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邈,河北清河人,唐代書法家,官至長史。他向張旭學書法,又將技法傳授給褚長文,韓方明。在蔡希綜所著的《法書論》中記載曾以「山川草木反覆於寸紙之間,日月星辰迴環於尺牘之上。」來評論優秀的書法應達至此一境界[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