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
北魏(386年2月20日-535年2月3日)是北朝時期的第一個朝代,由拓跋珪所建立,定都平城(遺址在今山西省大同市)。439年,魏太武帝拓跋燾統一華北,與南方政權對峙。
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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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6年—535年 | |||||||||||||||||||||
京城 | |||||||||||||||||||||
• 386-398 | 盛樂(代國) | ||||||||||||||||||||
• 398-494 | 平城(遺址) | ||||||||||||||||||||
• 494-534 | 洛陽(遺址) | ||||||||||||||||||||
• 534-535 | 長安(遺址) | ||||||||||||||||||||
國君姓氏 | 拓跋(後改為元姓) | ||||||||||||||||||||
君主 | 15 | ||||||||||||||||||||
• 386-409 | 道武帝拓跋珪(開始) | ||||||||||||||||||||
• 532-535 | 孝武帝元脩(結束) | ||||||||||||||||||||
興衰 | |||||||||||||||||||||
• 386年2月20日 | 拓跋珪重建代國,並改國號為魏 | ||||||||||||||||||||
• 399年1月24日 | 拓跋珪改元天興,即皇帝位 | ||||||||||||||||||||
• 439年 | 統一華北 | ||||||||||||||||||||
• 494年 | 北魏孝文帝遷都洛陽 | ||||||||||||||||||||
• 528年5月17日 | 河陰之變 | ||||||||||||||||||||
• 534年11月8日 | 分裂為東魏與西魏 | ||||||||||||||||||||
• 535年2月3日 | 高歡及宇文泰分別控制東西魏 | ||||||||||||||||||||
面積 | 200萬平方公里(45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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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4年,魏孝文帝遷都洛陽。495年,孝文帝下詔首先在宮廷中禁止包括鮮卑語在內的諸北語,改說漢語,但對三十歲以上的人有所寬限。496年,孝文帝詔令鮮卑八大貴族全部改為漢姓,並將皇族姓氏拓跋改為元姓。[1]534年,北魏分裂為被高歡掌控的東魏(都鄴城)與被宇文泰掌控的西魏(都長安)。東魏武定八年(550年),高洋廢魏孝靜帝,代東魏自立,建立北齊。西魏於恭帝三年(557年)魏恭帝被權臣宇文護逼迫禪位於堂弟宇文覺,建立北周,172年的鮮卑族元魏歷史才正式宣告結束。
拓跋氏自稱是黃帝後裔,黃帝發源地為戰國時魏國所在,又「魏」有美好之意,故以此名國號。以其領土位於中國北方,又是北朝的第一個政權,故史稱「北魏」。因其所處時代在三國時期的曹魏政權之後,也被史書稱為「後魏」。又以其王室姓拓跋,後改姓元,故又別稱拓跋魏(東魏和西魏雖然也姓拓跋,但是多數史學家並不如此稱呼這兩個政權)、元魏[2]。
歷史
北魏前身
東漢時期因匈奴衰落鮮卑族開始在蒙古高原興起。西晉末年(公元四世紀初)鮮卑索頭部首領拓跋猗盧因協助西晉并州刺史劉琨征伐漢趙有功,被西晉朝廷封為代王。
北魏立國
公元338年,拓跋猗盧後代拓跋什翼犍在今山西北部和今內蒙古等地建立代國。立都於盛樂(今內蒙古自治區和林格爾縣)[3]。376年拓跋什翼犍被自己的兒子拓跋寔君殺害,同年前秦苻堅進攻代國,拓跋寔君不敵被俘,後被車裂處死,代國覆滅。淝水之戰後,前秦統治瓦解。386年,拓跋珪即代王位,重建代國。同年四月,改國號為魏。
一統北方
北魏登國十年(公元395年),後燕攻北魏,反被拓跋珪在參合陂之戰所敗,後燕元氣大傷。396年,道武帝改元皇興,率40萬大軍征討後燕,一舉攻下中山、信度、鄴城,397年十月,北魏軍隊攻下後燕都城中山,後燕分裂。398年(天興元年)北魏建都平城,次年拓跋珪正式稱帝。即為魏道武帝。拓跋珪統治時期對北魏進行了包括完善官僚制度,修訂律法,興漢學等部分改革以鞏固北魏政權的統治。天賜六年(409年),魏道武帝拓跋珪被清河王拓跋紹刺殺,之後拓跋紹又被太子拓跋嗣帶兵誅殺。同年拓跋嗣繼皇帝位,史稱魏明元帝。經過明元帝時代的承平歲月,到北魏太武帝時,於427年攻破夏國首都統萬城,428年占領安定,逐走赫連夏後主赫連定。436年攻破和龍,滅亡北燕。太延五年(公元439年)吞併北涼。442年西涼殘餘勢力李寶投降北魏。443年仇池楊保熾投降北魏。至此北魏完成了兼併華北地區和北方,這時華南地區和南方早已是劉宋,南北各自為政,形成互不隸屬的對峙之局。
在統一華北以前,北魏就有多次與南朝政權在黃淮下游交手的經驗。顯祖獻文帝皇興三年(469),北魏上黨公、征南大將軍慕容白曜攻下南朝宋所屬的青州治所東陽城,至此以後,現今山東半島,又屬黃淮下游古稱青齊的地區(《尚書‧禹貢》稱「海岱之地」)就歸北魏所管,並被割劃為青州、齊州、濟州、光州等區。
孝文改革
中國北方因常年戰亂而陷入長期塢堡林立的狀態。地方世家大族藏匿人口,兼併土地。北魏統一北方後,暫時實行宗主督護制,承認大族塢堡主為地方領主。北魏朝廷無法直接管理塢堡地的人口。在馮太后掌政時代,馮太后已推行了一系列措施建立國家規模,如在太和九年、十年(485、486年)推行的均田制和三長制,把之前因為戰亂而遺下的無主荒地按制度分給存活的農民,一部分可永久擁有,一部分則身死後交還公家。這些得到自己土地的農民很多是先前為世家大族耕種的農奴,三長制讓這些被世家大族藏匿的人口成為在冊的自耕農,以便國家隨時徵用。北魏同時限制世家大族增持土地。馮太后又施行租調制,農民按制度上數字,定期向朝廷納稅。
孝文帝親政後更在文化上開始修整,在風雨飄搖之中的背景下為了維持和鞏固政權,進行了許多大刀闊斧的改革,即後世之所謂孝文漢化,其舉措大略如下:
- 一、遷洛陽:孝文帝以舊都平城(今山西省大同市)為用武之地,非可文治,而洛邑為歷史名都,物富民豐,交通便利,便於經略海內,控制中原,魏太和十七年(493年),以南伐為名,進駐河洛,定為京師。遷都洛陽後,戎裝以外,官民皆著漢服。
- 二、改漢姓:《魏書‧官氏志》記載了一百一十八個胡人改姓的例子,如皇族拓跋氏改元姓、步六孤改陸姓、賀賴氏改賀姓、獨孤改姓劉。
- 三、斷胡語:凡三十歲以下官員一律使用漢語,如果仍用鮮卑語,即降爵黜官。
- 四、通婚姻:鼓勵與漢族世家通婚,並從己身開始迎娶漢族士族女子。
- 五、重教育:祀孔子,尊儒教,尋古書,設立太學、小學。
自此胡漢界線開始逐漸消弭,而中央政權重新掌控地方人口與經濟,對當時和後世發展意義非凡。
北魏分裂
河陰之變
第八任皇帝魏宣武帝元恪立他的兒子元詡當太子時,沒有按舊制子貴母死處死太子的母親胡貴嬪,導致外戚及士族掌權。孝明帝元詡即位後,胡貴嬪為皇太后,後六鎮之亂爆發。胡黨可能毒死元詡,還以女嬰代替皇帝,後來決定立元釗為帝,這樣隨意的換人做法使得大將爾朱榮趁勢討伐,殺死胡太后、元釗,立孝文帝侄長樂王元子攸為帝,在大殺宗室的河陰之變後掌控朝政。孝文帝侄元顥、孝文帝子元悅等宗室都因河陰之變而南下投靠梁朝。梁朝雍州刺史蕭綱趁機上表請求北伐,收復襄陽、新野,「拓地千里」。
529年,梁武帝派陳慶之攻陷洛陽,立元顥為帝。陳慶之目睹洛陽的衣冠、禮儀、人才不輸南朝,心生感慨。元顥御下無方失去人心,又急於脫離陳慶之掌控而請求梁武帝不再增援,不久為爾朱榮所敗被殺。
內戰
孝莊帝元子攸不能容忍爾朱榮跋扈,在爾朱榮回朝後設計剷除之,梁武帝亦於530年趁機派兵擁立元悅為帝。但不久後爾朱氏就立爾朱榮內侄長廣王元曄為帝,孝莊帝也被爾朱家族所殺害,元悅見狀亦放棄稱帝而南歸。爾朱氏覺得元曄世系疏遠,又廢元曄改立孝文帝侄元恭。
爾朱家族大將高歡倒戈,立轄區內的宗室勃海太守元朗為帝以號令天下,討伐爾朱家族,並取得勝利。532年,高歡以元恭為爾朱氏所立、元朗世系疏遠為由,皆廢黜,有意立元悅,元悅於是北返,但因德行有失,高歡沒有立他,而是立孝文帝孫平陽王元修為帝,是為孝武帝。元恭、元悅、元曄、元朗皆被孝武帝所殺。孝武帝不能容忍高歡掌握朝政,在534年投奔長安的宇文泰。
高歡寫信讓孝武帝迴鑾未果,於是另立孝文帝曾孫元善見為帝,建都鄴城(今河北臨漳),史稱「東魏」,稱孝武帝為「出帝」。北魏就此分裂[4]。一年後宇文泰弒孝武帝,另立孝文帝孫南陽王元寶炬為帝,建都長安,史稱「西魏」。
政治制度
子貴母死制度
北魏的宮廷為了避免外戚干政,實施殘酷的子貴母死制度,即後宮女性所生皇子被立為太子就得被賜死,以避免母以子貴的情況發生。但幼子還是需要人照顧,因此就有所謂的保太后,即以太子的保姆在太子繼位後成為皇太后[5]。北魏有三種皇太后,一種是皇帝的生母,另一種是皇帝的保姆,還有一種是未曾替前任皇帝生皇子因而存活的皇后。如北魏獻文帝乃由漢人女子李貴人所生,然李貴人在生下獻文帝以後即被賜死,由身為太后的馮氏所養大。獻文帝曾求當時當權的馮太后廢除舊法,但被拒絕。後來直到篤信佛教的北魏宣武帝,才終於取消子貴母死,但他卻導致北魏的外戚爭權,最終導致北魏滅亡及分裂。
北魏文成帝拓跋濬是北魏太武帝的孫子,其父拓跋晃沒有做過皇帝,文成帝也並非以儲君身份登基,故其生母郁久閭氏未曾被賜死,在文成帝登基之初尚在人世,但不久後,身為在位皇帝之母的她也因「子貴母死」制度所累而死。[6]
離散諸部
打碎部落,重編為八部,立八部大人統領。
經濟發展
賦役制度
魏孝文帝改革之前,北魏的稅收由部落貢納、牧民的畜牧稅為以及一般農民的租調為主[7],其中農民的租調為最大收入。北魏規定租調稅收為「戶調帛二匹、絮二斤、絲一斤、粟二十石;又入帛一匹二丈,委之州庫,以供調外之費。」[8]。不過這是個一般辦法,政府需要的時候可以增加徵收物品的種類和數量。租調是按戶收取的,戶的大小沒有限制,孝文帝改革之前,三五十家組成一戶的情形很普遍。除了這種一般性稅收外,政府經常因為戰爭而加開新稅,官吏因為沒有官俸,也常常以各種藉口徵稅,給百姓帶來很大的負擔。
徭役方面,兵役方面由鮮卑人擔任,因而兵役較輕。而力役的情況因為缺少史料,無法得知。只知道,為政府工作的工、雜役非常多。他們被編為隸戶、軍戶、營戶、府戶、綾羅戶、樂戶等等。
孝文帝改革後,為了給官僚機構提供俸祿,以減少官吏欺壓百姓。提高了稅率,魏孝文帝定每戶增調帛三匹、谷二斛九斗,充百官俸祿[9]。又在太和九年(485年)實行均田制,辦法大致有四項:
- 十五歲以上的男丁和婦人均可授田,男丁授露田四十畝,婦人二十畝,授田視輪休需要加倍或再加倍。如果有牛一頭則授田三十畝,最多四頭牛,多出的不授田。老少病殘或者缺乏男丁的家庭十一歲以上和有病者均授予半夫之田。奴婢一樣按照男丁和婦人的標準授田。授田不准買賣,年老或身死還田,但七十以上授田者不必歸還。
- 男丁授桑田20畝。桑田不必還給國家,可傳給子孫,也可以可賣出多於20畝的部分,也可買桑田補足20畝。產麻地男子授麻田10畝,婦人50畝,年老及身死後還田。
- 多餘土地可以借給農民耕種,政府嚴格控制農民遷徙,只允許遷往空荒地區。
- 規定駐地長官在所在地給予公田,刺史十五頃,太守十頃,治中別駕八頃,縣令郡丞六頃,不許買賣。
政府在均田制的基礎上重新規定了稅收制度,一夫一妻應繳納的租調為:「其民調,一夫一婦帛一匹,粟二石。民年十五以上未娶者,四人出一夫一婦之調;奴任耕、婢任織者八口當未娶者四;耕牛二十頭當奴婢八。其麻布之鄉,一夫一婦布一匹,下至牛,以此為降。」[8]
軍事
北魏兵民分開,[10]兵用於打仗,民從事耕桑[11]。而兵主要由鮮卑及其他少數民族組成,農業主要由漢人從事。兵民之分也就是胡漢之分,也是胡漢分治的體現。
而士兵裡面也分兩種,一種是鮮卑兵,另外一種是非鮮卑兵。
鮮卑兵由代北部落的鮮卑人組成,主要擔任北魏的禁旅和邊防六鎮的士兵。這種兵帶貴族性質,地位頗高。[12]
非鮮卑兵中,以高車兵最為重要,禁軍和六鎮邊兵都有高車人。此外還有部分少數民族和漢人軍隊。
文化、藝術和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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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經歷了游牧部落聯盟而迅速轉移到國家的歷史,拓跋鮮卑人有自己的語言而沒有文字。北魏時期的主要宗教是佛教、道教和瑣羅亞斯德教,其中最重要的是佛教,僧尼的人數曾發展到二百多萬。北魏道教,主要是經過寇謙之改良的天師道。當時佛道兩家的鬥爭十分激烈,太武帝拓跋燾曾經大舉滅佛。瑣羅亞斯德教在中國稱為祆教或拜火教,主神被稱為「胡天」,主要在入華的粟特人當中傳播。孝文帝在平城(大同)開鑿了雲岡石窟。
北魏大部分時期,由於國家及私人贊助,佛教藝術十分興盛。雲崗佛教石窟約興建於西元460年,由上千位工匠歷時約三十五年完工,洞窟內有雕塑及繪畫。之後,北魏孝文帝亦於龍門興建石窟。雲崗石窟的佛像屬較靜態的罽賓風格,龍門的造像形式則較流線飄逸,開始展現中國風格的影響。北魏的陪葬陶器亦受到佛教影響,強調「正面性」(frontality) 及對稱。[13]
君主
藩王
延伸閱讀
[編]
參考文獻
引用
- ^ 司馬光. 资治通鉴. : 卷140 [2016-09-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9-14).
- ^ 徐俊. 中国古代王朝和政权名号探源. 湖北武昌: 華中師範大學出版社. 2000年11月: 152–155. ISBN 7-5622-2277-0.
- ^ 傅樂成 主編;鄒紀萬 著《中國通史 魏晉南北朝史》,2009年,九州出版社,第96頁;ISBN: 9787510800597。
- ^ 東魏、西魏及北齊、北周 (中國國家博物館)[永久失效連結]
- ^ 趙翼《二十二史劄記》卷14 保太后:「後魏自道武創例,立太子則先殺其母,以防母后預政,自是遂著為令,而帝即位皆無太后,於是轉奉保母為太后。」
- ^ 李憑《北魏文成帝初年的三後之爭》
- ^ 鄒紀萬《中國通史:魏晉南北朝史》,182頁,九州出版社,2009年
- ^ 8.0 8.1 《魏書》食貨志
- ^ 《資治通鑑》第一百三十六卷
- ^ 萬繩楠(2006)《陳寅恪魏晉南北朝講演錄》 第十七篇 《六鎮問題》,貴州人民出版社,232頁
- ^ 《魏書》二八《劉潔傳》:「郡國之民雖不征討,服勤農桑,以供軍國,實經世之大本,府庫之所資。」
- ^ 萬繩楠(2006)《陳寅恪魏晉南北朝講演錄》 第十七篇 《六鎮問題》,貴州人民出版社,230頁
- ^ 藝術與建築索引典—北魏[永久失效連結] 於2011 年4 月1 日查閱
- ^ 魏收. 《魏書‧卷二‧太祖紀第二下》.
永興二年九月甲寅,上諡宣武皇帝,葬於盛樂金陵,廟號太祖。泰常五年,改諡曰道武。
- ^ 魏收. 《魏書‧卷七下‧高祖紀第七下》.
上諡曰孝文皇帝,廟曰高祖。五月丙申,葬長陵。
研究書目
- 康樂:《從西郊到南郊:國家祭典與北魏政治》(台北:稻禾出版社,1995)。
- 前田正名 著,孫耀 等 譯:《平城歷史地理學研究》(北京:書目文獻出版社,1994)。
- 窪添慶文. 关于北魏的太子监国制度. 文史哲. 2002, (1): 124–129 [2022-05-14]. ISSN 0511-4721. doi:10.16346/j.cnki.37-1101/c.2002.01.024. &type=journalArticle&datatype=journalArticle NCPSSD 6681488 . (原始內容 存檔於2022-05-14).
中國朝代:中國北方地區政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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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朝: 五胡十六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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