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曰广
姜曰广(1584年—1649年2月29日),字居之,号燕及,晚号浠湖老人,江西新建浠湖里(今丰城市同田乡候塘村)人,明末政治人物,进士出身。
姜曰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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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 | |
籍贯 | 江西新建县浠湖里(今丰城市同田乡候塘村) |
族裔 | 汉族 |
字号 | 字居之,号燕及,晚号浠湖老人 |
出生 | 万历二十二年(1584年) 江西新建县浠湖里(今丰城市同田乡候塘村) |
逝世 | 隆武五年正月十九日(1649年2月29日) 江西新建县偰家池[1](一说仁臣之心坊下)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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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登己未科进士。选庶吉士,改编修[2]。天启五年十月初一日(1625年10月31日)容妃任氏生皇子朱慈炅[3],颁诏天下[4]。次年,充正使赴朝鲜,与给事中王梦尹敕封仁祖为朝鲜国王[5][6],并奉旨视察师海上情形,还针对毛文龙功绩大小虚实,询问过中朝边境当地朝鲜百姓,考核毛文龙部水师。得到一些关于毛文龙的重要关键消息。回国,便上疏言:“文龙以二百人入镇江,据铁山招降夷,抚归义之民至十馀万,不可不谓之豪杰,不可不谓之偏锋。若堂堂正正,与虏决胜负于郊原,不独臣不敢信,文龙亦不敢自信。若养成一队精锐之兵,设伏用间,乘敝出奇,文龙自信其能,臣亦信文龙之能也。朝廷知文龙以用文龙,则不致失文龙而莫尽其能,亦不致孤倚文龙,以困而覆之矣。”然而朝廷终究没有重用毛文龙,后果然如曰广所言,以致于明军兵败,辽东一带、藩属国朝鲜皆落入后金之手。
姜曰广出使朝鲜期间,洁身自好[7],不受贿赠[8][9][10],又赠送医书和揭帖给朝鲜仁祖[11][12][13],深受朝鲜君臣好评[14][15]。但回国后不久,因忤逆魏忠贤,被免职回乡[16]。崇祯初年(1628年)阉党倒台,起擢左春坊左谕德。崇祯三年(1630年)典南京乡试,并提拔一干名士,如杨廷枢、张溥、陈子龙、杨廷麟等各以文章气节著闻,顾以清白坚不依附时局,但却都为温体仁、周延儒等首辅排斥,无法被重用[17]。崇祯九年(1636年)累官至吏部右侍郎,后因事获罪而被贬为南京太常寺卿,遂引疾归乡。崇祯十五年(1642年)升任詹事[18]。崇祯十七年(1644年)以詹事掌南京翰林院事。同年,李自成攻陷北京,明思宗于煤山自缢而亡,南京议论立帝,姜曰广等主张立潞王[19],结果福王为帝,仍为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与史可法、高弘图并称“南中三贤相”[20]。
内阁首辅马士英虽与姜曰广同年,但两人素来不和,本想诬陷姜曰广。然而因姜曰广有声望,无人敢响应马士英[21]。后得知宗室朱统𨰥品行恶劣,便想到可以用职官加以利诱,使其打击姜曰广[22]。遂指使朱统𨰥上疏诬告弹劾姜曰广[23]任用东林党郑三俊、吴甡、房可壮、孙晋等人,把持朝政,以刘士祯为通政使,阻遏章奏,以王重为文选,扶植私人;命令杨廷麟放走狱中的凶悍盗贼,联同江河大侠与水陆奸官窥视南京,阴谋迁都或另立新君;包庇曾投靠李自成的臣子;收受贿赂;姑息养奸等五大罪状[24]。后又遭马、阮党人佥事陆朗、副使黄耳鼎等人上疏弹劾其结党欺君、把持朝政、无人臣礼,遂弃官回南昌[25]。
隆武四年(1648年)金声桓邀姜曰广起义,并授其太子太保、吏部尚书兼兵部尚书、中极殿大学士等官衔,御赐尚方宝剑,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或临时变化,先斩后奏[26],清廷得知后,派征南大将军谭泰率兵攻打南昌[27],次年,正月十九,城破,金声桓投水死[28],姜曰广亦投水自尽[29],一说于仁臣之心牌坊下上吊自尽[30]。
著作
著有《石井山房文集》、《皇华集》、《石井山房语录》、《过江七事》等。
其中《过江七事》专记南明弘光帝政权的七件大事,目分“计迎立”、“正纠参”、“禁缉事”、“护总宪”、“裁镇将”、“防左镇”、“持逆案”[31]。以往误认为《过江七事》为明末四公子之一的陈贞慧所作,但顾诚在其所著《南明史》明白指出《过江七事》应为姜曰广所作。[32][33]。
注释
- ^ 偰列箎- 教育百科| 教育云线上字典
- ^ 清•王夫之,《永历实录》(卷6):“姜曰广,字居之,一字燕及,江西南昌人。中万历己未进士,文望丰采,为东南冠。选庶吉士,改编修。”
- ^ 明·刘若愚,《酌中志》(卷3):“天启六年五月初六辰时,王恭厂之变,皇极殿最高危之处一木先陨,乾清宫大殿皇驾所居之东暖阁,将窗格扇震落二处,打伤内官二人。皇贵妃任娘娘所居之室器物陨落,任娘娘于天启五年十月初一日所生皇第三子,于是日受惊后遂薨逝。”
- ^ 朝鲜·佚名,《仁祖大王实录》(卷11):“谢恩使朴鼎贤、郑云湖等,上年十一月十六日在北京,驰启竣事形止,且言:‘十月初一日,容妃任氏,诞生皇子,颁诏天下,而本国诏使翰林院编修姜曰广、工部给事中王梦尹,已为差出,开春后,当为发去。’云。”
- ^ 《李朝实录》:“敕书,皇帝敕谕朝鲜国王 李讳。玆朕皇子诞生,覃恩宇内。念王世守东方,恪修职贡,宜加恩赉,以答忠诚。特遣翰林院编修姜曰广、工科给事中王梦尹充正、副使,赍捧诏谕并赐王及妃彩币文锦,至可受赐。见朕优礼之意,故谕。”
- ^ 清•王夫之,《永历实录》(卷6):“天启六年,充册封正使,偕给事中王梦尹,封朝鲜国王。”
- ^ 《李朝实录》:“丙戌/迎接都监启曰:“都中父老等来言: ‘诏使淸德,近古所无,市井之民,皆得晏然。请于游观时,叩头称谢。云,系是都民,实情敢启。’答曰:‘从民情愿,诏使回程之日,令都中父老,出往沙岘,叩头拜谢以送可也。’”
- ^ 《李朝实录》:“伏见远接使状启,诏使以许太史国奉使本国时,去鸭江不远处有却金亭、却金桥,欲知亭基所在,急急考出指示云。许太史淸风高义,冠绝华夏,我国何敢生意于馈银乎?必无赠报之理。”
- ^ 《李朝实录》:“上幸南别宫,行翌日宴。上谢不受礼单之事,诏使答以贵国疲于接济辽民,俺等之节损,盖为除弊而然。”
- ^ 《李朝实录》:“当初诏使之来,虑有银、参费用之多...则今番诏使之行,实不收一尺布也。”
- ^ 《李朝实录》:“壬辰/上幸慕华馆,行饯宴。天使与上说话之间,颇有爱慕之色。上曰:‘大人念恤小邦,至惠以医书,东民自此,庶免夭札之患矣。不胜感激。’ 诏使曰:‘俺闻殿下恤民之诚,靡不用其极,故以医民之方进之矣。何以谢为?’”
- ^ 《李朝实录》:“天使姜曰广揭帖,略曰:惟老殿下,蕴珪璋以成性,藉兰蕙而为襟。不侫广,自披觌以来,仰见念切君父,动中礼义。既扬善气之休,亦彻黄中之理。目击道存,神明已接。加以惠问时勤,德音频布,甚矣其美好而宣通也。虽《诗》诵有斐,何以加焉? 固宜万庶宅心,群骏效足。天笃康侯,以佐明圣,岂偶然哉?光仪既远,翘企弥殷。窃自思念,以三生之奇缘,辱千秋之高谊。顾此一别已矣,离合之间,宁独感慨系之?即交魂通梦,亦自徒然。持节西还,惟有奉扬明德,少解莞悰耳。方今奴氛未靖,假息游魂,尚思豨奔豕突。三韩仅隔带水,肆毒便为剥肤。昔在有周韩侯锡命之词曰:‘干不庭方,以佐戎辟。’此则老殿下今日之事,而忠于天朝之职分也。愿老殿下,少抑天怀,勉建大业,俾显扬令誉,光大有加。”
- ^ 《李朝实录》:“天朝翰林姜曰广答国书,有曰:‘远辱存问,旧眷维新,感且不朽,继以涕零。方今圣明在上,凡属维藩,推心置腹,在东国世笃忠贞,何嫌何疑?飞蓬可构,岂有数千年礼义之国,遇贤明不世出之君,而肯下比匪类,贻笑千秋者乎?去獩除残,上报圣明。愿老殿下,始终无替此志而已。弊同年王掌科,近日归籍,远道遥遥,琅函代致,未及仰酬云云。’”
- ^ 《李朝实录》:“远接使金瑬驰启曰:‘今番诏使,淸俭近古罕闻,两西人心,皆欲立碑,以颂淸德。两道监司之意,亦欲顺一路民情,趁其未还,立碑颂德,而不敢擅行。自朝廷商量指挥何如?’”
- ^ 《李朝实录》:“都民遮道,称颂诏使淸德,其数几至一万五六千。父老五十馀人叩头谢曰:‘近古以来,不曾见如此之行。老爷恩德无以为谢。’云,则两使(翰林院编修姜曰广、工科给事中王梦尹)皆下轿,举手称谢,良久乃去。”
- ^ 清•王夫之,《永历实录》(卷6):“奉别旨,便阅海上情形,按毛文龙功次虚实。曰广询鲜人,核海师。备得要领。使还,上言:‘文龙以二百人入镇江,据铁山招降夷,抚归义之民至十馀万,不可不谓之豪杰,不可不谓之偏锋。若堂堂正正,与虏决胜负于郊原,不独臣不敢信,文龙亦不敢自信。若养成一队精锐之兵,设伏用间,乘敝出奇,文龙自信其能,臣亦信文龙之能也。朝廷知文龙以用文龙,则不致失文龙而莫尽其能,亦不致孤倚文龙,以困而覆之矣。’疏入,报闻。然朝廷终不能以此待文龙;后卒如曰广言,以致于败。未几,曰广以忤魏忠贤,闲住。”
- ^ 清·王夫之,《永历实录》(卷6):“崇祯初,起擢左春坊左谕德。崇祯三年,典南京乡试,甄别典雅,得士尤盛,如杨廷枢、张溥、陈子龙、杨廷麟各以文章气节著闻。顾以清贞不附时局,为温、周所抑,不登大用。”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274):“九年,积官至吏部右侍郎。坐事左迁南京太常卿,遂引疾去。十五年,起詹事。”
- ^ 《明代廷议之研究》,张治安,1973年05月第27期,P.246,《政大政治学报》年刊
- ^ 清·王夫之,《永历实录》(卷6):“崇祯十七年,以詹事掌南京翰林院事,与迎圣安皇帝,拜东阁大学士、礼部尚书,与史可法、高弘图为南中三贤相,天下翕然望之。”
- ^ 清•谈迁,《枣林杂俎》(卷2):“贵阳马相国虽与新建姜相国同年,不相洽,欲诬以定策立异。而新建有夙望,人无应者。”
- ^ 清·佚名,《通鉴辑览明季编年》(卷上):“宗室朱统𨰥新建人者,素无行;士英啖以官,使击曰广。”
- ^ 清·徐鼒,《小腆纪传》(卷19):“及马士英欲逐姜曰广,乃令朱统𨰥诬劾之。”
- ^ 清·李天根,《爝火录》(卷6):“朱统𨰥复劾姜曰广五大罪:‘一、引用东林死党郑三俊、吴甡、房可壮、孙晋,把持朝政;以刘士祯为通政司,沮遏章奏;以王重为文选司,广植私人。二、篡逆。令杨廷麟出剧盗南京狱,交联江何大侠与奸弁日窥南部声息,非谋劫迁,则谋别戴。三、庇从贼诸臣。四、纳贿。五、奸媳。’请并士祯、重、廷麟及刘宗周、陈必谦、周镳、雷演祚,俱置之理。疏入,给事中熊汝霖、总书袁继咸不平,抗疏论列;不报。”
- ^ 清•邹漪,《明季遗闻》(卷2):“例转科道陆朗为佥事、黄耳鼎为副使,内批留用。徐石麒言:‘朗、耳鼎交通内臣,幸留非法!’朗、耳鼎疏攻姜曰广、徐石麒、刘宗周结党欺君,把持朝政,无人臣礼。曰广、石麒、宗周各予告去。”
- ^ 清·徐世溥,《江变纪略》(卷1):“得仁遣人邀擒章于天于江中。声桓使人迎宏光阁臣姜曰广于浠湖里,第以其门生故里多人任南北者皆有,故迎与共事,资号召也。出告示安民,称隆武四年;金声桓称豫国公;王得仁称建武侯;吏部侍郎东阁大学士姜曰广称太子太保、吏部尚书、兼兵部尚书、中极殿大学士三衔;皆兼吏兵部尚书,皆称赐尚方剑,便宜行事;大略谓:‘劳苦功高,不惟无寸功之见录,反受有司之百凌,血气难平,不得已效命原主。’云云。”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246):“金声桓叛江西,授谭泰征南大将军,率师讨之。”
- ^ 清·徐世溥,《江变纪略》(卷2):“副将杨国柱私降江南,运红夷大炮至。己丑正月十九日,尽日力攻,声闻百馀里,山谷皆震。亭午,城始破。金声桓衣其银甲宝铤赴帅府荷池死。
- ^ 清·温睿临,《南疆逸史》(卷55):“明年,正月十九日,大兵以炮击城,山谷皆震,而城遂破,姜太保死于偰家池。”
- ^ 清·彭士望,《耻躬堂诗钞》(卷16):“姜曰广缢于敕赐故翰林郭思颜仁臣之心坊下。”
- ^ 《过江七事》.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网站;作者误作陈贞慧,应为姜曰广
- ^ 《南明史》第二章 弘光朝廷的建立,第一节 继统问题上的纷争和史可法的严重失策.国学导航网站;其中一条注解为:“① 《过江七事》是弘光初任大学士的姜曰广被排斥后记叙自己在南京的亲身经历之作,史料价值很高。清代一些学者见到的传抄本大概未署作者姓名,而陈定生(贞慧)著有《书事七则》,由于书名相似,误挂于陈定生名下。谢国桢《晚明史籍考》、柳亚子《羿楼旧藏南明史料书目提要》(见《怀旧集》第一六八页)承袭其讹;拙著《明末农民战争史》第三四五页亦写作“陈贞慧:《过江七事》”。均误。只要仔细研究这部书,不难确定作者只能是姜曰广,其根据如下:一、陈定生一局外书生不可能知道其中委曲;二、书中所记过江七事全部以姜曰广的言行为核心,不可能为陈定生或他人所作;三、最重要的证据是甲申十月从北京逃回南京的张鹿征(曾出任弘光朝锦衣卫指挥使,清初改名张怡)著《𫍲闻续笔》卷一记:“南都初建,着数多舛,见姜公曰广所记七事。”其下引“计迎立”、“持逆案”、“正纠参”、“裁镇将”等均节取姜氏《过江七事》原文。以张怡当时的地位和他对明代史事的关心,不致弄错作者。确定《过江七事》的著者为参与迎立并出任大学士的姜曰广,才不致将该书视为仅据风闻的泛泛之作。参见张怡《白云道者自述》。”
- ^ 《謏聞續筆》卷一.中华典藏网站;清朝张怡所著《𫍲闻续笔》卷一里明白写着“南都初建,着数多舛。见姜公曰广所纪《七事》,其一《计迎立》略云:‘闯贼之变,邸报断绝,中外大震。”
参考文献
- 王夫之,《永历实录》
- 刘若愚,《酌中志》
- 佚名,《仁祖大王实录》
- 张廷玉等,《明史》,中华书局点校本
- 张治安,《明代廷议之研究》
- 谈迁,《枣林杂俎》
- 佚名,《通鉴辑览明季编年》
- 徐鼒,《小腆纪传》
- 李天根,《爝火录》
- 邹漪,《明季遗闻》
- 徐世溥,《江变纪略》
- 温睿临,《南疆逸史》
- 彭士望,《耻躬堂诗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