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武縣,中國舊名。

西漢陽武縣置原武縣,與卷縣並治[1]治所在今河南省原陽縣。屬河南郡新朝時稱原恆[2]西晉廢。北魏孝昌中復置。後屬廣武郡東魏廣武縣北齊天保七年(556年)廢。隋朝開皇十六年(596年)置原陵縣,縣治在今原陽縣西南原武鎮。屬滎陽郡。唐朝初年改為原武縣,屬鄭州北宋熙寧五年(1072年)省為鎮,併入陽武縣元祐元年(1086年)復置,仍屬鄭州。元朝汴梁路明朝開封府清朝雍正三年(1725年)改屬懷慶府

1936年曾與陽武縣合併,改設博浪縣。同年又復舊。抗日戰爭中淪陷。1945年3月,中共政權汪偽政權的原武縣、陽武縣轄區境內,設置「原陽縣」政權。而光復後的國民政府仍置原武縣、陽武縣。至1948年10月,中共政權控制原武縣、陽武縣全境。華北人民政府要求撤消戰時行政區劃,恢復舊行政建制。原陽縣官員因原陽縣人口過少,請求保留。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後,屬新鄉專區。最終在1950年3月13日,平原省人民政府通令「奉准原武、陽武二縣合併,定名為原陽縣」[3]

注釋

  1. ^ 原阳县历史沿革. 原陽縣檔案信息網,來源:原陽縣檔案局. 2013-04-27 [2016-05-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1-07) (簡體中文). 
  2. ^ 漢書·卷二十八上·地理志第八上》河南郡,故秦三川郡......原武,莽曰原桓。
  3. ^ 原阳原样. 原陽縣檔案信息網. 2013-09-11 [2016-05-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10-14) (簡體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