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達法》(the VOICE Act),全名《伊朗戒嚴令受害者保護法》(Victims of Iranian Censorship Act),是《2010財政年度美國國防授權法英語National Defense Authorization Act for Fiscal Year 2010》中的第十二編第四章的條文,於2009年10月28日總統簽署公佈。

2010年一月,美國國務卿希拉里·克林頓,根據《表達法》的立法精神,在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新聞博物館(Newseum)發表公開演說《論自由》[1],強調:

「但是,對一個人人都享有言論表達自由信仰自由、免於匱乏、免於恐懼的世界的憧憬,衝破了他那個時代的重重困難。[…] 今天,我們迫切需要在二十一世紀的電子世界中保護這些自由。世界上有許多其他的網路,有些幫助人員或資源的流動,有些輔助志同道合的個人之間的交流。但網際網路是增強所有其他網路的能力和潛力的一個網路,因此,我們認為確保其使用者享有某些基本自由,至關重要。其中最重要的是言論表達自由。」[1]

2010年四月,美國總統貝拉克·奧巴馬簽核一份關於伊朗網路自由的調查報告。[2]表達法》在美國的內政和外交方針上均獲得落實。

關於其他國家類似美國《表達法》,保護言論自由、甚至網路自由的法律,散見各國憲法刑法民法、資訊法等。

參考文獻

  1. ^ 1.0 1.1 存档副本. [2011年9月15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年10月14日).  克林頓國務卿關於互聯網自由的講話
  2. ^ 存档副本. [2011-09-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11-05).  Letter from the President regarding Victims of Iranian Censorship Act

參見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