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乔峰

SilverReaper在话题“优良条目评选(撤回)”中的最新留言:2年前
          本条目页依照页面评级标准评为初级
本条目页属于下列维基专题范畴:
文学专题 (获评初级低重要度
本条目页属于文学专题范畴,该专题旨在改善中文维基百科文学相关条目类内容。如果您有意参与,请浏览专题主页、参与讨论,并完成相应的开放性任务。
 初级  根据专题质量评级标准,本条目页已评为初级
   根据专题重要度评级标准,本条目已评为低重要度

其本名为萧峰,是否应考虑引动本条目到萧峰,然后重定向改为乔峰?--活见鬼 23:29 2007年1月31日 (UTC)

(+)支持正名 昔时因 2007年6月10日 (日) 10:58 (UTC)回复

北乔峰 南慕容 不是 南慕容 北乔峰 乔峰是被排在慕容复之上—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AngelNone对话贡献)于2007年5月8日 (二) 22:08加入。

移动请求: 乔峰萧峰

萧峰为该角色真名,乔峰为其原用名。--The H.o.p.e 2009年2月10日 (二) 16:02 (UTC)回复

虚构角色还要“名从主人”不成?这种选择应该完全取决于知名度和常用性,而不是人物的“感情”。连金庸康生都是用的笔名或者俗名作条目名,而不是“真名”。
从书本身来说,两者知名度相仿。从google来说,乔峰多于萧峰约30%,当然其中肯定有大量无关条目,但是也无从统计了。从实际使用来说,由于“北乔峰,南慕容”的存在,这句话被广泛用于体育新闻等大众媒体,因而乔峰被不知情的人使用的几率更高。—Msuker (留言) 2009年2月14日 (六) 07:56 (UTC)回复
目前仍无共识,暂不移动;请有兴趣者踊跃在该条目之讨论页中继续讨论。—Alberth2-汪汪 2009年2月15日 (日) 02:17 (UTC)回复
 未完成:无共识且已停止讨论超过一周。—Alberth2-汪汪 2009年2月22日 (日) 00:22 (UTC)回复

打狗棒法龙爪手

有何来源证明乔峰会以上武功? 跟据吴霭仪《金庸小说中的男子》一书,金庸说他故意不写乔峰的招式, 以令他与别不同〔金庸的男主角——乔峰 〕—祁勋留言 2010年11月20日 (六) 05:44 (UTC)回复

优良条目评选(撤回)

乔峰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类:,提名人:Abcd715留言2022年4月3日 (日) 14:21 (UTC)回复
投票期:2022年4月3日 (日) 14:21 (UTC) 至 2022年4月10日 (日) 14:21 (UTC)
下次可提名时间:2022年5月10日 (二) 14:22 (UTC)起
请记得为当选条目撰写简介页面,如此当选条目才有可能出现在首页。
  不符合优良条目标准:纯虚构内容,虚拟视角与现实视角不分,没有制作、反响等现实内容。按照我的标准都想提删或合并了。--BlackShadowG留言2022年4月4日 (一) 12:29 (UTC)回复

  提名人撤回提名。--银の死神走马灯剧场祝你在乱流下平安 2022年4月9日 (六) 10:06 (UTC)回复
返回到“乔峰”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