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元常(?—?),唐朝相州安阳县(今河南省安阳市)人,出自长乐冯氏冯子琮曾孙。

生平

冯元常举明经唐高宗朝,历监察御史剑南道巡察使、尚书右丞兵部侍郎等职,兴利除害。尚书左丞冯元常为高宗信任,高宗晚年多病,常对各部官员说:“朕身体不好,可先与冯元常商量再奏报。”冯元常私下对唐高宗说:“皇后(武则天)威权太重,应该稍加抑制。”唐高宗虽不能采纳,但认为他说得对。唐高宗驾崩,武则天废黜唐中宗,以太后称制,行使皇帝权力,各地争相报告吉兆;嵩阳县令樊文进献一块瑞石,太后于朝堂向百官展示,冯元常上奏:“献石的行为是讨好和欺诈,不应欺骗天下人。”太后因此不高兴,调冯元常出任陇州(今甘肃陇西刺史,中途改授眉州(今四川眉山)刺史,迁广州都督,所在皆有政绩。李仙嗣叛乱,冯元常奉诏讨伐。后为酷吏周兴所陷,追赴神都,下狱死。

家族

祖父

  • 冯慈让

曾孙

注释

  1. ^ 文苑英华》卷414·苏颋《授冯光嗣扬州都督府司马等制》:门下:朝散大夫使持节黄州诸军事守黄州刺史冯光嗣,忠信立名,见推人物;朝散大夫守相州别驾上柱国郑国公杨献,通明应务,雅有吏能:顷在中朝,各登清贯;自居外郡,颇闻政绩。连率之府,贰职为难,宜膺产命之荣,以副缺官之选。光嗣可守扬州大都督府司马,散官如故;献可守潞州大都督府司马,散官封如故,仍并驰驿赴任。
  2. ^ 元和姓纂四校记·卷一·12》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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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旧唐书·卷185上》,出自刘昫旧唐书
 新唐书·卷112》,出自《新唐书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