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羽健(?—?),號芝田(或芝台)。湖廣公安縣(今屬湖北)人。明末政治人物。
天啟二年(1628年)成壬戌科進士,兵部觀政,本年授四川萬縣知縣,四年本省同考,五年轉調巴縣,崇禎元年入京考選為雲南道御史,二年管節慎庫,管章奏,三年管西城,因彈劾|楊維垣、阮大鋮被革職除籍。崇禎時起復原官。與劉懋建議裁驛。裁驛的結果使大量的驛卒無路可走,最後鋌而走險,李自成即在其中。
袁崇煥以「五年復遼」自許,對此,毛羽健表示:「督師袁祟煥對陛下曰五年滅敵。臣心壯之。然恐此語非平日成算。」[1]後來袁崇煥因事下獄,主事陸澄原彈劾羽健是崇煥黨人,落職歸里。不久卒。[2]
參考文獻
- ^ 《國榷》卷九十
- ^ 《明季北略》(卷5):毛羽健,號芝田,公安人。天啟壬戌進士,授四川萬縣知縣,調巴縣,入為雲南道御史,劾楊維垣、阮大鋮為邪黨,坐降級歸。崇禎,初起原官,首陳救時急着,謂驛遞一事,最為民害,首宜釐革。上深是其言,後坐袁崇煥黨,革職歸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