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迪(6世纪—565年8月17日),南北朝临川南城人,南朝之交时地方割据者。

周迪
出生6世纪
生地不详
逝世565年8月17日
南朝陈
职业南朝陈将领

乘乱起家

周迪生年无载,仅从其后来称生于530年的周敷为弟,可见其出生当不迟于530年。

周迪出身贫寒,有勇力,能挽强弩,游猎为事。大宝元年(550年),侯景之乱时,跟随临川宗人周续讨贼。梁临川内史始兴王萧毅将临川郡让给周续,周迪招募乡人相从,每战勇冠三军。不久周续部下将帅争权作乱,杀周续,推立周迪。周迪无家世背景,怕失去众心,交结有族望的豪族周敷,周敷因不能自固,待周迪也很恭敬,于是周迪渐渐掌握兵众。周迪据守临川工塘(今金溪石门乡公塘),周敷镇临川故郡。[1][2]豫章豪帅熊昙朗诈称愿意将女儿嫁给在巴山拥兵的陈定之子,以周迪和另一豪帅余孝顷不同意为由,诱陈定出精甲三百和土豪二十人迎亲,都抓住,收其马仗,并论价责要赎金。[3][4]

梁敬帝年间,湘、郢二州刺史司空王琳据上流,留异、余孝顷、周迪等各自起兵割据,晋熙等五郡得鲁悉达安抚才安定。

加官进爵

侯景之乱平定后,周迪以功被授持节、通直散骑常侍、壮武将军、高州(今广东阳江县西)刺史,封临汝(今临川市)县侯,邑五百户。绍泰二年(556年),除临川内史,不久授使持节、散骑常侍、信威将军、衡州刺史,领临川内史。[3][4]

太平二年(557年)二月,平西将军周文育讨伐广州刺史萧勃,粮尽思退,时周迪保境坐观成败。周文育给周迪写信,约为兄弟,又派长史陆山才(一作陆迁才)说服之,周迪很高兴,为周文育大出粮饷。[5]萧勃被平定后,周迪以功加振远将军,迁江州刺史。曾一度扣留萧勃镇南长史南海太守谢嘏[6]十月,陈朝代梁。时熊昙朗在豫章,周迪在临川,留异在东阳陈宝应晋安,彼此联合割据。[7][8]永定二年(558年)正月,周迪欲自据南川,召所部八郡守宰结盟,声言要和王琳合作拥戴梁朝永嘉王萧庄陈武帝怕他生变,派黄门侍郎萧乾厚相慰抚。时为新吴洞主的余孝顷遣沙门道林说服王琳,周迪、信武将军高州刺史黄法氍必为后患,当先定之。于是王琳派轻车将军樊猛、平南将军李孝钦、平东将军刘广德率兵八千前去,以余孝顷总督屯临川故郡,对周迪征兵粮,以观其变。五月,余孝顷在工塘聚兵二万,筑八城以逼周迪,周迪害怕求和并送兵粮。樊猛等打算结盟就回,余孝顷贪利不同意,树栅栏围攻周迪。七月,黄法氍、吴兴太守沈恪[9]宁州刺史周敷、豫章太守熊昙朗合兵救周迪,攻陷余孝顷别城,刘广德先期顺流逃脱,余孝顷等弃船引兵步行逃跑,周迪使周敷率众顿临川故郡,截断江口,追击,大败之,破其八城,擒李孝钦、樊猛、余孝顷于工塘,[2][10][11][12]解送建康[13][14]其中樊猛逃回王琳处。[15][16]此战周敷功为多。周迪获军粮、军械堆积如山,又俘虏人马,都收为己有。八月,周迪以信威将军、江州刺史为开府仪同三司,进号平南将军,[4][17][18]增邑一千五百户,给鼓吹一部。[3]

三年(559年)五月,与时任豫章内史熊昙朗、周文育、黄法氍一起攻讨余孝顷子余公飏、弟弟余孝劢。周文育遣安南将军吴明彻为水军,配周迪运粮,亲自率众军入象牙江,筑城于金口。王琳部将曹庆下令偏将常众爱抵抗周文育,亲自攻周迪和吴明彻。[1]周迪战败,弃船不知去向,周文育退守金口(江西省新建县西南)。熊昙朗忽生异心,阴谋叛变。周文育监军孙白象议杀熊昙朗,周文育颇犹豫。这时周迪写信给文育,五月二十九日,文育将信转呈给熊昙朗,熊昙朗在宴席上诛杀周文育,投降常众爱。[5][16]七月,周迪进号镇南将军。天嘉元年(560年)三月,周迪与周敷、黄法氍等应陈文帝召,熊昙朗据城列舰拦路,周迪等遂以兵围之,断绝其与王琳的联系,王琳兵败,熊昙朗也部众离心,周迪破城,虏男女万馀口,熊本人兵败后逃至巴山郡村中,被当地村民斩杀。周迪斩其首传京师,[4][10][12][18][19]尽收其众。[3]周文育子猛烈将军周宝安灭熊昙朗余部。周迪官至安南将军。[6]

反叛败亡

文帝征周迪出镇盆口,又征其子入朝,周迪观望不至。[20]豫章太守周敷本是周迪下属,在破熊昙朗的战斗中有功,又先入朝,进号安西将军并受赏,周迪因而不平,秘密和留异勾结。朝廷讨伐留异,周迪疑惧,天嘉三年(562年)二月,举兵响应留异,[18][21]派弟弟周方兴袭击周敷,反被打败。又派兄子伪装成商人在船里伏兵,谋袭寻阳太守监江州事华皎于盆城,事发,其兵被华皎所擒,船只也被其所获。[4][19][20][22]东昌县人修行师响应周迪,率兵攻庐陵太守陆子隆,被陆子隆设伏击败投降。[3][23]

朝议以为侍中征北大将军侯安都可讨周迪,但三月,陈文帝却以安右将军吴明彻为江州刺史,[5]领豫章太守,都督众军,与黄法氍、周敷、华皎、[22][24]鲁悉达弟镇北将军北新蔡太守鲁广达[25]都督、郢州刺史章昭达等讨周迪,[10][12][26]并赦周迪治下南川士民。[27]黄法氍讨周迪于工塘。九月,诸军兵临临川,不克。[20]周迪请降,文帝又派弟弟安成王陈顼督诸军招纳之,四年(563年)正月,周迪溃败,弃城逃到晋安依附可能和他互为亲家的陈宝应,[18][28]陈朝军队攻陷临川,文帝从子吴州刺史陈详从另一条路袭周迪于濡城别营,得周迪妻儿后回本镇,周敷擒周方兴及众渠帅。[1][29]陈宝应以兵助周迪,留异也派次子留忠臣随之。三月,陈朝诏赠因讨周迪而身亡的将士。九月,陈宝应、周迪联合越东兴岭寇临川,文帝派时任护军将军的章昭达为都督率陆子隆、周敷等讨之,[2]十一月,周迪大败,党羽多被擒,本人逃入山谷。[3][4][12][18][19][23][30][31]

侯景之乱时,百姓多为盗,只有周迪不扰民,治下秩序井然。周迪性质朴,不事威仪,冬天短身布袍,夏天紫纱袜腹,在家常光脚,虽然外有卫兵,内有女伎,却衣着朴素旁若无人。周迪轻财好施,施舍也平均,虽然不善言辞,但有信义,临川人都感激他,都藏匿他,即使遭到杀戮,也不出卖他的下落。[3][4][30]

章昭达与陈宝应对峙于建安,五年(564年)十月,周迪再出东兴岭,宣城太守钱肃东兴降;周迪又在南城败杀受命为都督的陈详[32][33]及文帝从子虔化侯陈訬陈留太守张遂,遂复振,[3]又在定川县与时任南豫州刺史率部来讨的周敷叙兄弟之情,骗他说自己表示愿意服罪还朝,趁结盟之时在坛上杀死了周敷。[1][2][30]

六年(565年)七月,周迪被文帝派都督程灵洗鄱阳别道攻败,又与十余人逃入山洞。[2][34][35]后来派人偷偷去临川郡市场买鱼,此人因脚痛在本地人家里住宿,被宿主出卖给临川太守骆文牙而被捕,骆文牙命他擒周迪,于是派心腹勇士随之回山,由此人诱周迪出猎,勇士伏在路边斩杀之,传首建康,枭首朱雀航三日。[3][4][18][19][23][30]

平定周迪,黄法氍功居多,被征为使持节、散骑常侍、都督南徐州诸军事、镇北大将军、南徐州刺史、仪同三司。南丹阳太守戴僧朔也平定周迪有功。陆子隆以功最多,迁假节、督武州诸军事。

陈宣帝太建二年(570年),诏收敛讨周迪以来战死者,送棺椁还本乡,并治疗因这些战事受伤未愈者。[36]五年(573年)又将周迪等的首级还给其亲属,以示宽大。[37][38][39]

评价

  • 《陈书》史臣曰:昔张耳陈馀自同于至戚,周敷、周迪亦誓等昵亲,寻锋刃而诛残,斯甚夫胡越矣。雠隙因于势利,何其鄙欤![1]
  • 徐俭吕嘉之事,诚当已远,将军(指广州刺史欧阳纥)独不见周迪、陈宝应乎?转祸为福,未为晚也。[40][41]
  • 《南史》论曰:熊昙朗、周迪、留异、陈宝应等,虽逢兴运,未改迷涂,志在乱常,自致夷戮,亦其宜矣。[4]
  • 周迪被当地人称为“周迪王”。[42]

延伸阅读

[]

 陈书·卷35》,出自姚思廉陈书
 南史/卷80》,出自李延寿南史

参考文献

  1. ^ 1.0 1.1 1.2 1.3 1.4 《陈书》卷一十三
  2. ^ 2.0 2.1 2.2 2.3 2.4 《南史》卷六十七
  3. ^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陈书》卷三十五
  4. ^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南史》卷八十
  5. ^ 5.0 5.1 5.2 《陈书》卷八
  6. ^ 6.0 6.1 《册府元龟》
  7. ^ 《陈书》卷二十一
  8. ^ 《南史》卷四十二
  9. ^ 《陈书》卷一十二
  10. ^ 10.0 10.1 10.2 《陈书》卷一十一
  11. ^ 《南史》卷六十四
  12. ^ 12.0 12.1 12.2 12.3 《南史》卷六十六
  13. ^ 《陈书》卷一十八
  14. ^ 《北齐书》卷三十二
  15. ^ 《陈书》卷三十一
  16. ^ 16.0 16.1 《资治通鉴》卷一百六十七
  17. ^ 《陈书》卷二
  18. ^ 18.0 18.1 18.2 18.3 18.4 18.5 《南史》卷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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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20.0 20.1 20.2 《资治通鉴》卷一百六十八
  21. ^ 《册府元龟》作天嘉元年周迪反。
  22. ^ 22.0 22.1 《陈书》卷二十
  23. ^ 23.0 23.1 23.2 《陈书》卷二十二
  24. ^ 《南史》卷六十八
  25. ^ 《陈书》卷三十一
  26. ^ 《陈书》卷九
  27. ^ 陆琼《下符讨周迪》
  28. ^ 陆琼《下符讨陈宝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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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 30.0 30.1 30.2 30.3 《资治通鉴》卷一百六十九
  31. ^ 徐陵《司空章昭达墓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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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 《陈书》卷十
  35. ^ 《南史·程灵洗传》《陈书·程灵洗传》《册府元龟》均记作天嘉四年。此从《资治通鉴》。
  36. ^ s:恤军士死伤诏(太建二年三月丁未)
  37. ^ s:还王琳等首诏(太建五年十二月壬辰)
  38. ^ 《陈书》卷五
  39. ^ 《南史》卷十
  40. ^ 《陈书》卷二十六
  41. ^ 《南史》卷六十二
  42. ^ 澄玉《疏山白云禅院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