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达法》(the VOICE Act),全名《伊朗戒严令受害者保护法》(Victims of Iranian Censorship Act),是《2010财政年度美国国防授权法英语National Defense Authorization Act for Fiscal Year 2010》中的第十二编第四章的条文,于2009年10月28日总统签署公布。

2010年一月,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根据《表达法》的立法精神,在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新闻博物馆(Newseum)发表公开演说《论自由》[1],强调:

“但是,对一个人人都享有言论表达自由信仰自由、免于匮乏、免于恐惧的世界的憧憬,冲破了他那个时代的重重困难。[…] 今天,我们迫切需要在二十一世纪的电子世界中保护这些自由。世界上有许多其他的网路,有些帮助人员或资源的流动,有些辅助志同道合的个人之间的交流。但网际网路是增强所有其他网路的能力和潜力的一个网路,因此,我们认为确保其使用者享有某些基本自由,至关重要。其中最重要的是言论表达自由。”[1]

2010年四月,美国总统贝拉克·奥巴马签核一份关于伊朗网路自由的调查报告。[2]表达法》在美国的内政和外交方针上均获得落实。

关于其他国家类似美国《表达法》,保护言论自由、甚至网路自由的法律,散见各国宪法刑法民法、资讯法等。

参考文献

  1. ^ 1.0 1.1 存档副本. [2011年9月1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年10月14日).  克林顿国务卿关于互联网自由的讲话
  2. ^ 存档副本. [2011-09-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11-05).  Letter from the President regarding Victims of Iranian Censorship Act

参见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