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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elets 留言 2023年10月24日 (二) 02:37 (UTC)回复

此用户正请求管理员对当前封禁作出复检或者回应相关提问: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各位管理员,我只是新手,还没太搞清楚状况,我好像被认为与Philippines15是同一人用两个账号,但我真的只有这个账号,并不认识Philippines15。

大家可告知我查核是查些什么数据吗?会不会因使用公共电脑/wifi而造成误判?我有可能通过提供一些什么资讯来解释吗?如不能翻案,我可以请求有条件地解除封禁,或开一个新的账号吗?经过阅读了傀儡方针和使用傀儡调查的用户互动分析后,我知道方针写的是极端情况下会被无限期封锁,但就算我和Philippines15是分身关系,也不会是极端情况吧?因为我和他只是共同投过一票,没有共同参加讨论影响共识,虽然在个别条目我和他都曾经编辑,但那些条目编辑数量很多,我们都不是共同做了什么重要的编辑,会构成什么误导啊。因此,我希望管理员念在情况不严重,给予我继续编辑维基百科的机会,及指引我如何保障自己不再发生这种情况。有什么条件,只要合理我都愿意配合。

该封禁的查封ID是#$5。--JoeyJacky留言2024年8月27日 (二) 00:29 (UTC)回复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回应@JoeyJacky请不要在同一台电脑、同一个手机、同一个行动装置、同一位使用者的不同台电脑、手机、行动装置、同一个家庭、同一个群组、同一个建筑物、同一个政府、同一个机关、同一家公司、同一个学校、同一个部队、同一个军队里注册或登入多个帐号(封禁理由为编辑行为违反Wikipedia:傀儡规定:在同一台电脑、同一个手机、同一个行动装置、同一位使用者的不同台电脑、手机、行动装置、同一个家庭、同一个群组、同一个建筑物、同一个政府、同一个机关、同一家公司、同一个学校、同一个部队、同一个军队里注册多个帐号)--林勇智 2024年8月27日 (二) 11:30 (UTC)回复
(!)意见作为一名有调查助理背景的管理员,我会建议您若对查核本身有任何问题,您应当直接用英文询问:meta:监管员(电子邮件地址也可以在介绍监管员的页面里找到)。这不仅是保护您的隐私,也是避免把问题复杂化的最佳方式。--)dt 2024年8月27日 (二) 15:13 (UTC)回复
@Cdip150ATManchiu94rain,另参见User_talk:Philippines15中的封禁申诉。--)dt 2024年8月27日 (二) 15:21 (UTC)回复
可否向元维基转达其申诉内容:(会不会因使用公共电脑/wifi而造成误判?我有可能通过提供一些什么资讯来解释吗?)?--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8月29日 (四) 14:16 (UTC)回复
@Manchiu诚然是有误判的可能,不过在本地没有(也不应该有)CU资料的情况下,个人认为应当以监管员的判断为准。--)dt 2024年8月31日 (六) 13:26 (UTC)回复
上面那条留言忘了回答@Manchiu您的问题,是可以转交至meta:Stewards'_noticeboard做更多讨论。--)dt 2024年8月31日 (六) 13:29 (UTC)回复
各位管理员,我是新手,对于此事感到有点困难,希望能代为转达,感谢!--JoeyJacky留言2024年9月3日 (二) 15:04 (UTC)回复
@ATannedBurger@Manchiu@Cdip150@94rain@AT中文维基不一定人人有足够英文水平,加上不熟悉行政真的会感到很徬徨无助。看了他们的申诉,如上所言,就当真是傀儡,今次的案情确是不严重,即便认罪求情也是可以的,而且他们就那么一点如世无争的编辑,绕过封禁重头再来也不易被发现,又何须这样申诉?我认为他们表露了希望弄清楚何以ip相似的诚意,理解绕过封禁不是正途。若转交META一事没有进展,可否在中文维基内酌情给予解封机会?Philippines15的申诉虽不承认分身,但也提到他可以接受避嫌、各自有限度活动,等同WP:SOCK#LEGIT。此外,他们愿意的话,可以自行以过往的上网途径作不登入编辑,这样比较ip吗?
傀儡调查的事我本来也完全不清楚,只是因注意到这次调查才开始思考。但正因如此,也许我更能明白当事人的迷惘。将心比己,既然是有误判的可能,若他们真是两个含冤的人,以他们所提出的"有条件地解除封禁,或开一个新的账号","有限度的继续使用维基",其实不是以伸冤为重点,我认为可理解为一个很实在的问题,也是我了解傀儡调查后很想问的一个问题:若误判无法证实,我是不是这辈子都不能再光明正大使用维基百科。若我想错了,请指正。但若我说的没错,希望管理员别因他们贡献少而忽视这个问题,这样会给予所有含冤或真有罪的人一个讯息:没救的,想继续编辑维基就绕过封禁好了。
以下还有一个问题,也许对被误判者来说很关键:我平日用自己的手机登入编辑,也用一个会被共用的装置登入编辑,现在疑似因那装置被当作傀儡,那我以后都不用那装置,只用自己的手机,是否就安全呢?我手机的IP会否被永久纪录为属于封禁帐号,以后这个IP都被当作傀儡?--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2024年9月11日 (三) 13:14 (UTC)回复
@Underconstruction00您这段话让我想到了WP:OA2021中的虫虫飞:不承认滥用傀儡,然后希望透过监管员举证来提出反驳CU的证据。结果我们都知道发生了甚么。我必须很遗憾地说,如果您是抱持著希望他们认罪求情的态度的话,那就是承认有滥用傀儡并反思,然后期望管理员给予第二次机会解封。--)dt 2024年9月11日 (三) 14:03 (UTC)回复
另外关于误判的问题,我还是抱持著先前的立场:CU的误判概率极低。CU是可以查到IP和UA(即使用的装置和浏览器版本)的。若是夸大误判概率,个人并不认为CU尚有足够的信任度以至于能重新引进至本地社群。--)dt 2024年9月11日 (三) 14:07 (UTC)回复
抱歉,我俩的理解似乎不同。首先,我不知道虫虫飞那件事的来龙去脉,但似乎是一件牵涉甚广的重大事件,而本案的当事人只是编辑还很少的微不足道小人物,唯一不当的行为也不过是投多了一票,而且那票现已被视作对结果没影响。
第二,我不是希望他(们)认罪求情,我想法是他(们)案情不严重,按理应选择求情为上,就像现实中有不少案例只要认罪就能假释,有些一直表示含冤的犯人会转而选择认罪,没人能肯定真相。但傀儡调查有一个不同之处,若犯人真的一人使用两号,他定有绝对信心自主决定以后会不会再犯,所以认罪求情自然是最佳选择;但若这类犯人真的含冤,他即便认罪也不行,因为他根本搞不清楚发生何事,没法控制其他人的号会再与自己撞ip,随时又被当成重犯,而我感到他们的留言正正流露了这种彷徨。
第三,虽然我不能代表他们的想法,但如昨天所说,从留言我估计他们的想法是实在的,不一定要伸冤,不一定要监管员举证,不一定要反驳CU,只是不想这辈子都不能光明正大使用维基百科(因第二点,若真没有一人用两号,想认罪息事宁人都不行,无路可走),只是问管理员有什么可行办法(JoeyJacky没信心自己联系meta),如能不能容许砍掉重练?虫虫飞应该是被撤职的管理员,砍掉重练的代价极大,必须鸣冤,但本案当事人情况完全不同。
最后,还望各位管理员作出将心比己的意见或行动。他们应该是什么都不懂的新手,我也不过多懂一点点,不是虫虫飞。@ATannedBurger@ATannedBurger@Philippines15--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02:10 (UTC)回复
PS.我关注此案发展,是因为今次了解完傀儡调查,看见Wikipedia:傀儡调查/案件/Elmond/存档,meta会找出更多technically认定的傀儡,又推理到"想认罪息事宁人都不行,无路可走"这样的情况,有感而发。--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02:30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