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抚标兵
督抚标兵为清朝各省的总督、巡抚直辖的绿营兵力,隶属于总督者称为督标,隶属于巡抚者称为抚标,以“营”为单位。督标下设副将、参将以下武职官员;抚标下设参将、游击以下武职官员。
督标建制
各督标辖营数量与兵额不一。督标设置中军副将一员管理全标营务,中营或左营设置都司一员,各营设置守备各一员,分别掌理各营事务。
直隶
直隶督标四营,分为左、右、前、后。督标中军兼管左营,设副将一人、都司一人、千总二人、把总四人;右营、前营、后营各设游击一人、中军守备一人、千总二人、把总四人。四营共有外委十四人。
两江
两江督标二营。
闽浙
闽浙督标三营。
湖广
湖广督标三营。
陕甘
陕甘督标五营。
四川
四川督标三营。
两广
两广督标五营。
云贵
云贵督标三营。
河道
河道督标三营。
漕运
漕运督标二营。
抚标建制
抚标一般为二营,分为左、右,兵额从八九百至千馀人不等。
参考资料
- ^ 《清史稿》,卷一百三十一,志一百六,兵二,绿营。
- ^ 《辞海 中国古代史分册》 夏征农 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 1988 第249页.
- ^ 《中国历代职官别名大辞典》 龚延明著 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 2006 第353页. [2021-08-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15).
- ^ 《辛亥革命辞典》 章开沅主编 武汉:武汉出版社 2011 第194页. [2021-08-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