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羽健(?—?),号芝田(或芝台)。湖广公安县(今属湖北)人。明末政治人物。

天启二年(1628年)成壬戌科进士,兵部观政,本年授四川万县知县,四年本省同考,五年转调巴县,崇祯元年入京考选为云南御史,二年管节慎库,管章奏,三年管西城,因弹劾|杨维垣阮大铖被革职除籍。崇祯时起复原官。与刘懋建议裁驿。裁驿的结果使大量的驿卒无路可走,最后铤而走险,李自成即在其中。

袁崇焕以“五年复辽”自许,对此,毛羽健表示:“督师袁祟焕对陛下曰五年灭敌。臣心壮之。然恐此语非平日成算。”[1]后来袁崇焕因事下狱,主事陆澄原弹劾羽健是崇焕党人,落职归里。不久卒。[2]

参考文献

  1. ^ 国榷》卷九十
  2. ^ 明季北略》(卷5):毛羽健,号芝田,公安人。天启壬戌进士,授四川万县知县,调巴县,入为云南道御史,劾杨维垣、阮大铖为邪党,坐降级归。崇祯,初起原官,首陈救时急着,谓驿递一事,最为民害,首宜厘革。上深是其言,后坐袁崇焕党,革职归卒。


  • 明史》卷二百五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