廮陶縣(廮音yǐng,有誤寫為「癭」的),古縣名,今河北省邢臺市一帶,曾兩度設置。其地原屬春秋晉國楊氏邑,戰國時屬趙國

第一次設置

漢高祖十一年(前196年)於楊氏邑城南14.5公里處置廮陶縣,屬鉅鹿郡,治所在今平鄉縣田付村鄉艾村。東漢時,廮陶縣為鉅鹿郡郡治。漢桓帝延熹八年(165年)勃海國遷往鉅鹿郡,其地改設勃海郡,析鉅鹿郡新設廮陶國。因為勃海王劉悝謀逆貶為廮陶王。永康元年(167年)桓帝遺詔恢復劉悝渤海王,廮陶國遷往勃海郡,其地併入鉅鹿郡。建安十七年(212年),廮陶縣改屬魏郡三國曹魏時,廮陶縣仍為鉅鹿郡郡治。西晉咸寧六年(280年),分全國為十九州,廮陶縣屬冀州太康年間,楊氏縣併入廮陶縣,為冀州鉅鹿國治、領。北魏時,廮陶縣屬定州北鉅鹿郡北齊天保七年(556年),省廮陶縣併入廮遙縣

第二次設置

開皇三年(583年)廮遙縣復名廮陶縣,治今寧晉縣城關,改屬欒州。隋大業三年(607年),復將欒州改趙郡,廮陶縣屬趙郡。唐代,廮陶縣先屬趙州武德五年(622年)改趙州為欒州。貞觀元年(627年),唐太宗分全國為十道,廮陶縣屬河北道趙州。天寶元年(742年),因「廮陶」諧音「應逃」不祥,取「安寧晉福」之意,改稱寧晉。此後,廮陶縣沒有再復置。

參考資料