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子正(1505年—?),字汝中,号十泉直隶庐州府六安州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潘子正
大明贵州布政使司参政
籍贯直隶庐州府六安州
字号字汝中,号十泉
出生弘治十八年(1505年)六月二十五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张氏
出身
  • 嘉靖七年戊子科举人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嘉靖七年(1528年)戊子科应天乡试第九十七名举人,十一年(1532年)中式壬辰科会试第三十四名,三甲第十七名进士[1][2]。大理寺观政,授行人司行人,十三年(1534年)十二月升兵科给事中[3],十四年(1535年)九月谪西安县丞,升开化县知县,擢户部主事、员外郎、郎中,出为汝宁府知府,升湖广按察司副使、贵州布政使司参政,致仕归里。

家族

曾祖潘岳,云南道监察御史;祖父潘穜,义官;父潘锐,行人司行人。母仵氏。慈侍下。弟潘子如、潘子孝、潘子安。

参考文献

  1. ^ 《嘉靖十一年进士登科录》
  2.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进士同年序齿录》
  3.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一百七十》:嘉靖十三年十二月乙巳 选授行人何天启、孙应奎、潘子正、尤鲁、冯汝弼、陈垲、曹迈、曾钧俱给事中:天启户科,应奎礼部,子正兵科,鲁刑科,汝弼工科,垲南京吏科,钧南京礼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