解放军码头与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大厦之间将会兴建一条军用车辆通道连接,垂直穿过海滨走廊及龙和道。龙和道分隔行车的石壆需要打开缺口,兴建电闸及信号灯,以方便军事车辆通过。

历史

修订大纲草图

1994年,为了配合香港主权移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英国政府签署了一份秘密协议,列明“在中环及湾仔填海计划蓝图中,香港政府将于威尔斯亲王军营附近预留150米的最后永久海旁,供1997年后兴建军事码头之用”,但协议从未公开。[3]

1998年,香港政府首次公布填海后的大纲图,由于受到官司影响,大纲图经过多次修订。

2000年,经过谘询后,确立了中环解放军码头在大纲图上的位置。

2002年,香港政府向香港立法会就中区填海计划第三期工程申请拨款时表明,有关工程包括兴建军用码头供予解放军使用,码头位于中环军营前面,而文件写到“当军用码头不作军事用途时,会开放码头范围作为海滨长廊一部份,让公众使用。”[4][5]申请拨款获得立法会审阅及批准。

详细设计码头

2005年10月,香港政府向立法会提交的中环填海土地用途时,以构想图交代军用码头如何与新海滨融合。然而,由于2006年公众再就中环海滨规划掀起争论,规划署在同年5月制作中环新海滨的模型及小册子上,只在平面图上以文字标示出码头的位置。2007年5月,有立法会议员及保育组织批评香港政府隐瞒重要海滨发展资料,表示会在立法会跟进事件。

2008年,《中环新海滨城市设计研究》向公众咨询中环解放军码头的位置及设计概念。

2010年,香港政府就中环解放军码头谘询中西区区议会海滨事务委员会

2013年3月21日,因应中环解放军码头的详细设计及具体位置获得确定,香港政府就更改土地用途谘询中西区区议会。

公众谘询接获近1.9万份反对意见

2013年4月,城市规划委员会修订中环填海部分的分区计划大纲草图(S/H24/8),将该块占地0.3公顷的土地由原先的“休憩用地”修订为“其他指定用途”,并且注明“军事用地”地带,以明确显示中环解放军码头的用途及实际范围。此举惹来环境保护团体和泛民主派政党提出质疑,指控中环解放军码头将会截断临海的中区海滨长廊,呼吁香港市民赶及于同月16日凌晨谘询日期截止前,将反对书电邮至城市规定委员会。同日,多个环境保护组织在中区海滨长廊示威,要求香港政府“还港于民”,公民党立法会议员陈家洛就要求香港政府交代驻港解放军使用码头时的交通安排,环保触觉主席谭凯邦表示他认为军用码头位置应该规划为公众码头,解放军与公众可以同时使用,解放军不应该有优先权利。保护海港协会前主席徐嘉慎则表示,在海旁兴建军用码头会影响香港市民享用海滨的机会,不排除提出司法复核[6][7]。就此,香港政府发言人于同日作出回应及强调,有关香港政府部门早于2000年前清楚标明该范围为军用码头,过往亦多次公开地解说,包括在立法会。当时码头的形式和实际范围尚未详细定出,故此以一直线显示位置[8],现在码头的详细设计已经确定,现阶段只是就分区大纲图作出“技术性修订”。他强调,因应香港政府要求,驻港解放军早于2000年已经承诺码头毋须作为军事用途时开放予公众,作为海滨长廊的一部分使用[9][10],即使军用码头需要关闭作为军事用途时,公众仍然可以由码头南面的行人道穿越海滨长廊[11],而近期驻港解放军已经再次确认此承诺[12][13]

2013年4月19日,保护海港协会表示将会发起“保护海旁运动”四部曲,首先收集10万名公众签署,向行政长官梁振英请愿,及后联同政党要求立法会跟进,再向城市规划委员会投诉,如果行动不见成效,最后一步是提出司法复核[14][15][16]

因应城市规划委员会就兴建中环解放军码头事宜接获近两万份意见信函,于2013年11月3日起举行16场公听会。保护海港协会前主席徐嘉慎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签订的协议中只订明在中环海滨预留位置予中国人民解放军船舶泊岸,并非割地。现时属于休憩用地的中环海滨长廊倘若被划拨为军事用地,公众进出可能触犯《驻军法》。香港政府此举犹同“割地”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剥夺公共休憩空间。倘若城市规划委员会批准改变土地用途,或会发动百万人签名抗议,甚至与香港政府对簿公堂[17]

2013年11月27日,逾10名爱港之声成员趁著城市规划委员会举行申述会前到场请愿,并且派遣代表在申述会上表达意见,指出香港在英国殖民地时期需要支付数以亿港元计算的军事费用予英国,惟解放军自香港回归以来无偿地保卫香港,加上中国及英国曾经签订军事用地协议,订明中环海滨需要预留150米长的空间,方便于香港回归后兴建军用码头,故此有关方面申请改划土地作为军事用地是合法、合情及合理。他们批评有政客将事件政治化,呼吁勿作出不必要的司法复核,并不要浪费公帑。此外,亦有4名反对人士出席,其中郑女士质疑中国人民解放军多年来并无使用码头,根本无需要特设一座军用码头,是故建议军方未来使用海事处的设施,使到香港市民可以尽享海滨长廊。另外一名反对者则出示规划署的文件,指出文件中所标示的码头位置为公众用地,与现时的方案不吻合,故此要求有关部门撤回更改土地用途的申请,寻找其他位置或者方法建设军事码头。规划署则就此表示,按照《驻军法》,中环部分海滨更改划作军用码头后,中国人民解放军将会负责管理,军方已经承诺不使用军用码头时,将其开放予公众,惟实际开放情况需要由军方决定[18]

2013年12月11日,城市规划委员会完成聆毕所有申述者的意见,合共110份,当中出席会议有74人,66人作出口头陈述[19]。城规会副主席黄远辉在申述会总结时,批评政府谘询不足。但规划署指过去多年来的公众文件,如2000年的中区扩展计划大纲图、2011年中环新海滨城市设计研究,已经标示该用地至军用码头[20]。到同年12月18日,城规会闭门审议将中环海滨长廊部分用地划作解放军码头的申述,等待秘书处整理论据后将会再次举行会议[21]

城规会无视反对意见 民间司法复核织终极败诉

2014年2月14日,城规会无视民间1.9万份反对意见,将原来的休憩用地用途改划为军事用途。[22]同年5月,非牟利组织“创建香港”申请司法复核,挑战城规会拒绝更改将中环部分海滨划作军事用途之决定。于2017年2月16日裁定该组织败诉。[23]2018年5月,终审法院亦驳回创建香港的“讼费保护令”上诉,维持原讼庭裁定其败诉的判决。[24]

本土行动成员何来在2018年10月加入诉讼以延续“创建香港”的官司。城规会批评何来的诉讼申请是“刻意耽误,构成行政不公”。而代表城规会的资深大律师莫树联指何来未能提供合理解释为何在在终院判决后几个月才申请加入诉讼。同时强调政府早于1994年已协议划出用地予驻军兴建码头。[25]

军事用地刊宪 政府立法列为禁区及受保护地区

2019年1月22日,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同意城规会将分区计划大纲图列为“军事用地”,并在2月1日刊宪批准计划草案。[26]到2月10日,中环海滨关注组到场抗议,批评中环军用码头犹如西九龙站的“一地两检”,呼吁公众在公众谘询期前提交反对意见。[27]

2019年4月2日,保安局局安李家超于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提出,中区军用码头工程已完成6年,政府有责任早日将码头陆上0.3公顷范围列为禁区及受保护地区,并在海上设立限制区域,重申立法建议是保护军事设施,及便利市民在码头无需隔离时可以通行。[28]

2019年4月10日,因保安局向立法会递交文件建议将码头四座建筑物均列作“禁区”,学联前副秘书长岑敖晖提出司法复核,挑战政府批准相关改划决定。[29]

2019年4月30日,行政长官林郑月娥经征询行政会议,指令保安局修改五条附属法例,提交立法会审议。五条附属法例包括,把码头陆上范围列为“受保护地方”、以授权解放军驻港部队聘用的公司所雇用的合资格守卫人员作为码头的“特派守卫”、把码头范围内的四座建筑物列为“禁区”、及限制船只进入码头毗邻海面的限制区域。[30]

2019年6月26日原订于立法会大会审议由保安局提交的五条条例,就中环海滨长廊一幅150米长、面积约0.3公顷,原为公众“休憩用地”范围的用地,将正式拨归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作军用码头之用;然而,因为经民联张华峰提出无经预告休会辩论,使条例无法在立法会讨论,令条例于6月29日凌晨零时正式生效。[31]

移交驻港部队

2020年9月29日上午,港岛北岸举行中区军用码头移交解放军驻港部队仪式,香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出席并致辞[32]

2022年1月30日上午7时许,解放军驻香港部队在中区军用码头首次举行升国旗仪式[33]

抗议行动

2019年6月28-29日

 
一批市民在码头外举牌静座抗议
 
军装警员与示威者对持

6月28日在期限届满前夕,大批市民晚上10时到码头外静座抗议,并高呼“人不送中,地不阉割”、“还我海滨”、“反对码头送中”等口号。亦有市民在铁丝网外贴上标语和折纸飞机掉入被围封的海滨内。到晚上11时33分,示威者一度闯入被铁丝网围封的用地,逾百名配上防暴装备的军装警员迅即清场后,市民在凌晨散去。[34][35][36]

6月29日早上11时30分,民主派立法会议员朱凯廸张超雄许智峯司马文等人到场示威。警方阻止他们进入,一度警告“不要冲击警方防线”。议员指责警方没有权利守卫军事禁区。到下午4时20分,政府新闻处发声明,表示中区军用码头的相关附属法例已在29日凌晨零时生效,公众人士必须遵守法律,不可在未获授权下进入码头范围。[37]

相关参见

参考文献

  1. ^ 马志刚. 發展局拒開放軍用碼頭地. 苹果日报. 2017-02-23 [2019-06-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28). 
  2. ^ 马志刚. 中環解放軍碼頭用地丟空養蚊 年耗27.5萬公帑保養. 苹果日报. 2017-02-23 [2019-06-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9). 
  3. ^ Joyce Ng. Slice of harbour promenade to be handed to army. 南华早报. [2019-06-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9). 
  4. ^ 发展局. 資料便覽 中區填海第三期工程的由來. [2019-06-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25). 
  5. ^ 臨時本地船隻諮詢委員會-中區填海計劃第三期 (PDF). 
  6. ^ 徐家慎:若中环建军事码头将提司法复核[永久失效链接]
  7. ^ 中环拟建军用码头 保港会今料复核阻止[永久失效链接] 《明报》 2013年4月19日
  8. ^ 立会○二年批建军用码头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东方日报》 2013年4月17日
  9. ^ 中環海旁建軍事碼頭 政府稱落實中英協議. [2020-12-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01). 
  10. ^ 中環軍營對出150米海旁修改作軍事碼頭. [2020-12-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31). 
  11. ^ 中环海滨建军用码头 惹争议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东方日报》 2013年4月16日
  12. ^ 中环解放军码头平日开放 议员促交代使用安排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明报》 2013年4月16日
  13. ^ 团体拟复核中环解放军码头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星岛日报》 2013年4月16日
  14. ^ 保護海港協會就中環建軍事碼頭或提司法覆核. [2020-12-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20). 
  15. ^ 保護海港協會提四部曲反對中環建軍事碼頭. [2020-12-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18). 
  16. ^ 海港协会望集10万签名反对军事码头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星岛日报》 2013年4月19日
  17. ^ 划军用码头 举行公听会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东方日报》 2013年11月4日
  18. ^ 团体撑建军用码头合法合理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东方日报》 2013年11月28日
  19. ^ 城规会听毕划军用码头意见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东方日报》 2013年12月12日
  20. ^ 黃遠輝指軍用碼頭諮詢不足. 信报. 2013-12-12 [2019-06-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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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 創建香港申請訟費保護令 上訴至終院被駁回. [2019-06-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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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 有團體到中環海濱抗議劃為解放軍碼頭 - 即時新聞 - 新城財經台財經網. metroradio.com.hk. [2019-07-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01). 
  35. ^ 中環海濱解放軍用地示威者撤走後 朱凱廸許智峯今早再圖進入【短片+多圖】 (13:31) - 20190629 - 港聞. 明报新闻网 - 即时新闻 instant news. [2019-07-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07) (中文(繁体)). 
  36. ^ 示威者聚集中環海濱解放軍用地 與持盾牌警員對峙 (23:59) - 20190628 - 港聞. 明报新闻网 - 即时新闻 instant news. [2019-07-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13) (中文(繁体)). 
  37. ^ 【逃犯條例】示威者圖入軍用碼頭抗議 遭警禁止後離開. 香港01. 2019-06-28 [2019-08-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14).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