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息年希伯來語שמיטה‎;拉丁化Shmita‎;意為「豁免」),是7年耕作周期的第7年,由律法書所規定,現代的猶太教仍然遵守這一規定。

安息年間的耕地
安息年間一個以色列家庭的後院,牌子上寫到在安息年間這棵果樹所產的果子為無主的
安息年間的商店,標籤上分別注有(1)海外進口的蔬菜(2)安息年前採摘的蔬菜(3)外邦人(非猶太人)種植的蔬菜

在安息年期間,土地需要休養,所有農業活動—耕作、栽種、修剪和收穫—都為律法書所禁止。其他農業技術—諸如澆水、施肥、除草、噴霧和割草—只可以作為預防措施,而不是用以提高果樹和作物的產量。此外,所有自己生長的果實被視作無主的(hefker),任何人都可拾取。各種律法也應用於安息年農產品的出售、消費和處理。

安息年的第二方面是關於債務和借貸。當安息年結束時,個人債務被視作無效和被豁免。

利未記允諾對於遵守安息年者將有豐盛的收穫,以此作為對其宗教信仰的測試。

聖經記載

希伯來聖經》中曾經數次提到安息年:

  • 出埃及記:「六年你要種地,收藏地的出產,只是第七年要讓地歇息,不耕不種,使你民中的窮人有吃的;他們所剩下的,田野的獸可以吃。你的葡萄園和橄欖園,也要照樣辦理。」(出埃及記23:10-11節)[1]
  • 利未記:「上主在西乃山對摩西說,你要對以色列人說,你們進了我所賜你們那地的時候,地就要向上主守安息。六年你要耕種田地,也要修理葡萄園,收藏地的出產。25:4 但在第七年,地要有完全安息的安息,就是向着上主的安息;你不可耕種田地,也不可修理葡萄園。莊稼遺落自長的不可收割,沒有修剪的葡萄樹也不可摘取葡萄。這一年,地要有完全的安息。地在安息年出產的,要給你和你的僕人、婢女、僱工、並寄居的外人當食物,也要給你的牲畜和你地上的走獸當食物。」(利未記25:1-7節)[2]「你們若說,這第七年我們不耕種,也不收藏出產,吃甚麼呢?我必在第六年命令我的福臨到你們,地便生三年的出產。 25:22 第八年,你們要耕種,也要吃陳糧;直等到第九年出產收進來的時候,你們還吃陳糧。」(利未記25:20-22)[2]
  • 申命記:「每逢七年的末了,你要施行豁免。豁免的方式乃是這樣:凡債主要鬆手把所借給鄰舍的豁免了;不可向鄰舍或弟兄索討,因為上主的豁免已經宣告了。向外邦人,你可以索討;但你弟兄欠你的,無論是甚麼,你都要鬆手豁免。」(申命記15:1-3節)[3] 並且「摩西吩咐他們說,每逢七年的末了,就在豁免年的定期,住棚節的時候,以色列眾人來到上主你神所要選擇的地方朝見祂;那時,你要在以色列眾人面前,將這律法念給他們聽。你要招聚百姓,男、女、孩子,並城裡寄居的,使他們聽,使他們學習敬畏上主你們的神,謹守遵行這律法的一切話,也使他們未曾曉得這律法的兒女,在你們過約但河要得為業之地上,活着的日子,得以聽見,並學習敬畏上主你們的神。」(申命記31:10-13)[4]
  • 耶利米書:「上主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將你們的列祖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的時候,與他們立約,說,你的一個希伯來弟兄,若賣給你服事你六年,到第七年,你們各人就要打發他去;你要打發他自由離開你;只是你們列祖不聽從我,也不側耳而聽。」(耶利米書34:13-14)[5]
  • 尼希米記:「這地的民若在安息日,或甚麼聖日,帶了貨物或糧食來賣給我們,我們必不買。每逢第七年,我們必不耕種,並且豁免一切債務。」(尼希米記10:31)[6]
  • 歷代志:「凡脫離刀劍的,迦勒底王都遷徙到巴比倫去,作他和他子孫的奴僕,直到波斯國掌權。這就應驗上主耶利米口所說的話,直到地享了安息:地在荒涼的一切日子便守安息,直滿了七十年。 」(歷代志下36:20-21節)[7]

時間

現代以色列國的第一個安息年是公元1951年(希伯來曆5712年),隨後的安息年是1958年(5719)、1965年(5726)、1972年(5733)、1979年(5740)、1986年(5747)、1993年(5754)、2000年(5761)、2007年(5768)、2014(5775)。最近一次安息年開始於公元2021年9月的猶太新年,相當於希伯來曆5782年。

土地在第50年也是土地的安息日,稱為「禧年」。但是禧年現在已經不再遵守,因為不知道確切的日期。

參考文獻

引用

  1. ^ 存档副本. [2008-09-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5-04-04). 
  2. ^ 2.0 2.1 存档副本. [2008-09-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9-05). 
  3. ^ 存档副本. [2008-09-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8-22). 
  4. ^ 存档副本. [2008-09-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8-22). 
  5. ^ 存档副本. [2008-09-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1-18). 
  6. ^ 存档副本. [2008-09-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1-18). 
  7. ^ 存档副本. [2008-09-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8-07). 

來源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